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90~1994年,是劳动部门肩负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历史使命、加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体制的重要阶段。5年来,全市劳动工作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劳动、工资、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其中劳动制度改革被国家劳动部行文肯定为走在全国前列的5个城市之一。城镇劳动就业工作成效显著,缓解了万人就业难的巨大压力,稳定了就业局势,其做法在全国转化就业难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推广。劳动工资计划管理,结合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微观上下放了招工、市内职工调配和企业内部分配等14项权利,宏观上加大调控力度,实现了分级分类管理,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条件。职业技术培训健康发展,改善了职工队伍结构,提高了工人技术素质。安全生产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不断加强了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措施,较好地保证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其他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大进展,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994年末全市职工人数达172529人,比1993年增加22208人,增长14.77%。其中市县属国有单位职工年末人数115429人,比1993年增加12089人,增长11.70%;城镇集体及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年末人数40466人,比1993年增加8018人,增长24.86%。市县属国有企业单位职工年末人数69789人,比1993年增加9649人,增长16.1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末人数47577人,比1993年增加1840人,增长4.02%。其工资水平,1994年末,市县属企业职工年人均工资3730元,比1993年人均工资2553元增加1177元,增长46%,扣除城镇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指数上涨因素影响,职工实际工资增长17.9%。其中市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年人均工资4151元,比1993年人均工资2789元增加1362元,增长48.83%,扣除城镇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指数上涨因素影响,职工实际工资增长20.12%。机关、事业单位年人均工资5283元,比1993年人均3631元增加1652元,增长45.50%,扣除城镇居民消费的价格总指数上涨因素,实际工资增长17.43%。
全员劳动生产率,1994年末,地方属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12642元(按增加值计算),比1993年的10728元增加4914元,增长45.81%。
(滕为平)
【劳动制度改革】 1991年前,劳动制度改革主要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招工实行统包统配,严格区分各种所有制的界限和职工身份,突出对企业用人的微观管理,1992年,加大了劳动制度改革力度,年初研究制定了全市《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试行办法》,按照“一切经过试点”的原则,首批在市酒厂、市化学工业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试点。6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市深化企业3项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大会,同时下发了10个改革配套文件,整体推进,压茬进行。由于政策配套、措施得力,至年底,设区带县前的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合同化管理的达90%以上,精简科室机构154个;减少管理岗位806个;原123名管理人员在竞争中下岗当了工人;有639名工人通过竞争走上了管理工作岗位;700多名下岗职工通过厂内培训,有689人重新走向了生产岗位;有33名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被除名、辞退推向社会待业。1993年,针对莒县、五莲县区域划归时改革滞后的实际,突出重点,促进全盘,至1993年底,全市企业全面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革除了企业内部长期以来形成的用工制度不统一、职工身份有差别、福利待遇不一样的弊端,结束了企业固定工和合同制两种用工制度并存的历史。
随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贯彻实施,在劳动力管理方面落实了企业用人自主权,企业用工数量、条件、时间和形式等完全由企业自主确定;下放了市内职工调配权,市内职工流动完全由企业自行办理。劳动部门在企业用人方面宏观控制“先城镇、后农村”;在职工调配方面只管市外职工调入;同时坚持做好政策性安置工作。五年来,共办理市外职工调入3202人,其中引进工人技术骨干1569人,解决夫妻分居及照顾父母1579人,安置志愿兵、城镇义务兵、军转干部家庭及其他统配人员3314人。
(焦自军 商友昌 滕为平)
【工资制度改革】 1991年以前,全市企业的工资工作,主要是微观上管理职工的档案工资,职工工资的增长次数、幅度和方法,基本上和党政机关相同。企业的内部分配主要依据职工工龄长短确定,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存在着严重的“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弊端。1992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颁布实施,劳动部门下放并落实了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自主确定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承包工资和联产联销计酬等多种分配形式,基本实现了与档案工资脱钩、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挂钩的“一脱两挂”的分配办法,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为了加快改革进程,年初开始在市棉纺厂等3家企业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至1994年全市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企业已达56户、20721人,企业达604户职工、78244人,套改后人均月增资108.5元。
按照“微观放开搞活,宏观管住管好”的改革思路,加强了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一是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确定公布了全市1994年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170元),建立了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130~150元)。二是实行了工资总额分级分类管理的弹性计划,加大了调控力度。1994年末,全市自主确定工资总额度试点的企业已达8户,实行工效挂钩企业扩大到270户,对不能实行挂钩办法的企业实行了工资包干。三是建立了《工资基金使用手册制度》。
