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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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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队伍建设

  1996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江泽民总书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为指针,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动公安工作全面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树立良好的领导形象。新的市局领导班子紧密联系公安机关实际,认真分析总结队伍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坚持“团结、民主、务实、廉洁”,把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公仆意识,从有利于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这个大局考虑安排公安工作。坚持队伍、业务两手抓,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普遍感到满意。市局还建立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等多项制度。二是下大力气,全面加强行风建设。市局针对上年行评反映出的问题,痛下决心,揭短亮丑,把狠抓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常抓不懈。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就办理案件、户口、牌证等工作,向社会公开作出六项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开通110报警服务台,实行“四有”服务,坚持维护社会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深化学习济南交警活动。召开经验交流会,组织“学济南交警,树卫士新风”演讲比赛和巡回演讲。开展争创“文明户籍室”和“规范化执勤岗亭”活动,推出一批“窗口”示范服务单位,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高的工作效率,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四是以禁酒令为切入点,改善队伍形象。继续完善《禁酒令》的配套措施,领导率先垂范,民警自觉遵守,确保了禁酒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廉政建设,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五是强化学习、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民警的党纪、政纪、法制教育,系统地进行了政治、业务、法律培训,提高了执法水平,健全、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出台了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执法大检查等制度,增强了内部执法监督力度。结合机构改革;公务员过渡,积极推行岗位轮换、任职回避和竞争上岗,增强了队伍的生机和活力。1996年,在省市组织的社会治安状况问卷调查中,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满意率由原来的56%提高到98%,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由原来的59%提高到97%,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市社会治安治理先进单位,荣获市委、市政府颁发的“三服务优胜杯”,行风评比名列第二名。全市公安机关有7个集体和21名民警荣立二、三等功,6个集体和243名民警受到嘉奖、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