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89年11月,中国共产党日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刘京玉任书记,丁原胜任副书记。1990年8月,中共日照市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日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人。其间,市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会选举常委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1993年3月市纪委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至1994年底,市纪委机关设办公室、监察综合室、政策法规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共有干部职工48人。
市直党政企事业单位共设纪检机构65个,专职人员98人;县(区)、办事处纪委(纪工委)5个,专职人员77人;县(区、办事处)直属单位纪检机构43个,专职人员48人;乡、镇(街道)纪委69个,专职人员72人。
【中纪委、省纪委领导来日照检查指导工作】 1991年4月25~27日,中纪委副书记兼秘书长王德瑛由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徐炳煦陪同来日照,听取了市委、市纪委汇报后,称赞日照市“两手抓很有道道”,表示要派人总结日照坚持“两手抓”的经验在全国推广。
1993年2月21~22日,中纪委副书记陈作霖在省纪委副书记袁波陪同下来日照,视察了日照、岚山两港,听取了市委、市纪委的工作汇报。离日照时接见了市纪委机关的全体人员,称赞“日照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很整齐,很有战斗力”,并合影留念。
1994年4月24~26日,中纪委常委、秘书长王光在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张合孟陪同下来日照,听取了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工作汇报后,对日照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日照市在新形势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很值得在全国推广。”
1994年12月15~16日,中纪委常委傅杰在省纪委副书记郑义堂陪同下来日照,于16日上午作了学习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专题辅导报告。
1994年4月13~16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谭福德来日照调查研究。其间,听取了市委、市纪委的工作汇报,召开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并到日照开发区、新市区和五莲县实地考察。对日照立足实际,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五条具体要求。
【1994年市纪委召开的重要会议】 2月23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书堂对1993年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情况进行了总结,部署了1994年反腐败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4月20日,召开了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国务院反腐败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省政府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市府领导同志在会上讲了话。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政要正确分析前段反腐败斗争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紧紧把握全党工作的大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完成反腐败各项任务。
7月21日,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座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市委副书记于学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书堂分别讲了话,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负责同志也从各自工作的角度讲了话。
12月31日,召开市纪委全体(扩大)会议,学习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省委六届三次、省纪委三次、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了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监督、保证党的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市委《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的问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书堂在会上讲了话。
【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1993年初,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结合日照市实际,市委常委研究批准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实施方案》。市纪委、监察机关从3月30日起正式合署办公。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署后内部机构设9个职能室和1个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事业单位),比合署前减少18.2%,人员减少14%。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工作也于4月底全部完成。
【市委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 为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市委于1993年10月建立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委分管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分管副市长、中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监察局局长等领导参加。1994年又吸收市委办公室、宣传部、政府办公室、市直机关党工委、经委、建委、体改委、农委、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对全市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全市96个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多次召开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对照中纪委“双五条”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有46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退还了银行赠送及公款为个人办理的“信用卡”,价值一万余元;有8名处级干部退还或转让了到企业购买的2.1万元股权证;有6名处级干部上交金耳环6副,价值2994元;有20名处级干部辞去了在各类实体中兼任的职务。