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89年地级日照市成立后,总工会升格为处级单位。至1994年,下辖市工人文化宫、市职工服务中心两个科级事业单位和大世界酒店一个企业。
几年来,市总工会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团结带领全市职工积极参与和推进企业改革,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及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术教育,努力造就“四有”职工队伍,贯彻落实《工会法》,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改革方案和法规的制定,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积极兴办工会企事业,为全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组织建设】 建立地级市以来,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到1994年底,全市建有基层工会组织897个,会员100200人,建会单位职工100800人。其中市直部门建立工会工作委员会33个,基层工会199个;区县建立工会工作委员会92个,基层工会689个。1992年底,设区带县前,全市建有基层工会组织310个,工会工作委员会29个,会员40457人,建会单位职工43083人。1994年3月、9月市委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两办分别转发了市总工会《关于在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党政机关依法组建工会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组建工会的意见》后,非公有制企业和党政机关组建工会步伐加快,截止1994年底,全市已有64家外商投资企业、48家乡镇企业、2家私营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分别占应建数的91.4%、67.6%和12.5%,市直党政机关工会已在组建中。
【市总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 1991年10月17~19日,日照市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共有正式代表210名,特邀代表19名。大会审议通过了王庆美作的《团结全市职工,负起历史重任,为建设繁荣文明的现代化港口城市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和高丽萍所作的财务工作报告,通过了全体代表向全市职工发出的《肩负起历史重任,为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宏伟目标建功立业》的倡议书,选举产生了市总工会八届委员会和市总工会八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共有市总工会八届委员25人,常务委员5人,经费审查委员会5人,选举王庆美、高丽萍为市总工会八届委员会正、副主席,王福远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从1990年,市总工会认真抓好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共培训职工代表20800人,落实职代会五项职权,现已基本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网络化,职代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企业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等都经职代会审议后通过。全市企业民主管理达标单位565家,占企业总数的62.9%。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市总工会积极探索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新路子,于1994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股份制改造中加强工会建设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加强,保证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力和主人翁地位,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实施送温暖工程】 1992年以来,市总工会连续三年在全市开展了“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的送温暖活动。为将这一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从1994年开始,实施“送温暖工程”。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帮助困难企业扭亏增盈;二是在基层深入开展职工扶贫解困工作;三是建立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四是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仅1994年,全市募集资金152.5万元,补助了79户企业、11575名职工;各级工会走访了83家企业,慰问困难职工10883人次。“送温暖工程”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了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对提高职工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促进困难企业扭亏增盈,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群众性生产技术活动】 从1990年开始,市总工会在全市职工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七赛七比创七杯”、“质量、品种、效益年”、“岗位创一流、班组创先进、企业创效益”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得到了全市职工的积极响应。1990年,全市19个委局、176个企业的近3万名职工参加了竞赛,占职工总数的90%,1320名同志被评为劳动竞赛能手。到1994年,参赛企业已达723家,职工10.8万人。竞赛中,坚持既有贯穿全年的长程竞赛,也有某一方面,一段时间的单项、短程竞赛,还有大中型企业的创记录竞赛,形成了“全市抓重点、行业抓特点、企业抓难点”的竞赛格局。到1994年底,全市职工累计提合理化建议32856条,采纳实施18102条,创经济效益2497.8万元。通过群众性的生产技术活动,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进步,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受表彰】 1990年4月29日,全市首次职工劳动模范表彰命名大会隆重召开。贺连林、姜来合、杨茂兰、张同新、郑英民、战庆平、安贤彩、魏本刚、仲崇法、庞尊贵、王永聚共11人被授予日照市职工劳动模范。
1993年5月8日,全市第二次职工劳动模范命名表彰大会召开,牟乃善、马志先、宋洪启、王焕之、毕国兴、尹永培、冷惟安、王竹青、王进深、孔祥梅、张培欣、王学贤、张继栋、郭合连、刘翠珍、陈常绪、赵时香、庄绪亮、丁伟、吴增玉等20人被命名为“市级职工劳动模范”。
同时,全市还有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被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劳动奖状;马承训、王克才、赵龙荣3人1992年被授予山东省职工劳动模范。
【积极兴办工会经济事业】 1991年底,本着“为职工服务,为工运事业服务,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的宗旨,市总工会举办了全市第一个工会经济事业项目——日照市职工服务中心。为了推动工会兴办经济事业,1992年,市总工会与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等6个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基层工会兴办经济事业若干政策的意见》,对工会兴办经济事业给予了优惠政策。1992年,市总工会共投资150万元兴建了工会综合服务楼;1993年初,市总工会经济实体大世界酒店开业。到1994年底,市总工会经济事业资产总值达250万元,累计实现经济效益85万元。为了加强工会经济事业工作,市总工会于1993年、1994年连续召开了全市工会经济事业工作会议,制定了工会经济事业的三年规划和目标。到1994年底,全市工会共兴办经济事业55家,固定资产总值达2444万元,从业人员896人。减轻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增加了就业,增强了工会的实力。
(王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