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一)双拥工作谱写了新篇章。一是大力加强全民国防及双拥宣传教育,提高全市军民的双拥和国防观念。城镇职工、部队指战员受教育面达100%,农村群众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打牢了双拥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大力加强优抚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全市1/3的村居建立了优抚对象活动室,1/3的乡镇街道设了优抚对象联络员。在全市军民中叫响了“再难不难子弟兵,致富不忘烈军属”和“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的口号。三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新路子。在城镇制定并实施了“六个一律”的规定,在农村,大力推进“四个一”建设,使优抚对象的住房难、生活难基本解决,治病难有了很大缓解。四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逐步完善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体制。先后出台了《日照市拥军优属规定》、《日照市抚恤优待暂行办法》等法规,并付诸实施。全市优抚对象年抚恤款达到740万元,年统筹优待款达800余万元,5年共投入资金1300万元,帮助优抚对象修建房屋7500余间,绝大多数优抚对象的生活相当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有的达到了小康。妥善安置了2717名城镇转退、伤残军人,对农村退伍义务兵狠抓了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五是加强农村优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全市建立义务帮工队4000余个,送温暖小组1万余个,每年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好事20余万件。同时大力开展基层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1991年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1994年又被省委、省政府作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对象向国家推荐。
(二)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断巩固和发展。在认真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先后进行了两个周期的乡镇长和村委会成员培训,参训率达到98%;开展了评选先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模范村(居)委会的工作,成功地组织了两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全市村民委员会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加快了农村基层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确定五莲县为村民自治示范县,19处乡镇为示范乡镇,1055个村为示范村;先后总结推广了岚山街道圣岚路发展居办经济和五莲县潮河镇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经验,开展建立村民档案的工作,使之与农村“细胞工程”相结合,有力地加快了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步伐。
(三)加强了农村社会保障5个服务网络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绩显著。全市乡镇街道普遍建立了救灾扶贫、优抚安置、老年人、残疾人、婚丧改革5个保障服务网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继1992年被评为“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市”后,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已积累保险金3750余万元,其中东港区、岚山办事处、日照开发区已初步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四)救灾救济扶贫工作扎实有效。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4次规模较大的救灾捐助活动,捐款及实物折款达450余万元,多次受到省的表彰,其中,市民政局等3个单位199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抗洪救灾先进集体”称号。灾后,及时下拨救灾款,积极组织灾民生产自救,使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截止1994年底,全市共建乡村救灾扶贫储金会1020个,积累基金750万元,累计扶贫2.45万户,脱贫率达65%。
(五)敬老院和五保供养工作发展较快。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强了管理与服务工作。全市共建乡村敬老院176处,收养五保老人2218人,院办经济收入达173万元,其中15处敬老院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
(六)民政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通过理顺关系,清理整顿,加强改造,使福利企业逐渐在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并获得长足进步。全市福利企业已发展到124处,从业人员3289人,其中残疾职工1441人,累计完成产值3.6亿元,实现利润2170万元;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销售奖券761万元,筹集福利基金171.53万元。
(七)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完成了全市区划调整的报批工作,设区带县后,对部分区县的乡镇进行了调整,按省的部署开展了设市建镇预测工作;社团注册登记备案4502个,社团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与社会团体三者之间的关系得到理顺;依法进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有37处婚姻登记处被省命名为先进婚姻登记处;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推行火葬,全市火化率每年都在98%以上;基本完成了农村地名标志设置,为514条新辟路街进行了命名更名;民政信访工作得到加强,共接待来访3000余人(次),处理信件254件,处结率达99%。
(八)残疾人工作有了良好的开端。建立健全了各级残疾人工作组织及协调组织,加强了残疾人工作法制建设,先后开展了聋儿语训、白内障复明和儿麻矫治等三项康复活动,狠抓了特教、残疾人劳动就业等项工作,积极开展了有益于残疾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及残疾人福利基金募集工作。市中医院盲人按摩医师岳玲、东港区黄墩镇滩井小学少先大队、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张秀娟等分别受到国家及省的表彰奖励。
(丁原忠)
