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96年土地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目标,积极开展耕地保护和各项业务基础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耕地保护综合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把保护耕地放在土地管理工作的首位,市五大班子领导先后10次视察、检查指导耕地保护工作。全市耕地年减少幅度由4‰调至1.2‰,市长班开庆在与各区、县长签定的1996~1998年土地管理3年目标责任书中分解落实了责任目标。进一步健全了耕地保护机制,全市耕地面积趋于稳定。二是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重要突破。日政发[1996]98号文规定:在东港区、岚山办事处、日照开发区分别设立土地管理分局,受所在地政府和市土地管理局双重领导;设立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土地管理分局,为市土地管理局直属机构,实行垂直领导。三是土地市场机制得到较大发展。坚定不移地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除法律规定允许划拨的以外,新增国家建设用地全部实行了出让供地,共106宗1075.5亩。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征为国有、转权让利、统一出让”的改革模式在全市普遍推行,占新增乡镇企业用地总量的37%。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引导国有土地资产合理流动与重组,市政府下达了《加强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市属11个兼并企业和股份制改造企业的土地资产进行了妥善处置。土地出让合同和地价管理进一步规范,“明评明让”确定出让地价的做法得到国家土地管理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国土地报》介绍了这一经验。四是土地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作出了《关于加强耕保护工作的决定》,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土地开发复垦规定》、《关于严格控制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规定》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6月份全国耕地保护宣传月和纪念《土地管理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土地法制宣传活动。市土地局与“三局”“二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监察工作的通知》,通过执法大检查,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15宗,罚款33.36万元,拆除建筑物15处,收回土地使用权15宗。全市土地违法案件发现率为95%,结案率为98%,胜诉率达到100%,信访结案率达到100%,土地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五是业务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日常地籍管理走上正轨,共进行变更土地登记3290宗。土地综合统计已形成市、县、乡三级网络,信息系统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