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换届选举,选出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95名。其中,工人42名,占10.63%;农民200名,占50.63%;干部85名,占21.52%;知识分子61名,占15.44%;解放军3名,占0.76%;其他4名,占1.01%。在当选的代表中,党员222名,56.2%;妇女89名,占22.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52名,占13.2%;中专70名,占17.7%,中学194名,占49.1%;小学79名,占20%。年龄在35岁以下的91名,占23%;36至55岁的285名,占72.2%;56岁以上的19名,占4.8%。
1993年换届选举,选出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70名。其中,工人、农民及其他劳动者代表157名,占42.4%;干部代表125名,占33.8%,知识分子代表78名,占21.1%;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华侨、侨属代表6名,占1.6%;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4名,占1.1%。在当选的代表中,党员294名,占79.5%;妇女70名,占19%。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10名,占29.7%;中专101名,占27.3%;中学129名,占34.9%;小学30名,占8.1%。年龄在35岁以下的50名,占13.5%;36岁至55岁的270名,占73%;56岁至65岁的44名,占11.9%;66岁以上的6名,占1.6%。
【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90年1月10~14日在日照召开。这是组建地级日照市后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86人。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地级日照市政权领导班子和两级法院、检察院负责人。王树文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佩涓、徐朋杰、黄献法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资诚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郑行俭、丁银昌、王世田、臧全禄、王庆美、孔德祥、朱巨龙、陈为信、赵志荣、庞尊贵、秦福甡、徐世炳、唐保禄、包为业、魏茂秀、张宗团等16人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家政当选为市长,房训佐、熊可山、肖开富、何学志当选为副市长。于焕伦当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书堂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建俊、赵焕玺分别当选为市城郊人民法院院长和城郊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1年3月27~31日在日照召开。出席代表367人。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了日照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补选刘京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992年3月21~24日在日照召开。出席代表371人。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补选何学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运河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第1次会议:1990年1月15日在日照举行。会议认真学习了《地方组织法》;通过了日照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树文就如何做好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讲了话;市长王家政就如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好政府工作发了言
第2次会议:1990年3月22~24日在日照举行。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1990]2号文件和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日照市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决议;听取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加征货物进出港管理费的规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学习贯彻《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城市规划法》的决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1990年工作计划要点;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监督工作办法、人事任免办法;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3次会议:1990年6月5~6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传达学习了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行政诉讼法》学习宣传情况、普法工作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粮食工作情况、《渔业法》贯彻执行和渔业发展情况等5个汇报,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日照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决定由市政府修改后发布施行;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4次会议:1990年8月13~14日在日照举行。会议传达了江泽民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党员负责同志会议上的讲话;学习了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199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交通工作情况、农业生产情况、教育工作情况等4个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徐世炳等11名代表所提议案的调查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5次会议:1990年9月17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学习了中共日照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和决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日照市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规定》。会议根据王家政市长的提请,决定任命陈万光为日照市副市长。
第6次会议:1990年11月5~7日在日照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视察日照时的谈话要点;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科技工作情况、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法院工作情况、检察工作情况、《环境保护法》及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等7个汇报;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7次会议:1990年12月18~19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改革、搞好第二轮承包情况,外经工作情况,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等3个汇报;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的推荐,补选胡美禄为省七届人大代表;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8次会议:1991年2月28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学习了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上的讲话;听取审议了市邮电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财政预算的管理办法,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审批监督的若干规定的决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1991年工作计划要点;作出了关于召开日照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9次会议:1991年3月19日在日照举行。会议讨论修改了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稿,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市十二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日照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10次会议:1991年5月17~18日在日照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业工作情况、“二五”普法规划、《城市规划法》和《行政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等4个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日照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作出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进行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11次会议:1991年7月30~31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开展情况,治理“三乱”工作情况等2个汇报;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反贿赂斗争情况和市城郊人民法院关于执法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废止《石臼渔港管理暂行规定》等11个规范性文件的议案,并通过了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日照市民文明守则》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12次会议:1991年9月27~28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商业工作情况、供销工作情况、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等5个汇报;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1991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日照市1991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日照市与土耳其特拉布松市结好的议案及说明,作出了关于日照市与土耳其特拉布松市缔结友好城市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佩涓还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
第13次会议:1991年11月29~30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工委主任臧全禄关于赴外地参观学习乡镇人大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工委主任郑行俭关于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乡镇企业工作情况、侨务工作情况、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情况、市管学校校舍改造工作情况等5个汇报。其间,在第一海水养殖总场举行了学习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佩涓作了《正确认识当前国际形势,积极开展反对和平演变斗争》的讲话。
第14次会议:1991年12月9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学习了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日照市委的提议,补选陈为信为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15次会议:1992年1月21日在日照举行。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讨论修改了市人大常委会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稿;审议通过了《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批监督的暂行办法》和《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财政预算审批监督的暂行办法》;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16次会议:1992年2月25日在日照举行。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更改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讨论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讨论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1992年工作计划要点;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17次会议:1992年4月26~27日举行。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1992]2号文件;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矿产资源法》贯彻执行情况、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出口加工区建设情况等3个汇报;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代表法》的决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的决议、关于巩固绿化成果加快造林步伐的决议等4个决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朋杰辞去日照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和关于接受何学志辞去日照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第18次会议:1992年6月29~30日在日照举行。会议传达了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校的讲话精神;学习了省、市委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外开放工作情况、廉政建设情况、体育工作情况等3个汇报,作出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对外开放,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决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19次会议:1992年8月29~30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3个汇报;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执法情况的汇报;审查了《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修订)》,决定原则同意市政府修编的这个城市规划总体纲要。
