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日照市烟草专卖局、山东省烟草公司日照分公司,组建于1991年7月17日,隶属于省烟草专卖局、省烟草公司和日照市委、市政府,建制级别为正处级。刘桂田任局长、经理、党委书记。下辖东港区、五莲县、莒县三个烟草公司和莒县烟叶复烤厂4个独立核算单位。1994年末,有职工506人,其中合同制职工157人。
公司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狠抓建章立制,从严治企,严格管理,倡导“同舟共济、务实高效,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层层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从而使工作一年上一个台阶,仅组建两年,就创全省同行业一流水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到1994年底,累计销售卷烟272192大箱,完成计划的120%,其中1994年销售78998大箱,完成计划的121.5%;累计收购烟叶47371吨,其中1994年收购9529吨;实现销货额76697万元,其中1994年实现22211万元,实现利税10004万元,每个干部职工平均为国家贡献利税19.8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810万元,基本建设9343平方米。连续获得全省烟草系统先进单位、烤烟生产先进单位、企业管理先进单位、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全省烟草系统通讯报道先进单位、全省安全防火百日赛先进单位、全省烟草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单位、全省烟草系统安全保卫先进单位和日照市安全承包无事故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基本建设发展迅速】 日照烟草分公司组建后,没有办公用房和宿舍用房,借住在东港区烟草公司。为适应工作需要,于1992年自筹资金,在日照开发区征地22.14亩,于1993年建成办公、营业、宿舍楼各一栋,配套设施10余项,总建筑面积8000余平方米,1992~1994年,全市烟草系统基本建设9343平方米,新增固定资产1810万元。
【烟草市场管理成效显著】 地级日照市烟草专卖局成立以来,按照省专卖局对专卖管理工作的部署,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主动与市直有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宣传《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规,切实加强对烟草市场的治理整顿,狠狠打击卷烟走私、黑市批发、长途贩运等非法活动,烟草市场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多来,共查处案件1684起,其中5万元以上的大案22起,罚没收入299.1万元,没收各类卷烟4883件,查扣各类卷烟8537件,核发专卖许可证1196个,发放各类宣传品69200份。通过专卖管理,使全市人民的专卖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烟草专卖法》的权威性进一步确立,较好地发挥了烟草专卖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
【经济效益增长显著】 烟草分公司成立后,内抓管理,外拓市场,高点起步,自我加压,一改过去仅能完成上交利润任务、企业发展徘徊不前的局面,使企业在保证完成上交利润任务、逐年提高职工生活水平的同时,经济效益连续翻番。1991年,上交利润任务为300万元,实际完成578万元,完成计划的144%;1992年,利润任务为300万元,实际完成674万元,完成计划的224%;1993年,利润任务为650万元,实际完成1551万元,完成计划的238.6%;1994年,利润任务为800万元,实际完成1631万元,完成计划的204%。分公司成立三年来,三年三大步,经济效益递增速度列全省同行业之首。(代世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