(董海明 滕为平)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1993年6月底前,全市的养老保险制度,依据单位所有制性质和职工身份分别实行不同的收缴比例和计发办法,即: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比例,企业按工资总额的18%、职工个人按标准工资3%的比例缴纳;固定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基金,全民企业按工资总额加离退休费的17%缴纳、集体企业按工资总额加离退休费的32%缴纳。1993年7月1日始,改革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将养老保险基金和退休费用统筹基金“两金”合一,实现了“五个统一”,即统一征集渠道、统一统筹项目、统一收缴比例、统一个人缴费、统一计发办法。养老基金的收缴比例不论全民、集体、股份制企业职工或“三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单位均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9%缴纳,个人按工资性收入的2%缴纳。计发办法也由过去根据职工连续工龄的长短、按照本人离退休时职工标准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改为按缴费年限(含连续工龄)与全省社会平均工资和职工缴费年限与缴费工资额相挂钩的办法计发。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街居企业、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也按此比例执行,并规定离退休费用统筹项目由原来的17项增加到26项。
1990年10月13日成立了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房训佐为主任,张汉三为副主任;1993年6月12日进行了调整,肖开富为主任,张汉三为副主任;1992年10月,市企业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落成,投资235万元,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1994年,全市统一换发使用了劳动部印制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1993年后,按照上级要求,先后将邮电、党政事业等6部门单位的统筹分离出来,并进行了社会保险工作移交。1994年末,全市参加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的企业达625户、84452人,企业离退休人员9234人。根据上级文件规定,1990年以来,先后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了生活、粮油等7项补贴;1992年、1994年两次对企业离退休人员提高了待遇,使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由1988年12月的月人均88.1元增到1994年底的月人均384元。
失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享受失业保险的范围由原来的4种人扩大到8种人。1994年末,全市有723户企业、10.6万名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的收缴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1993~1994年累计发放困难企业生活补助费和失业救济金138万元,并发放生产自救扶持资金80万元,支持了企业发展生产。
(许东 乔梁 滕为平)
【劳动就业】 城镇劳动就业,历经由计划招工到市场就业的转制过程。1990年初,原日照市城镇失业人员10000余人,失业率高达15%以上。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劳动就业工作作为全市重点解决的10个热点问题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了劳动就业委员会,设立了乡镇劳动服务站,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就业基金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等10余个文件,动员全社会力量,认真贯彻“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共同做好劳动就业工作。1990~1991年,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劳动就业和招工工作会议,改革招工办法,开办招工市场,实行敞开报名,采取下达指令性招工计划、清退私自招用的临时工、腾岗安置失业青年以及倡导集体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等措施,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安置效益,取得了两年招工安置7671人的显著成绩,使城镇失业率由15%以上下降到6.5%。招工中优先照顾烈军属子女、教师子女、离退休干部子女及大龄青年,较好地解决了难点、难户、难人的就业问题,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欢迎。1992年,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取消了一年一度的指令性招工计划,常年举办劳务市场,求职和用工供需见面,实现双向选择。1994年末,全市职业介绍机构已发展到4处,乡镇劳动服务站66处,莒县和五莲县已实现了劳动力供求信息微机化处理,莒县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经验被省劳动厅推广。1993~1994年共办理求职登记24228人,职业介绍成功17988人,其中城镇5755人,使全市城镇失业率下降到2.96%,保持了就业局势的稳定。
1994年末,全市累计组织劳务输出18.1万人次,其中劳动部门直接组织输出3.6万人次。劳动服务企业发展到80处,安置各类失业人员2650人,完成产值1.24亿元,实现利税572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张守迎 滕为平)
【职业技术培训】 技工学校教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办学规模,1994年,全市已有技工学校4处,技工学校分校4处,其中五莲县技工学校被省评定为重点技校,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长、中、短”、“高、中、初”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1993年7月市技工学校升格为副处级,全市技工学校学制由3年改为2年。1994年在全市推行了“学校自主招生、学生自主择业”的改革办法,增强了技工学校办学的活力。抓管理、上档次,教学质量也不断提高。1994年全省珠算技能大赛,3个团体一等奖被市莒县技校和市技校各夺得1个,并且囊括了前6名的个人全部单项奖,60名参赛选手获得珠算能手级称号,6名选手获得全国珠算最高级次“三项一级”证书。就业前培训率达90%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对在职职工的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除对新招工人坚持上岗前培训外,指导企业和主管部门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培训,5年共培训66231人次,评审技师576人。1994年还落实了社会办班许可证制度,建立了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加强职业技能开发体系建设创造了条件。
(焦建全 滕为平)
1990~1994年技工学校发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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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办学规模 │ 教职 │ 招生 │ 毕业生 │ 年底 │ 备注 ┃
┃ ├───┬───┤ 工 │ (人) │ 分配 │ 在校生 │ ┃
┃ │ 技工 │ 分校 │ (人) │ │ (人) │ (人) │ ┃
┃ │ 学校 │ (所) │ │ │ │ │ ┃