【首次全市民政会议】 由市政府主持召开的首次全市民政会议于1994年10月19~20日在东港区政府小会堂举行。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总结前5年全市民政工作,研究部署今后5年的任务。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日照军分区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各区县办事处、日照开发区分管领导、民政局主要领导、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主任、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代表、先进个人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民政厅副厅长亓凤海到会祝贺并讲了话。市委副书记熊可山在讲话中对全市前5年民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阐述了在新形势下做好民政工作的意义,对今后5年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市民政局局长赵子悦受市政府委托,作了题为《加快民政工作改革发展步伐,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的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副市长肖开富作了会议总结。市委常委、军分区政委韩朴明也在会上讲了话。会上,有11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8个单位的经验进行了书面交流。会议表彰了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14个,先进个人16名。
(丁原忠)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谱写了新篇章】 日照市是革命老区,具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1991年,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1993年,市双拥办公室等单位又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表彰奖励。1994年,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又将日照市作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对象向国家推荐。五年来,在双拥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六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级党政军把双拥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市、区县、乡镇及部分村(居)分别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或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事机构,日照驻军也相应成立了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和双拥共建领导小组,经常召开会议研究双拥工作,为做好双拥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抓好教育,打牢基础。积极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及双拥教育,开展了双拥知识竞赛活动。投资72万元扩建的日照烈士陵园,1991年省政府批准为全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已成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阵地。城镇职工、驻军指战员受教育面达到100%,农村群众受教育面达到95%;充分发挥政治工作优势,对优抚对象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他们“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全市建立优抚对象活动室2030处,建立优抚对象思想政治工作联络员270多名。在全市军民中叫响了“再难不难子弟兵,致富不忘烈军属”和“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的口号,军民共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军政军民关系融洽,无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纠纷。
(三)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日照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日照市双拥模范城命名管理暂行办法》、《日照市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暂行办法》、《日照市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办法》等法规,每年1月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月”,3月为“军民共学雷锋月”,6月为“助民劳动月”,8月为“双拥共建活动月”,10月是“双拥全保月”,各区县、办事处也分别制定了有关法规,使全市的双拥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全市烈军属、伤残、老复员军人优待面均达100%,义务兵家属年优待金最低标准为500元,年抚恤补助款总额800余万元。
(四)实施双拥系统工程,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即在城镇实施拥军“六个一律”:驻军转业时要求留日照工作的一律予以妥善安置;部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或地方作出突出贡献的一律予以重用;部队军人家属安排工作时一律安排在机关、事业单位或效益好的企业;部队随军子女一律安排在当地教育质量高的学校就读;驻军各部队所办经济实体一律给予优惠照顾;军用车辆在公共场所一律免收停车费。军民共建实施“三个首先”,即:在部队和地方都有困难时,首先解决部队困难;在部队和地方都需要时,首先满足部队需要;在部队和地方发生矛盾时,地方首先承担责任。在基层农村推行以“四个一”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优抚安置服务网络实体化建设。即:建立扶优储金会,利用优待金储存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建立优抚医疗服务中心,解决优抚对象治病难问题;建立退伍军人劳务介绍所,拓宽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和农村退伍军人就业渠道;建立拥军优属指导站,全方位为优抚对象服务。推动了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深入开展,加速了优抚对象奔小康进程。《大力推行“四个一”建设,积极扶持优抚对象解三难奔小康》的经验,在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上作了大会介绍。
