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至1994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95处,比1989年增加21处。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12处,乡镇卫生院66处,卫生防疫站5处,结核病防治所3处,皮肤病防治所3处,妇幼保健站5处,药品检验所3处,卫生职业中专4处,其它医疗卫生机构94处。共有床位3495张,比1989年增加775张,增长28.49%,每千人医院床位数1.32张。全市现有各类专业卫生人员5590人,比1989年增加1544人,增长38.16%,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09人。
1994年,全市医院总诊疗人次数319.09万,其中门、急诊人次316.87万,入院7.4万人次。卫生部门县及县以上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1%,中医医院为81.8%,乡镇卫生院为35.5%。
全市共有2989个行政村,有村卫生室3402处,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664人,村卫生室覆盖率为98%,村卫生人员平均每村1.89人。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 按照全国爱卫会和省政府的要求,1990年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的决定》,成立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齐鲁杯”城市“三上”活动指挥部,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开展了创建活动。1991年市区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1993年五莲县通过了省级卫生县城考核验收。同时,市政府于1993年与市直64个部门、单位签订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责任书》,继续向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迈进。整个创建工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绿化美化、门前三包与门内达标、行业卫生管理、厕所改造、畜禽禁养、除害灭病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奠定了基础。
配合卫生中心工作的开展,大力开展卫生宣传活动,加强了健康教育。每年的计划免疫日、世界卫生日、爱国卫生月等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出动宣传车、开办宣传栏,请市、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等方式,大力宣传卫生工作,普及健康教育知识。1994年全年出动宣传车20台次,办宣传栏46期,发放卫生宣传材料8万余份,设立卫生健康咨询台30余次。同时,狠抓了中小学生和食品行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全国、省爱卫会等部门的要求,积极部署开展了“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
同时,结合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狠抓了农村环境卫生条件的改善。农村安全卫生水普及率达到83.4%,自来水普及率达到32%。东港区小后村镇自来水厂被授予“全省农村先进水厂”称号。农村改厕工作稳步发展,到1994年底,全市共完成农村改厕22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0.94%。
农村灭鼠工作也取得显著成绩。坚持抓好每年春冬两季的突击灭鼠活动,有效地控制了鼠传疾病的发生。1990年被省爱卫会授予“省级灭鼠先进市”称号,日照港获“国家级无鼠害港口”荣誉。市、区县各级爱卫会还组织成立了卫生消杀服务站,对市、县城区和乡镇驻地开展卫生消杀有偿服务,有效地控制了蚊蝇密度,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初级卫生保健不断加强】 1990年7月,日照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日政发[1990]91号文件,决定在全市农村实施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各级要把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除加强了改水改厕工作外,还十分注重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建设,到1994年底,全市乡镇卫生院完成改貌建设45处,占67%,用于改貌投资达1690万元。其中市投资136万元,县(区)投资85万元,乡镇投入756万元。并投入340余万元,用于添置了X光机、B超、心电图等医疗设备。1994年,乡镇卫生院门诊量达245万人次,业务收入2890万元,比1993年增加13%;农村卫生室的管理得到加强,各区县推行卫生室“三证三制五统一”的管理办法。是年底,村卫生室发展到3402处,乡村医生5664人,达到了村村有卫生室,集体办医率达到77.6%,甲级卫生室达到62.7%。东港区与五莲县顺利通过“初保”达标验收。
【卫生防疫工作成效显著】 (一)儿童计划免疫。以消灭“脊灰”为重点,逐步控制各种传染病,努力实现计划免疫“第三个85%”的目标。在1989年达到“第一个85%”标准的基础上,于1990年、1994年分别实现第二个和第三个“85%”的目标;消灭“脊灰”工作成效显著,自1991年起,每年进行强化服苗两次,1994年制订了《日照市1995年消灭“脊灰”控制标准和工作要求》。全年强化服苗15万人次,服苗率达99%。1993和1994年未发生疫情。
(二)传染病防治。积极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加强了对沿海渔船、渔民检疫,腹泻病人检索和重点人群健康查体工作。1994年,检索重点人群14063人次;培养大便、水产品标本4674份;检疫渔船1128艘,均未检出霍乱病菌,有效地把住了传入关,继续保持了1983年以来无霍乱疫情发生的记录,1994年被省卫生厅授予“霍乱防治先进集体”称号。对病毒性肝炎也加强了防治。1994年检测重点人群4万人次,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242人,接种乙肝疫苗19000人份,甲肝疫苗4000人份。