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超标准乘车、建造装修住房两个“热点”问题进行了清理。共清出违反规定借、换、购、带小汽车58辆,对49名住房面积超标准的处级干部分别按有关规定作了处理。同时,市委、市纪委先后制定下发了《市委常委廉洁自律守则》、《关于党政机关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登记处理规定》等10多个文件,逐步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1990年1月至1994年12月,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共查处党内违纪案件731起,处分党员731名。其中开除党籍171名,留党察看310名,撤销党内职务24名,严重警告106名,警告120名(不含设区带县前莒县、五莲的数字)。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政纪案件86起,处分监察对象86名。在查处的案件中,涉及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90起,占案件总数的12.3%,其中处级38起;各类经济案件266起,占案件总数的36.4%,其中万元以上大案46起。有8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日照查处案件的情况,多次受到中纪委、省纪委的表扬,先后6次在全省性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纠正不正之风】 根据“综合治理,以纠为主,抓好延伸,标本兼治”的思路,从1990年以来,每年都突出解决几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1)1990~1991年,集中清理了干部职工违法违纪建私房和公费送子女上学以及公款吃喝三个问题。共清理出自1983~1990年在城区建私房的干部职工3024人,查出有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304人。其中3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5名正处级干部受到党纪处理,收缴各种费税罚款10.1万元,455人限期退出了公房;公费送子女上学的2074人,收缴公款8.16万元;用签责任书的方法刹公款吃喝,使此风一度大大收敛。(2)1991年,在全市1051个村开展了清财工作,共清理出农村集体债权3806万元,当年收回2029万元。(3)1990年以来,累计取消“三乱项目”288项(种),可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3381.5万余元。(4)按照省的部署,1993、1994两年共清理出党政机关团体无偿占用企业资金1785万余元,已退回1258万余元、汽车23辆、人员56名。(5)1994年,全市共清理出1227个单位中9288人借欠挪用公款2481.55万元,已有891.5人归还2379.65万元,占总额的97%。(6)1992~1994年,连续3年对公安、工商、税务、教育、卫生、交通、建委、金融、电业、邮电等重点部门进行民主评议,收到很好的效果。(7)1994年,在市农行、建委、电业局、广播电视局四个部门进行了职业道德建设试点工作,摸取了经验。(8)在全市共69个乡镇、1057个乡镇直部门和2977个行政村深入推行了“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
日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经验,两次被省纪委通报推广,一次在全省性会议上作了介绍。
【党风廉政教育】 1990年,根据省委的通知精神,集中3个月时间,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了“学党章,正党风”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地进行了四个专题教育。1991年,根据省纪委通知精神,集中两个半月时间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了党规党法教育活动。其间,有7000多名党员将借用的公款、拖欠的提留归还,计款273万元。还收交回扣、手续费22万元,挪用的公款39万元,公物2100件折款10余万元。1992年,根据省纪委的要求,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了反腐防变教育,解决各类实际问题500余宗。1993年,在全市开展了以学习党内条规和行政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政纪教育。1994年,根据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开展了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党的宗旨、党的组织纪律、群众路线和党的优良传统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在教育中,突出了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层层开展评选廉洁勤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并由市委、市政府表彰了6个廉洁勤政先进集体和16名先进个人。市纪委还与《日照日报》社联合开展了“廉政新风”征文活动,共收到稿件120篇;与电视台联合开展了廉政典型系列报导活动;在市、区两级纪委普及电教手段,建立了党风廉政录像片库,定期组织播放,增强了教育的吸引力。
【受理来信来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深入宣传贯彻《控申条例》,建立健全市、县(区)、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实行目标管理,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1990~1994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443件次,其中控告3901件次、申诉122件次、其他420件次,处结率100%。特别是1993年8月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期内开展举报腐败行为的办法》等3个文件,群众来信来访明显增多,为查案纠风提供了丰富的线索和依据,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强化执法监察】 自1993年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察的力度,紧密围绕党的建设及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共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等执法监察39项,检查了5129个单位,涉及金额10.54亿元,查处违纪金额1.1267亿元,挽回经济损失4853万元,发现案件线索64条,立案25起,处分31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通报反面典型4个,提出改进建议942条,总结推广先进典型11个,保证了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纪检监察信息、宣传、理论研讨】 自1990年以来,共撰写报送各类信息1200余条,其中被中纪委办公厅采用22条、省纪委办公厅采用147条、市委办公室采用292条。1994年,被中纪委办公厅评为“全国纪检监察优秀信息点”,被省纪委采用数量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名列第1位,被市委办公室采用数量连续两年列党委系统第1名。共撰写各种宣传材料350余份,其中被《法制日报》等中央级报刊采用13篇、《大众日报》等省级报刊采用120篇。有3篇文章分别获《支部生活》、《党风党纪》杂志年度优秀稿件奖。另外,在加强日常理论调研工作的同时,于1994年召开了全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理论研讨会,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进行了积极探讨。会议共收到论文14篇,评出优秀论文6篇。
(牟大勇 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