(五)军民共建兴起高潮。市级建立了市委常委联系部队制度,定期现场为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军民共建点增加到200多个,地方年均为驻军做好事万余件,年均拥军物资折款10万余元;部队积极参与地方重大工程建设及社会治安等活动,并派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深入厂矿、学校等单位,抓好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的“两个文明”建设。
(六)抓典型,树样板,推动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提高。1993年8月召开了双拥工作表彰会,五莲县、东港区被市委、市政府、市人武部命名为双拥模范区县,莒县被命名为双拥先进县。市民政局等16个单位被命名为“拥军优属模范单位”,2个单位被评为拥军爱民模范单位,10人被评为“拥军优属模范”,5人被评为“拥政爱民模范”,36个单位被评为“拥军优属先进单位”,7个驻军单位被评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17人被评为“拥军优属先进个人”,6人被评为“拥政爱民先进个人”。1994年7月,在全市优抚对象代表会议上,市政府对99名模范和先进优抚对象进行表彰
(许岩)
【退伍安置工作成绩显著】 全市共接收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5640人,其中城镇退伍义务兵1727人,转业志愿兵826人,因公致残的二、三等伤残军人164人。对按政策规定符合安排工作的2717人,全部安排了工作,基本达到了部队、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本人和接收单位“三满意”。市建委、市物资局、日照和岚山两个港务局等部门,把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看成“巩固长城,稳定大局,振兴企业”的大事,积极接收退伍军人,成为全市的安置大户。市自来水公司“敞开大门,妥善安置转业退伍军人”的经验,于1990年11月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召开的“山东省优抚对象和拥军优属先进代表大会”上作了介绍,被授予“拥军优属模范单位”称号。
农村籍的2923名退伍军人中的军地两用人才,得到了开发利用,每年的开发利用率均在85%以上。
(陈刚)
【全市第三、四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顺利成功】 第三届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自1990年3月2日始,到5月上旬基本结束。在任期届满的1064个村委会、31个居委会中,有1041个村委会、30个居委会依法进行了换届选举,18岁以上的村(居)民参选率为78.6%。新当选的村(居)委会干部总数达4329人,村民小组4840个,组长、副组长共6771人,村(居)委会下设941个委员会。
第四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自1993年4月初始,到6月中旬止,完成换届选举的村(居)委会2882个,占应换届村委会总数的96.45%,共选出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11703人,建立村民代表会议2589个,选出村民代表98127人,有2187个村(居)委会制定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换届后的村(居)委会成员,较上届在年龄、文化结构等整体素质上都有明显提高。这次换届选举是日照市设区带县后的第一次,也是全省颁布实施《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以来的第一次。对这次换届选举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召开了专门会议,各区、县党委、政府制定了《实施方案》、《选举办法》,抽调近4000名联络员,分赴各村宣传指导,保证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民政部门全力以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了五莲县《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依法民主差额选举村委会》的材料,使换届选举工作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在工作中,紧扣依法、民主这个主题,狠抓了民主协商提名推荐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千方百计保证参选人数和严把选举程序三个关键环节,保证了选举工作一次成功。但有106个村委会,因各方面的条件还不成熟,尚未进行;有27%的村,因时间仓促,尚未制定出成套的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在全市农村有计划地开展。1991年两城镇撰写的《谈谈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在村民自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论文,被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收入年会论文集。市民政局撰写的岚山街道圣岚路居委会“面向市场,发挥优势,大力发展居办经济”的调查报告,全文刊登在山东省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主办的《乡村街居工作通讯》1994年第6期上,在全省予以推广。
(陈刚)
【地名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5年来,城镇地名命名、更名1360余条,设置路街巷、门(楼)牌19670块;有2542个村设立了名称标志,设置率达92.7%;进行了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共补查、考证地名1879条,上报地名1814条;编辑出版发行了《山东省地名录·日照市》分册、《日照市政区图》,其中《山东省地名录·日照》分册在第四次全省地名优秀成果评奖中获二等奖,《日照市政区图》获三等奖;理顺了工作关系,扭转了地名管理工作政出多门,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的状况;在五莲县街头镇进行农村地名城市化管理试点获得成功;市政府加强了地名管理法制建设,颁布实施了《日照市地名管理暂行办法》;地名办公室积极开展地名咨询服务活动,共向社会提供咨询3571人次。
(张孝柏)
【社团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1990年6月,市民政局设立了社团管理科,亦称社团管理办公室。同年,对全市社团进行了调查摸底。从1991年开始,依照“积极、稳妥、扎实”的方针,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社团组织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整顿,历时半年,完成了复查登记任务。注册登记市属社团56个,乡镇社团66个。1992年,对村(居)成立的各类社团进行了调查摸底。1993年,注册登记村(居)社团87个,注册备案3797个。1994年,对已注册登记的区县属以上社团进行了年检,对乡镇社团进行了抽样检查;评选了先进社团和社团先进工作者;充实、健全了社团各项规章制度;理顺了社团、业务主管部门、社团管理机关三者之间的关系。五年来,全市注册登记区县属以上社团189个,乡、镇、街道社团182个,村(居)社团126个;备案村(居)社团3719个;审核批准社团办实体7个、收费许可证25个,充分发挥了社团人才荟萃、技术雄厚的优势,为日照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田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