(三)地方病防治。市政府于1991年下发了《日照市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了“碘盐销售许可证”制度。1994年,查处非碘盐1000余吨;对病区3~14岁儿童和重点人群服用碘油丸218377人次,用药40万粒,服碘率达93.1%。经评估,7~14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比1993年下降52%,控制在10.6%以下。
(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为龙头,全面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法规,实现了五大卫生法制化、正规化管理。市政府颁布了《日照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和《日照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各项卫生法规的贯彻落实起了重要作用。1994年,共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000户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21000人。监督监测各类公共场所392家,健康查体3094人;监测各类企业粉尘、毒物、物理性因素等作业点1675个,各类接害工作人员查体10604人;对放射工作人员查体4082人;对16处学校6605名学生进行了健康检查;中小学生驱蛔23万人次。
(五)结核病防治。1992年12月成立日照市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至1994年底,已免费接诊可疑病人10829人,发现肺结核病人1875人。其中免费治疗1264人,943人治愈,治愈率达93.8%。
(六)皮肤病防治。继续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全面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1989年10月和1992年5月,莒县、东港区、五莲县先后通过了省级基本消灭麻风病考核验收。1994年4月全市顺利通过了国家卫生部考核验收,实现了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标准。1988年开始进行性病监测,1990年发现首例性病患者,近几年全面加强防范措施。1994年,对重点人群监测8190人,发现性病患者109例,并及时进行了有效的治疗。
【妇幼卫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妇女保健。市妇幼保健站为市直195个单位9300余名妇女设立健康档案。通过普查普治,危害妇女健康的阴道炎和宫颈炎患病率已由1986年的56.4%降至34.5%;全市孕产妇建卡管理21700余人,管理率为71.4%,五次以上产前检查率为70.5%,早孕初查率为55.1%,新法接生率为99.8%,住院分娩率为72.8%。
(二)儿童保健。通过妇幼保健门诊和组织医务人员到幼儿园和单位及村庄巡诊、普查等形式,积极开展学龄前儿童健康查体和生长发育监测,预防和诊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市直有45812名儿童建立了保健卡,系统管理率达80%,生长发育监测率达58.5%。1990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婴儿母乳喂养状况、先天性疾病及遗传性疾病抽样调查,母乳喂养率为68%,先天性疾病及遗传性疾病发病率为8‰。1994年在全市各幼儿园开展了以防治龋齿为重点的儿童健康查体工作,共进行儿童查体45812人,龋齿、贫血、佝偻病患病率分别是76%、31.3%、23.5%。
(三)婚前健康检查。1994年4月15日开始在市区及城镇开展婚前健康检查工作。一是对婚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严把婚检质量关。到1994年底,全市婚检3540人,查出各种疾病10余种,有8对暂缓结婚;1对可以结婚,暂不能生育;2对因健康原因,自愿解除了婚约。
(四)创建国家级爱婴医院。各级医院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级爱婴医院活动。至1994年,市人民医院、五莲县人民医院、莒县人民医院先后荣获“国家级爱婴医院”称号。市人民医院还被省卫生厅评为“模范爱婴医院”。
【医政管理进一步加强】 到1994年底,全市县及县以上医院已发展到12处、乡镇卫生院67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3876人(其中医生1648人,护士(师)958人)。另有个体开业医生46人。全市每千人口医师数为0.62人、护师(士)数0.41人,床位使用率55%,病床周转次数20.58次,平均住院日为8.6天。
(一)医院分级管理。市卫生局于1992年6月份成立了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及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1994年1月份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医院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举办了医院分级管理培训班,培训管理人员150名。至1994年底全市已有71所医院通过分级管理评审,建成一甲医院20处,二甲医院3处,市人民医院经评审验收达到“三乙”医院标准。
(二)举办护士长学习班,培训管理人员。市卫生局于1993年3月份举办了护士长学习班,培训管理人员76名。1994年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全市符合条件的1200余名护士进行审核、登记注册,另有92名护士通过了全省护士执业考试。
(三)重视精神卫生与康复医疗。1994年4月27日,市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了《1994年精神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领导小组,完成了全市2500户8000人流调任务。1994年5月,经市政府批准将原日照市精神病院划分为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和奎山乡卫生院。市精神卫生中心迁出新建。经市政府组织、协调,1994年底,在日照街道办事处大香店村动工兴建。还邀请北京、青岛等地儿麻矫形专家来我市进行小儿麻痹矫形康复手术168例。
