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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市人民检察院于1990年3月2日成立,设经济检察处、刑事检察处、法纪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办公室、政治处。辖城郊人民检察院。1991年8月增设民事行政检察处、监所检察处、刑事技术处,成立反贪污贿赂工作局。1992年12月随区划调整辖东港区人民检察院、莒县人民检察院、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干警260人。1994年5月市院机构理顺,设纪检组、监察处、办公室、政治处、刑事检察一处、刑事检察二处、法纪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含举报中心)、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技术检察处、行政装备处、研究室、税务检察室、反贪污贿赂局(含侦查一处、侦查二处、综合指导处)。至年底,全市检察机关共有干警286人,其中市院69人、东港区院77人、莒县院80人、五莲县院60人。
检察机关始终把打击经济犯罪作为首要工作来抓,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取得了显著成绩。5年中,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58件,立案侦查230件,其中贪污受贿案件160件、挪用公款案件46件、偷税案件9件、假冒商标案件13件;重大案件73件、10万元以上案件8件、100万元以上案件1件;副处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8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40余万元。1993年8月后,把发生在党政机关和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中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犯罪及法人犯罪、危害改革措施实施的新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集中精力查办其中的大案要案,使反贪工作走向深入。共受理群众举报2107件次,有7人投案自首。同时,还积极主动地深入国营大中型企业和亏损企业深挖“蛀虫”,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维护了一批国优企业、名优产品的声誉,并结合办案开展法制宣传110场次,向发案单位提出建章立制方面的检察建议150余件次,协助有关部门对25个单位进行治理整顿,救活濒临倒闭的企业20个,取得了打击犯罪、弘扬法制、促进经济发展的社会效果。
检察机关始终把“严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环节来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人犯1970名,审查批捕1777名;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免予起诉案犯2048名,审查起诉1651名,免予起诉159名。在“严打”斗争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和“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加强对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放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的预审活动,依法快捕快诉。并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严打”集中行动和除六害、反盗窃、反走私、打非、扫黄、打击“车匪路霸”以及整治社会治安秩序等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活动,为维护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在促进严格执法上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配合反腐败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侵权”、渎职犯罪案件。共受理案件231件,立案查处62件,其中非法拘禁案20件、非法侵宅案26件、玩忽职守案6件、重大责任事故案8件。二是针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重罪轻判等问题加强侦查和审判监督。共追捕漏犯17名,追诉漏犯18名,决定不捕人犯126名,决定不诉11名;对重罪轻判案件口头提出抗诉150件,法院纠正70件。三是积极开展对民事审判活动的检察监督,从1991年成立专门机构以来,共受理不服法院民事、经济判决的申诉案件123件,立案24件,向法院提出改判建议19件,法院实际改判13件。四是加强驻看守所检察监督工作,促使监管人员依法文明管理,严格执法。共纠正各类违法行为95件次,教育在押人犯1万余人次。五是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认真复查“两不一免”申诉案件29件,依法纠正5件。检察技术,办理案件检验鉴定271件,文证审查730件。1993年与市区县保险公司成立理赔鉴定中心,办理案件298件,避免损失60余万元。
检察机关围绕检察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调研、宣传工作。5年间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调研宣传文章800余篇。1991年市院刑检处长丁钢昌编写的《日光港的故事》、《考验》两部电视剧由山东电视台摄制完成。
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提高。1994年6月,在全省政法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市院介绍了队伍廉政建设的经验。同时抓学历教育和岗位、职务培训,开办了3期法律大专班、专业证书班和一个本科班,使85%的干警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提前一年完成省检察院下达的“八五”规划目标。5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37个集体、56名个人受到高检院和省检院表彰,有37个集体、111名个人受市院表彰,有20个单位59名个人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表彰。

【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战果展览】 展览由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等单位主办,于1991年9月26日开展。展览分“肃贪倡廉,势在必行”、“惩治腐败,明正法纪”、“立足办案,综合治理,惩治犯罪,着眼服务”等3部分,图示各类经济犯罪案例50余个,展板总长度70米。展出一个月,在此期间有省政法委副书记赵景祥、市五大班子领导和全市400多个单位的3万多名干部群众参观了展览。

【派驻税务检察室和乡镇检察室】 1991年8月市院向市税务局派驻检察室。工作中本着“有案办案,无案协税”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打击偷漏税犯罪活动,确保国家税收完整入库。1994年为适应税制改革需要,市区县税务检察室加大工作力度,配合国税、地税局严肃查处偷抗税、税制转轨时期发生的新的犯罪案件以及殴打税务人员案件,严格查缴拖漏欠税款,为新税制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税检室成立以来,立案侦查偷税案件9件,通过处理涉税案件查缴税款1700余万元,其中直接查缴450余万元。
为加强和完善人民检察院在基层的法律监督工作,从1993年起在重点乡镇试点派驻检察室,至1994年底共设乡镇检察室4个,进一步拓宽了法律监督的服务面。

【刘复之检察长来日照视察工作】 1992年5月24~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一行6人在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陈建国、省院副检察长李春田陪同下,来日照视察指导工作。其间,刘检察长为市院题词“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中国检察报》对这次活动作了连续报道,并以《搞死了还是搞活了》、《左手抓,右手抓,日照万手抓》等5篇文章介绍了日照市院打击经济犯罪、促进经济发展和全市开展综合治理的情况。

【市检察院保密工作获省级先进】 1990年3月,市院保密委员会成立,建立了三级保密网络,重视加强对副处级以上干部、专职保密人员、处室涉密人员的重点教育和广大干警的常规教育,配套制定了保密规章制度。始终把保密工作贯穿于检察业务之中,切实抓好从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办案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克服办公条件差、经费紧张等困难,配备了保密工作所需场所和设施。市院成立5年,没有发生失密、泄密事件。1992年市院保密委被省、市保密委授予“保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推广了市院开展保密工作的经验。1993年、1994年继续保持先进。

【开展向郑培所学习活动】 1994年,市院党组作出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向郑培所学习的活动。郑培所是五莲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长,她在15年的信访工作中,克服因丈夫截肢带来的家庭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倡导开展“假如我是一个上访者”活动,共接待群众来访1500多人次,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她妥善处理了150多件矛盾易激化案件,没有出现越级上访和矛盾激化问题。县院接待室因成绩突出连年受到县委的表彰,1993年被省、市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1994年郑培所被省院荣记一等功。她工作30多年,共获得42项荣誉称号。(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