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88年成立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尤其是1994年组建日照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后,城市信用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金融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点,以改革为动力,积极探索城市合作金融事业的发展路子,坚持内抓管理、外促服务、讲求效益、稳键经营,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到1994年末,全社存款余额6.56亿元、贷款余额3.45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了3.44亿元、2.29亿元,各增长110.6%和197.3%,增幅均居全市各家银行信用社首位,有力地支持了日照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加大措施,全力组织资金】 全社牢固树立“存款立社、存款兴社”的指导思想,把存款看成是发展之本,始终当作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在存款指标上实行余额和积数双线考核,在职工工资上实行“定员、定岗、定薪”,调动了全员揽存积极性;千方百计与效益好、收入稳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加强联系,积极开办代发工资等新业务。到1994年末,代发工资总额已达2800余万元,留存率在35%以上。
【强化信贷管理,提高资产质量】 在信贷工作中,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加强贷款资产风险管理,努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实现了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坚持“择优扶持”,优化贷款投向。根据企业的效益高低、管理强弱、产品销路、信誉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将贷款户分门别类,好的重点支持,差的适当压缩或停止贷款;推行信贷责任人制度。明确了信贷员、审批人的责任和权限,并把贷款质量同信贷责任人的工资、资金相挂钩,增强了信贷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抓好贷款回收,实现资金效益。在清收中,坚持区别对待、灵活掌握:先对贷款户进行分类排队,列出清单,再对信誉好而一时无款还的实行先收后贷,对还款不积极的实行蹲点催收,对无理拖欠的实行依法收贷。目前,全社贷款逾期率仅为7.2%,远远低于15%的上限,较全市金融系统的平均贷款逾期率也低20个百分点。
【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成立】 日照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经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和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4年11月18日正式对外办公。中心社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负有管理与经营双重职能;党政关系隶属市委、市政府领导,业务主管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它辖属4家城市信用社,截止开业之日,有干部职工479人,资产总额5.8亿元,存贷款余额分别为4.15亿元和2.67亿元。同年12月2—3日,中心社成功地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推选陈全然为理事长、王森为副理事长,同时聘任焉荣竹、王敏、单联云为名誉理事长。大会还通过了《中心社章程》和人事、机构、计划、信贷、结算、财务6个管理办法。
【日照城市信用社连续两年获得AAA级信用企业殊荣】 日照城市信用社继1993年被中银全国信誉评估委员会评为AAA级信用企业后,1994年经过更加严格地评定,再次获得这一殊荣。这标志着该社在全员素质、资产质量、财务质量、清偿能力、经营能力、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方面跨入了全国最高信用等级企业的行列。(秦泗新)
【概述】 1988年成立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尤其是1994年组建日照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后,城市信用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金融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点,以改革为动力,积极探索城市合作金融事业的发展路子,坚持内抓管理、外促服务、讲求效益、稳键经营,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到1994年末,全社存款余额6.56亿元、贷款余额3.45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了3.44亿元、2.29亿元,各增长110.6%和197.3%,增幅均居全市各家银行信用社首位,有力地支持了日照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加大措施,全力组织资金】 全社牢固树立“存款立社、存款兴社”的指导思想,把存款看成是发展之本,始终当作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在存款指标上实行余额和积数双线考核,在职工工资上实行“定员、定岗、定薪”,调动了全员揽存积极性;千方百计与效益好、收入稳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加强联系,积极开办代发工资等新业务。到1994年末,代发工资总额已达2800余万元,留存率在35%以上。
【强化信贷管理,提高资产质量】 在信贷工作中,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加强贷款资产风险管理,努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实现了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坚持“择优扶持”,优化贷款投向。根据企业的效益高低、管理强弱、产品销路、信誉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将贷款户分门别类,好的重点支持,差的适当压缩或停止贷款;推行信贷责任人制度。明确了信贷员、审批人的责任和权限,并把贷款质量同信贷责任人的工资、资金相挂钩,增强了信贷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抓好贷款回收,实现资金效益。在清收中,坚持区别对待、灵活掌握:先对贷款户进行分类排队,列出清单,再对信誉好而一时无款还的实行先收后贷,对还款不积极的实行蹲点催收,对无理拖欠的实行依法收贷。目前,全社贷款逾期率仅为7.2%,远远低于15%的上限,较全市金融系统的平均贷款逾期率也低20个百分点。
【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成立】 日照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经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和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4年11月18日正式对外办公。中心社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负有管理与经营双重职能;党政关系隶属市委、市政府领导,业务主管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它辖属4家城市信用社,截止开业之日,有干部职工479人,资产总额5.8亿元,存贷款余额分别为4.15亿元和2.67亿元。同年12月2—3日,中心社成功地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推选陈全然为理事长、王森为副理事长,同时聘任焉荣竹、王敏、单联云为名誉理事长。大会还通过了《中心社章程》和人事、机构、计划、信贷、结算、财务6个管理办法。
【日照城市信用社连续两年获得AAA级信用企业殊荣】 日照城市信用社继1993年被中银全国信誉评估委员会评为AAA级信用企业后,1994年经过更加严格地评定,再次获得这一殊荣。这标志着该社在全员素质、资产质量、财务质量、清偿能力、经营能力、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方面跨入了全国最高信用等级企业的行列。(秦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