(四)输血管理工作走向正规。1994年5月成立了日照市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统一使用采供血许可证的通知》,对全市医院血库、输血科进行了检查,使输血管理工作走向正轨化管理轨道。
(五)对乡村医生进行职称评定。按照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生职称评定工作意见》的通知,于1990年对全市2090名乡村医生进行职称评定。
(六)清理整顿医疗市场。市卫生局于1990年下发了《日照市个体医管理办法》,1992年会同工商局、公安局、物价局联合下发了整顿医疗市场的通知。到1994年底取缔无证行医32家。
(七)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9月1日,祝利民副市长发表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电视讲话,市卫生局组织全市各级医疗机构1000余人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2.5万余张。
【中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全市共有中医医疗机构3处,病床440张,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459人。1994年元月成立日照市中医医院筹建处,开设了瘫病治疗、男女不孕和中西医结合专家门诊。莒县中医院于1994年10月购进全身CT机一台,五莲县中医院筹资180万元新建病房楼3200平方米。
各区、县中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坚持以医疗为中心,狠抓内涵建设,加强了各类技术人员的在职教育,积极扶持具有中医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中医专科或专病科室,积极引进中医药新技术、新成果、新疗法,中医门诊和住院人次明显上升。
1992年市卫生局成立了中医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1993年举办了全市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培训班。各县中医医院对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要求,积极加强内涵和基础建设。莒县中医院于1994年10月经省中医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验收。
【医学科教与医学会工作日新月异】 (一)医学科技工作。医学科技工作,着重围绕研究解决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技问题攻关,积极继承和发扬祖国医学,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新成果和先进经验。1991年10月召开了全市医学科技工作会议,确定了“八五”期间医学科技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市人民医院和各区县医院、中医院等医疗单位相继出台了关于科研工作的规定,制订了优秀科研项目奖励办法,调动了广大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到1994年底,共有3项科研成果获省卫生厅科技进步奖,8项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2项获三等奖,16项获县科技进步奖。
(二)医学教育工作。全市有职业中等卫生学校4处。各职业卫生学校认真贯彻卫生工作方针和战略重点,积极为农村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1994年共招收护理、医士、妇幼等专业学生318人,毕业286人,在校生706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991年有772名乡村医生参加北京乡村医生刊授学院学习并毕业。到1994年底,共有165名卫生技术人员到市(地)、省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脱产进修,150人参加青医、潍医举办的专业证书班,54人参加护理电大,312人参加护理自学考试;291人参加中医药自学考试。
(三)医学会工作。坚持“以学术活动为中心,以社会效益为准则”的宗旨,紧密结合防病治病实践,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为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1991年2月,成立了日照市医学会、预防医学会、中医药学会、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等7个学会第一届理事会。1993年进行了换届选举,成立了第二届理事会。到1994年底,全市在市地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60余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2次、省以上学术会议280人次,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2次、省级学术会议6次,召开全市学术交流会4次,举办各种形式的讲习班、报告会、讲座等30余次。参加人员达2500人次。
【积极搞好药政管理】 (一)药品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坚持以监督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主要采取普查与抽查的方法,加强了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累计查处假劣药材200余公斤,中成药91700余丸(片、支),西药片剂410000片,各种液体制剂28000支(瓶),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立案查处制售假劣药案46起,查获假劣药品价值达60余万元。市、区县卫生局药政科配备了摄像机、照像机等用于药政执法检查。市政府还重新任命了8名市级药品监督员。
