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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资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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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资费调整

  根据邮电部统一规定,从1996年12月1日起,对邮电资费进行调整,邮政资费,国内平信20克(不足20克的按20克计算)由本埠0.10元,外埠0.20元调整为不分本外埠一律0.50元,挂号费由原来的每件0.30元提高到1.00元,1997年有奖(贺年)明信片销售价及其他资费也作了相应调整。电信资费、电话基本月租费不变;市内电话每次(3分钟,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算)0.15元,附加费0.10元;营业区间电话每分钟0.50元,附加费0.15元;长途电话,省内本地网间通话每分钟0.60元,省际800公里及以内每分钟0.80元,省际800公里以外每分钟1.00元,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资费平均下调30%,其他费用也作了相应下调。
(杨强 陈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