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89年日照升格为地级市,财政收支基数从临沂地区划出。省对日照市实行“定额上缴、每年递增8%,增长8%以上部分留市”的财政管理体制。设区带县后,市对东港区、莒县实行“定额补助、比例递增”(定额补助数分别为1698.2万元和589万元,递增比例均为5%)的财政管理体制;对五莲县实行“定额上缴、比例递增”(定额上缴107万元,每年递增8%)的财政管理体制。
从1994年1月1日起,全国普遍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日照市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经过认真测算,拟定了分税制改革方案,对市、县(区)两级财政收支和税收返还基数等分别作了明确规定。在财政收入中,资源税、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为省市共享收入:资源税中的石油资源税为省级收入,其他资源税省市暂不参与分成;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省分享5%,市分享3%,莒县、五莲县分享92%,东港区除去上缴省的部分,全部留市。耕地占用税为市县(区)共享收入:市分享15%,县(区)分享85%。按照新老体制渐进过渡的原则,1994年1月1日后,市县(区)两级财政均按新体制运行。但老体制规定包干上缴的仍然上缴(五莲县上缴递增比例由8%减为7.5%),吃补贴的仍然吃补贴,上缴或补贴额不影响税收返还数。
地级市建立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日照市的财政收支均有较大幅度增长,(见表一)。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组织税收入库,努力增加财政预算收入。加强并逐步完善了会议费、电话费、接待费、车辆购置燃修费、医疗费等的管理,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由于在每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了量入为出、量财办事的原则,及时化解预算执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该支出的支,该压的压,该缓的缓,连年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日照市1990~1994年财政收支情况表
表一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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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决算收入 │比上年增长% │决算支出│比上年增长% │是否平衡 │结余 │累计赤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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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7266 │11.10 │10062 │26.90 │平衡 │2 │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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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9513 │30.92 │10412 │3.48 │平衡 │4 │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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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10789 │22.90 │12024 │19.70 │平衡 │6 │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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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28944 │51.32 │31566 │37.55 │平衡 │309 │506(含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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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23709(总收 │35.4 │40698 │28.93 │平衡 │28 │478(含县区) ┃
┃ │入39695) │(37.15)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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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 1993年7月1日,《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一次历史性变革。“两则”统一、规范了各类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随后,新的分行业的财会制度也相继逐步实施,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改革有了突破性进展。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以上“两则”、企业财会制度和其他改革措施,财政部门结合日照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帮助企业落实改革措施,并强化财会人员业务培训,保证了新旧财会制度的顺利转换,从而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了基础。
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从各项基础工作入手,初步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一是资产评估。到1993年底,国有资产总量评估为12.2亿元,国有企业负债率为83.70%,为理顺产权关系、合理有效地经营国有资产提供了前提条件。二是清产核资,1993年对全市1325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登记国有资产14.10亿元,比帐面数增值47.30%。1994年又对全市209户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登记资产总额34.30亿元,资产负债率85.10%,所有者权益5.10亿元。三是产权登记。1993年全市年检法人企业451户,登记国有资本金6.70亿元,国有资产总额7.90亿元。四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1994年全市有50户国有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促进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五是产权界定。强化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产权界定工作,改革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再投入。
1993年下半年,财政部门积极组织力量,认真进行财政体制改革的测算和宣传工作,研究改革对日照市财政经济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措施,从思想和工作上为新财政体制的实施做了充分准备。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进入了实施阶段,财政部门及时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慎重处理省、市、县(区)三级利益分配关系,使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框架基本形成,体制运转情况良好。
【农税征管】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的定产地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简称农业四税)逐年增加。1990~1993年,农税四税分别完成543万元、626万元、1064万元和2293万元(1993年以后包括县(区)收入数)。税收制度改革取消了产品税,将原产品税中的应税农、林、牧、水产品与原农林特产税归并,统一征收农业特产税,扩大了税收征收范围,从而大大提高了农业四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1994年全市完成农业四税5592万元,其中仅农业特产税345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5%。
【支持重点事业】 在农业方面,重点支持了黄淮海平原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区、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1990~1994年,市财政用于支持农业的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别为9536万元和4072万元,其中仅1994年就分别投入3979万元和1148万元,比1993年分别增长49.47%和7.19%。
按照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企业效益从而增强企业上缴税利能力的原则,财政部门把优化资金投向与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并重,重点支持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筹措融通资金,缓解企业流动资金紧缺状况。1990~1994年投放到工交、流通、商贸企业的财政周转金达9000万元。其中1994年投放3000万元,是5年投放总额的1/3。同时,财政部门还积极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重点支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与管理,为建立企业平等竞争和优胜劣汰机制创造条件。
近几年在财政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日照市财政部门用于支持教育、科技发展的资金仍然保持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90~1994年,教育经费总支出累计25764万元。其中1994年支出11693.4万元,比1993年增长52.80%;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的增长幅度也大大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水平。从1993年开始,财政部门每年安排30万元,专用于莒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发展农业科技事业。指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科研补助费。
【“四保”任务】 保税收返还基数、保工资发放、保财政收支平衡、保粮食企业不增新挂帐的“四保”任务,是1994年财政工作的中心。能否实现“四保”任务目标,不仅关系到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关系到税收返还,影响日照市长远经济利益,还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财政税务部门,把“四保”任务作为牵动全局的重中之重,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政策措施,最终圆满完成“四保”任务。1994年全市共完成增值税和消费税(简称“两税”)收入15986万元,比1993年增长23.83%,保证了税收返还基数。多主位、多渠道筹集资金,搞好资金调度,保证了工资发放,工资改革增加的7896万元支出也全部得到兑现,保证了社会稳定。坚持增收与节支并举,精心运筹,及时化解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通过积极努力,全年共拨付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补贴资金计1392.10万元。并在保证不出现新挂帐的前提下,解决粮食企业历年挂帐587.60万元,占老挂帐的17%,超额完成省财政厅下达的指标。
【预算外资金收支与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日照市预算外资金逐年增加。为了加强对这部分资金的管理,财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1990年以来先后草拟并经日照市人民政府颁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日政发[1991]第40号)、《日照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日政发[1993]第110号)等文件,坚持“专户储存、集中代管、收入全缴、支出下拨、全额管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逐步增强了资金运筹能力,为搞好财政信用、支持重点事业发展起到很大作用(1990~1994年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见表二)。1994年,日照市财政部门又建立起以收费票据为源头控制的监督体系,有效地解决了滥收费、乱罚款、逃避代管等问题,使日照市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日照市1990~1994年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表
表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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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决算收入 │比上年增长% │决算支出 │比上年增长% │余额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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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7153 │39.20 │7880 │55.70 │2325 │余额为累计结余数; ┃