┃ │ (所)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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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 1 │ │ 62 │ 452 │ 168 │ 913 │不含莒县、┃
┠────┼───┼───┼────┼────┼─────┼─────┤五莲县 ┃
┃ 1991 │ 1 │ 2 │ 70 │ 428 │ 430 │ 1491 │ ┃
┠────┼───┼───┼────┼────┼─────┼─────┤ ┃
┃ 1992 │ 1 │ 3 │ 70 │ 420 │ 490 │ 23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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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 │ 4 │ 3 │ 290 │ 1512 │ 1201 │ 31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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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 │ 4 │ 4 │ 310 │ 1772 │ 1381 │ 3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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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和劳动安全监察】 1990年3月,设立“日照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和“日照市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股级事业单位,1991年1月挂牌办公,1993年3月均升格为科级事业单位。1994年9月升为副处级行政单位,隶属市劳动局管理,与局内部设立的安全监察办公室合署,各区、县以及乡镇都加强了领导,理顺了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形成了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健康开展。
5年来,认真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坚持“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1991年开始每年5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周”活动,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达到以周促月、以月促年。全市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董书明 王继善 孙开金 滕为平)
1990~1994年各类事故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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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综合情况 │ 其中 ┃
┃ 度 │ ├──────────────┬─────────────────┬─────────────────┨
┃ │ │ 乡镇以上企业 │ 道路交通 │ 火灾 ┃
┃ ├──┬────┬────┬────┼─┬────┬────┬──┼──┬────┬────┬────┼─┬────┬────┬─────┨
┃ │事故│死亡(人 │重伤(人 │经济损失│事│死亡(人 │重伤(人 │经济│事故│死亡(人 │重伤(人 │ 经济 │事│死亡(人 │重伤(人 │经济损失( ┃
┃ │起数│) │) │(万元) │故│) │) │损失│起数│) │) │ 损失 │故│) │) │万元) ┃
┃ │ │ │ │ │起│ │ │(万 │ │ │ │ (万元) │起│ │ │ ┃
┃ │ │ │ │ │数│ │ │元) │ │ │ │ │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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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216 │ 70 │ 90 │ 83.29 │4 │ 3 │ 1 │0.9 │182 │ 64 │ 89 │ 67.13 │30│ 3 │ │ 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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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175 │ 58 │ 83 │ 93.16 │5 │ 5 │ │ │136 │ 50 │ 82 │ 61.9 │34│ 3 │ 1 │ 31.26 ┃
┠───┼──┼────┼────┼────┼─┼────┼────┼──┼──┼────┼────┼────┼─┼────┼────┼─────┨
┃ 1992 │172 │ 63 │ 82 │ 122.89 │10│ 15 │ 3 │ 20 │132 │ 48 │ 79 │ 70.84 │30│ │ │ 32.05 ┃
┠───┼──┼────┼────┼────┼─┼────┼────┼──┼──┼────┼────┼────┼─┼────┼────┼─────┨
┃ 1993 │313 │ 111 │ 181 │ 205.3 │17│ 13 │ 11 │ 40 │254 │ 94 │ 168 │ 112.6 │42│ 4 │ 2 │ 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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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 │351 │ 128 │ 187 │ 280 │21│ 22 │ │50.2│272 │ 105 │ 185 │ 131.4 │58│ 1 │ 2 │ 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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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1990?1992年不含五莲县、莒县。2.企业伤亡事故不含中央、省属。
1991~1994年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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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锅炉定检 │ 压力容器定检 │ 槽车定检 │ 氧气瓶定检 │ 安全阀定检 ┃
┃ 数量 │ │ │ │ │ ┃
┃ 年度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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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 230 │ 500 │ │ 8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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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 │ 220 │ 530 │ │ │ ┃
┠───┼─────┼───────┼─────┼──────┼──────┨