为促进临床合理使用镇痛药,减轻癌症患者痛苦,提高患者生命质量,推行了癌症病人三阶梯止痛疗法。同时,对医疗单位购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由限量供应改为计划供应,并对全市80余个医疗单位重新审核换发了“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二)药品抽验工作与换发“三证”工作。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药品抽验覆盖率达100%。5年共抽验药品4700批次,不合格率平均为15.81%。1994年对全市2个药品生产企业、30个药品批发企业、20个药品零售企业和13个医院制剂室换发了“三证”。
【计划财务管理】 (一)卫生投入。1994年全市卫生事业费(含中医事业费)决算为1808.6万元,比1993年增长22.3%,自1990年以来年平均递增19.5%。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经费支出3419万元,比1993年增长64.3%。
(二)固定资产。1994年全市卫生系统固定资产总值8640.7万元,比1990年增加1.65倍;固定资产投资来源比例:国家投资占19.1%,卫生事业单位自筹占80.9%。
(三)医院床位。1994年,全市医院床位总数为3495张,比1993年增加226张,增长6.9%,自1990年以来年平均递增5.7%。平均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1.32张,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张,比全省低0.95张。
(四)世界银行农村卫生项目贷款。1983年原日照县政府承诺接受世界银行农村卫生项目贷款,1984年~1991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引进仪器设备108台(件),总价值60.48万美元。该项贷款还款期为25年,宽限期10年。按照还款协议,市财政将该项还款纳入财政支出预算,1994年分两次归还贷款本息44.3万元。
(五)卫生预算管理体制。1993年,新工资政策实施后,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的预算管理体制发生较大变化。除市、县妇幼保健站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外,其它医疗卫生单位全部改为差额预算管理。
(六)农村卫生三项建设。自1990年开展农村卫生“三项建设”(乡镇卫生院,县级防疫站、妇保站)工作以来,至1994年,全市共筹集农村卫生“三项建设”资金2000万元,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和建设项目50个,改造房屋4.86万平方米。有45%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了“一无三配套”建设标准。
【红十字会工作】 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社会救助工作的团体,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主要开展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卫生救护、输血献血、社会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台湾事务服务和国际交往等工作。下设中心血站、卫生服务中心、博爱医院、新月饭庄等单位。
(一)组织建设。市红十字会坚持以活动促发展,建会与解决“三列”(列编、列格、列支)同步,并向基层发展的原则,发展红十字会组织。目前,莒县、五莲、东港、岚山、日照开发区、市教委均成立了红十字会组织,配备了专(兼)职干部。全市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已发展到274个,团体会员单位41个,会员8万余人。
(二)血液采集与管理。以社会募捐为主要形式,多渠道广筹资金,于1992年12月31日建成面积为2700平方米的现代化输血综合大楼,1993年3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成立了日照市公民义务献血委员会,制定印发了《日照市公民义务献血与医疗用血管理暂行办法》,并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对无偿献血工作成绩显著的市土管局等6个单位和吕文明等34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到1994年底,市中心血站共接纳献血员14083人次,采血13145人次,其中无偿献血4288人次;采集全血209.9万毫升,单采血浆12.46万毫升,制作成份血1965个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采、供、管血“三统一”,使血液管理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三)赈灾救灾和社会服务。积极开展备灾救灾和社会服务活动。1990年以来,先后将42300公斤面粉、100件棉大衣及款项折计16万余元,捐献给安徽、济宁、临沂和本市的灾区灾民。并组织医疗队21次前往灾区,为灾民送医送药。每年的儿童节、老人节、助残日、春节等节日,市红十字会都前往学校、医院、福利院、病人家中看望慰问儿童、老人和残疾人。
(四)宣传工作。专门成立了市无偿献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的领导。每年的“五·八”世界红十字日,市红十字会会长都要发表“纪念世界红十字日”电视讲话;报纸、电台等传播媒体也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等知识;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红十字会员,在市区繁华地段开展卫生咨询、义务查体等服务活动。据统计,4年来,各级各类新闻单位先后刊登和播放反映我市红十字会工作的新闻稿件2000余篇,制作宣传栏20余块,编印《日照红十字》、《献血简报》89期,发放宣传单12万份,在探讨红十字会理论、交流工作经验、宣传《红十字会法》和无偿献血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市卫生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