┠──┼─────┼──────┼─────┼──────┼───┤1993年以后含县区数 ┃
┃1991│8518 │19.10 │7575 │-3.90 │34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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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10308 │24.50 │9220 │21.70 │49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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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4066 │32.60 │13980 │40.80 │36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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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13216 │6.00 │13159 │1.40 │3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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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561 │ │50814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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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资金管理】 日照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993年9月成立后,积极开展全市住房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并起草颁布了《日照市住房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日政发[1994]第52号)、《日照市住房资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日财房字[1994]第155号)等文件。1994年全市共划转财政住房专项资金75万元,收缴售房款1041万元、租金35万元、公积金261万元,共形成住房资金1412万元,结余1365万元。
【会计事务管理】 1993年8月,日照市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先后成立会计事务管理机构,会计事务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取得较好成绩。1993年10月,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推荐上报的会计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共有18人取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14人取得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为进一步完善会计人才选拔机制,会计事务管理部门还加强了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1992~1994年,经过严格考试,全市共有21人取得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1794人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1993年初,市财政部门和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日照分校联合,对全市在岗财会人员的业务理论和岗位操作技术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到1994年底,两年5期共培训4000人次。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宣传、落实《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法规,加快了会计管理工作法制化的进程。
【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公证机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而得到迅速发展。日照会计师事务所自1990年8月成立以来,全力开展企业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企业资本、企业清算审计、基建审查、资产评估等业务(见表三),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客观、公正的社会监督。
日照市会计师事务所1990~1994年主要业务情况表
表三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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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查账 │ 验资 │ 资产评估 │ 基建审查 ┃
┃内容 ├─┬───┬────┬────┼───┬────┬───┬───┼─┬────┼─┬────┨
┃年份 │总│三资企│资产数 │三资企业│总户数│三资企 │资产数│三资企│项│增值率% │项│核减额 ┃
┃ │户│业户数│ │资产数 │ │业户数 │ │业资产│目│ │目│ ┃
┃ │数│ │ │ │ │ │ │数 │数│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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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6 │6 │2019 │2019 │81 │ │760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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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6 │6 │2183 │2183 │102 │13 │10242 │3618 │2 │32.00 │1 │6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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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7 │7 │6391 │6391 │391 │23 │44101 │11183 │11│120.60 │1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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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15│15 │38450 │38450 │485 │69 │53076 │39003 │38│31.30 │9 │15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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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35│34 │113461 │109750 │165 │17 │20260 │11503 │43│25.40 │12│2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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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9│68 │162504 │158793 │1224 │122 │135279│65308 │94│31.90 │32│64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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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日照市按照省分配的社控指标,严格控制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购买力。1990年实现控购支出2500万元;1991年支出2020万元,比上年下降19%,节支480万元。从1992年1月开始,按照中央和省的规定,日照市社控工作的重点是严格控制小汽车特别是豪华进口小汽车的购买力,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车辆定编,并在全市范围开展清理查处违控车辆工作,共查出违控小汽车248辆,违纪金额3440万元,罚款897.24万元。同时,认真抓好专控商品附加费的征收,1994年征收450万元。社控工作为严肃财政纪律,支持经济和事业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国债发行】 国债发行工作,历来都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把它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广大人民群众具有较强的爱国意识,积极购买国债券。1990~1994年日照市共发行国债券16492.07万元,每年都提前超额完成省分配的发行任务(见表四)。
日照市1990~1994年国债发行情况表
表四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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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发行总额│国库券 │特种债券│定向债券 │比上年增│是否完成省│备注 ┃
┃ │ │ │ │ │长% │分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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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868.57 │602.97 │265.60 │ │ │超额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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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900.50 │699.40 │201.10 │ │3.68 │超额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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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1504 │1504 │ │ │67 │超额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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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4172 │3600 │ │572 │177.40 │超额完成 │含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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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9047 │8356 │ │691 │116.85 │超额完成 │含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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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92.70│14762.37 │466.70 │1263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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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一年一度,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财政、税务(国税与地税)、物价、审计和企事业单位抽调财会骨干人员组成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小组,对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重点检查。1990~1994年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6650万元(1993年以后含区县数),上缴财政3769万元。1994年,大检查分成156个小组,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对全市2162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面达59.30%,查出违纪金额3122万元,上缴财政2432万元,入库率为95%。大检查工作为整顿税收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增加财政收入、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李相竹 厉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