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务监督
1996年,日照港务监督积极工作,完成船舶进出口审批检查700艘次,船舶进出口签证1694艘次,船舶安全检查112艘次,复查84艘次,纠正船舶不安全因素633项,海事调查16起,审批危险品进出口手续221艘次、总吨84万吨,审批船舶明火作业40起,对船舶防污设备检查85艘次,文书检查131艘次。举办了2期“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统考”和非全国统考考试,举办了外省“C”类适任证书“适用山东省近海岸航区”主管机关签证培训考试,举办其它专业培训14期。签发船员服务簿164本,服务簿签证158人次。港口年吞吐量任务完成,进出港船舶安全航行。
(一)加强法规建设,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为促进航政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该局不断加强法规建设,规范和严格执行程序。完成了《日照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的送审稿,制定了《日照港务监督游艇驾驶员考试发证办法》和《游艇驾驶员考试大纲》等管理规章。通过多种形式,狠抓了全员专业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综合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二)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港航安全。日照港务监督把“预防为主”和“严格管理”作为最有效的安全措施抓紧抓实,确保港航安全。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工作责任心,明确安全目标,把主要精力放在“预防为主”上,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加强对老龄船、危险品船、旅游船和地方、个体的小型船舶为首选安全检查对象,严把船舶签证关,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年内,针对带有许多隐患往返于日照、江苏射阳的个体、地方运煤船,在采取跟踪检查的同时,从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入手加强宣传教育,协助船舶建立起安全管理自我完善机制。目前,这些船舶的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按照《日照港船舶明火作业规定》,严格审批制度,制止了违章行为的发生;四是按照交通部对危险货物审报的新规定和修正后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时举办辖区申报员培训班,加强现场,保证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五是严格执行船舶动态报告制度。规定凡船舶进出港、锚泊、移泊等动态必须由船方或引航员向值班室报告,加强船舶动态管理,维护海上交通秩序。六是严格清理取缔和打击“三无”船舶。联合公安、渔政、航运等单位,协作配合,在5~6月份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的70多艘各类船舶进行检查,有效地杜绝了“三无”船舶;七是深入开展船员持证大检查活动,纠正“人证不符”、“持假证上岗”等违章行为。
(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结合“安全生产周”和“反三违月”活动,利用简报、宣传栏、标语等,在本辖区广泛进行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散发宣传材料1400余份。针对渔船违章抛锚、布网和水产养殖挤占通航水域等带来的问题,组织专人走访了13个渔业乡镇、渔村和船管单位,召集渔民上法规课5次,在治“本”上下功夫。针对辖区海上旅游船艇“起步晚、发展快、不正规、难管理”的局面,实行联合检查,协同管理,并与船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协议》,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监督船艇与监督人员合作出海110多航次,对航道、锚地巡逻清理,努力创造良好的通航环境。同时,积极组织好辖区防台、抗台和抢险救助工作。
(四)加强航标管理,做好航海保障。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航标条例》的同时,加强对海上浮标的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做到常检查、常测试、常维护、常保养。全年出海巡检54座次;检修、测位、复位394座次;航标正常维护量5836座天,正常发光率为99.93%,达到部颁标准。完成了陆上灯塔的更换和技术改造。保证了标位准确,标灯明亮,标色醒目,为船舶安全航行提供了航海保障。
(李建安 马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