┃ 1993 │ 230 │ 550 │ 9 │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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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 │ 285 │ 504 │ 15 │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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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994年劳动安全卫生监测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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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厂内机动车│电梯检验(│超重机械检验│粉尘分级(│毒粉分级(│特种作业培训┃
┃ 数量 │辆检验(辆│台) │(台) │岗位数) │岗位数) │(人) ┃
┃ 年度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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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 105 │ │ │ │ │ 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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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 │ 306 │ │ │ │ │ 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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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 │ 382 │ 38 │ 195 │ │ │ 1321 ┃
┠─────┼─────┼─────┼──────┼─────┼─────┼──────┨
┃ 1994 │ 417 │ 44 │ 216 │ 156 │ 258 │ 1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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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 1993年,全市实行了仲裁员、仲裁庭办案制度。1994年末,全市共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5个,下设5个办公室,专职仲裁干部11名。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390个,调解委员会成员1475人。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1990~1994年,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02起,其中立案处理48起,案外调解154起,结案率达95%。1994年发生集体争议案件13起,其中立案9起,涉及职工125人,结案率达100%。总的看,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呈大幅度上升趋势,1994年立案受理起数是前4年的1.8倍。一方面反映了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劳动合同鉴证。5年来,全市共鉴证劳动合同118828份,纠正违法合同12910份。劳动合同鉴证的范围已扩大到乡镇企业,完成总量的50%。对部分私营企业用工也按规定督促签订了劳动合同,正确协调了劳动关系,维护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张希慧 滕为平)
【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 1994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4]9号明传电报和省劳动厅《关于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的通知》(鲁劳发[1994]85号)的部署要求,全市自4月中旬至6月下旬,利用两个半月的时间,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对全市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普遍进行了检查。检查前,市政府批转了大检查的安排意见,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市劳动用工大检查专题会议,市、县、区及主管部门和企业逐级成立了大检查领导小组,印制了大检查项目内容及法规政策依据、各类调查表,以会代训了劳动、工会、妇联、公安、工商等部门参加检查的160多名工作人员。检查中,涉及企业500多户、职工9万余人,检查项目170多项。通过检查看,好的方面,全市企业用工行为比较规范,内部分配制度、执行新工时规定、落实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重视安全生产、注意劳动关系的协调以及建立调解组织等方面都落实的较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随意使用农村劳动力的现象严重,有200多户企业使用临时工万人以上。二是企业用工带资现象比较严重。自1992年下半年以来,全市带资用工的企业254户、带资用工万余人,人均带资4000余元,个别的高达1.5万元,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三是发现了3户企业安排45名女职工从事不适当的生产劳动。四是部分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不好。五是部分企业存有超时加班现象。六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力。七是存有欠缴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拖欠职工工资、截留离退休费用的现象。八是部分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条款违背政策法规。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本着“教育为主、惩处为辅”和“以前从宽、今后从严”的原则,进行了认真整改。采取的主要措施:对有条件有能力及时纠正的问题,令其当即整改;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纠正的问题,限期创造条件整改;拖欠或停减发职工工资和离退休费等问题,区别情况,妥善解决;对限期不改的,则发出劳动监察指令书53份,强制整改,收到了良好的检查效果。
(滕为平)
【学习宣传贯彻《劳动法》】 为广泛深入地把《劳动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从1994年7月下旬到年底,通过市长电视讲话号召、深入企业采访报道、开辟报刊和电台的知识问答栏目、张挂标语、设立咨询站以及组织答卷竞赛和电视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这期间,全市张挂标语84幅,出黑板报、宣传栏300多处(次),设立宣传咨询站18处,出动宣传车6部,印发《劳动法》2.3万份,散发宣传材料1.5万份,印制《劳动法》试卷和答题卡12万份。组织全市12万名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答题竞赛,有400人获奖;组织7支代表队参加全市电视知识竞赛,日照开发区荣获第一名;300名企业厂长(经理)、工会主席和劳资干部参加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劳动法》电视讲座考试,都获得了国家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结业证书;市代表队参加全省电视知识竞赛,也获得了竞赛二等奖和最佳组织奖的好成绩。通过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劳动法》,不仅提高了直接从事劳动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而且增强了全社会的劳动法律意识,为1995年1月始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滕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