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疏通价格矛盾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计划安排,适当疏通多年来积累下来的一些价格矛盾,调整的项目有:
1、农(副)产品类:从6月1日起,调整定购粮食、油料价格,小麦(中等)定购价格由每50公斤54.00元调整为76.00元;稻谷(中等)定购价格由每50公斤56.00元调整为78.00元;玉米(中等)定购价格由每50.00公斤41.00元调整为63.00元;花生仁(中等大花生仁)定购价格由每50公斤175.00元(浮动±10%)调整为180.00元(浮动±5%)。
在提高粮食定购价格的同时,在确保实现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的前提下,从7月1日起,相应提高粮食的销售价格。特一粉每500克由1.06元调整为1.28元;特二粉由每500克0.97元调整为1.20元;标准粉由每500克0.60元调整为1.10元。返销农村的粮食销售价格暂定小麦每500克0.88元、玉米每500克0.75元。
为保持粮食销量的基本稳定,对城镇居口粮供应继续实行凭证限量供应办法,全市指定每人每月10公斤面粉。
蚕茧收购价格继续实行统一的收购管理工作。由于销路不畅,收购价格略有下调。桑蚕茧鲜上茧中准价(茧层率21%、上车茧率100%)收购价格每50公斤现行681元调整为574元(不含农业特产税、含税价格为620元)每50公斤(含税)调下61元。
2、农业生产资料类:敌敌畏、敌百虫、乙磷铝、氧化乐果4种农药,每吨零售价格分别调整为23150元、14990元、2907元和24300元。
国产尿素出厂价格每吨由1300元调整为1750元,幅度为25.7%;硝酸铵出厂价格每吨由1350元调整为1920元,幅度为29.6%;国产挂钩尿素及受灾储备尿素的全省统一零售价格每吨1600元,对县调拨每吨1505,挂钩以外的优质化肥、国产尿素每吨零售价格为2060元;地产碳铵继续由当地政府管理,最高销售限价每吨不超过600元。
3、工业用品类:0号柴油每吨零售价格由2454元调整为2670元;-10号柴油每吨零售价格由2676元调整为2681元;灯用煤油每吨零售价格由2458元调整为2568元;70号、90号汽油每吨零售价格分别调整为2808元和2948元。
粗盐调价前由每公斤零售价格0.20元调整为0.35元。粉精盐(袋装、加碘)由每公斤零售价格0.60元调整为1.08元。
电价调整(1~10千伏)生产用电0.394元;非生活照明电0.609元;非重工业用电0.536元;大工业用电0.472元;化肥生产用电基数内0.19元,基数外0.20元;农业用电0.42元。
对农村、城镇居民照明用电从4月1日起实行最高限价,每千瓦时由0.53元调整为0.70元。
自来水价也进行了调整,生活用水每吨0.45元,工业用水每吨0.60元,饮食、建筑用水每吨1.20元,船舶用水每吨2.00元,外轮用水每吨4.00元。奎山水厂集资从1996年3月至1997年3月,每吨水另加0.35元收取。
4、服务收费类:中小学学杂费作了调整,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城市学校每生每学期54元、农村学校每生每学期36元;借读费调整为小学每生每学期8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2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240元;住宿费城市学校每生每学期40元,农村学校每生每学期24元,达到公寓化标准并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城市学校每生每学期80元,农村学校每生每学期48元。
对以上商品和服务收费价格,通过适度调整、缓解了价格矛盾,既保护了农民切身利益,也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