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
按照《水资源管理条例》和《日照市水资源管理办法》,1996年,全市换发取水许可证2292份,莒县、五莲县、岚山办事处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基本完成;东港区完成了农业取水许可证发放试点工作和农业取水登记工作;市水资办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属以上取水单位重新进行了取水登记。按照水利部《取水许可水质管理规定》、《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全市进行了取水户退水水质监测的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年内完成了岚山办事处海水入侵调查和岚山办事处供水情况调查,参与完成了岚山供水工程设计工作。全市水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收取水资源费90万元,水利部门直接征收80万元。4月28日全省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会议在滨州召开,日照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莒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取水许可管理二等奖。
(林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