第20次会议:1992年9月28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情况、民主评议行业作风情况、爱国卫生工作情况等3个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的调查报告。会议根据王家政市长的提请,决定任命焉荣竹为日照市副市长。
第21次会议:1992年12月23~24日在日照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四大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改革情况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等2个汇报;作出了关于任命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审议批准了市选举委员会关于1993年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的意见;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22次会议:1992年12月30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等3个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佩涓关于东港区换届选举工作中有关事项的决定的说明,作出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东港区换届选举工作中有关事项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23次会议:1993年2月22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东港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讨论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稿;作出了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
第24次会议:1993年3月4日在日照市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日照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日照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讨论决定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作出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银杏树为日照市市树的决定。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要活动】 1990年2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乡镇选举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了中共中央[1990]2号文件,传达了省选举工作会议精神。
1990年6月28~2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土地管理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
1990年9月17~3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内务司法部门的廉政情况进行检查。
1990年12月26~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日照市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
1991年2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
1991年7月3~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义务教育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
1991年7月24~2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日照市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1991年9月17~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城市规划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开展齐鲁杯城市“三上”活动情况进行视察。
1992年4月4~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森林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
1992年5月3~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
1992年5月26~2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企业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
1992年10月31~11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的情况及农村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1992年12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区域立法工作座谈会。
【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93年3月6~10日在日照召开。这是设区带县后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59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市政权领导班子和“两院”负责人。王家政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佩涓、浦瑞霆、孙吉芳、赵奉迪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瑞昌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丁银昌、王乐平、朱巨龙、王聚先、孔德祥、庄资诚、庄恩普、纪德尚、李延良、张宗团、陈为信、林鹤峰、赵志荣、高丽萍、唐保禄等15人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尹忠显当选为市长,肖开富、陈万光、焉荣竹、刘丕祥、祝利民当选为副市长。于焕伦当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运河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还选出了23名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28~31日在日照召开。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5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补选孙运河为副市长,何克睦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第1次会议:1993年3月18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学习了《地方组织法》;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1993年工作计划要点;讨论通过了日照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为27名市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家政、副市长肖开富分别讲了话,对新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第2次会议:1993年5月18~19日在日照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农业生产情况、日照开发区建设情况、岚山开发区建设情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等5个汇报;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家政所作的关于制定和修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和办法的说明,讨论通过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日照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办法》第7个规范性文件;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3次会议:1993年7月30~31日在日照举行。会议传达了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199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及“八五”计划、十年规划调整意见的汇报,关于199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调整、划转有关问题的汇报,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等4个汇报;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审判工作情况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法律监督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关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及“八五”计划、十年规划调整意见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4次会议:1993年9月16~18日在日照举行。会议认真学习了中纪委二次全会公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城市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市场建设情况、发展外向型经济工作情况、第三产业发展情况、代表建设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等5个汇报;对旧城改造和新市区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结束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家政就当前反腐败斗争中,如何发挥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作用问题发表了讲话。
第5次会议:1993年10月29~30日在日照举行。会议认真学习了9〈邓小平文选〉和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公路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情况、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等4个汇报;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6次会议:1994年1月12日在日照举行。会议传达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1994年工作计划要点和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家政在会议结束时,就如何做好新一年的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讲了话。
第7次会议:1994年3月21日在日照举行。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稿;审议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列席人员范围(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会议日程(草案)等。
第8次会议:1994年5月17~18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国家机关中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日照市人大常委关于在国家机关中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9次会议:1994年7月29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工业带动战略实施情况的汇报和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10次会议:1994年9月16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个汇报,就如何做好今后的计划、财政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第11次会议:1994年11月28日在日照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科教兴市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市经贸委、民政局、计生委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要活动】 1993年4月8~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直和东港区的省八届人大代表就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大中型企业改革和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农村工作、减轻农民负担及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视察。
1993年5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和减轻农民负担“四清理、三整顿”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1993年10月13~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义务教育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
1993年11月24~25日,市人大常委会、市普法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市“二五”普法和执法工作进行调查。
1994年4月20~2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1994年5月5~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情况进行视察。
1994年5月9~1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农业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1994年5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暨人文和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座谈会。
1994年6月28~3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994年7月7~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1994年8月22~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1994年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矿产资源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1994年11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环境保护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
1994年12月20~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进行会前视察。
(窦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