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档案浏览器

交通部日照海上安全监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港务监督)是在交通部领导下,对辖区海上和港口的交通安全及防止船舶污染海域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在辖区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港监的各项权利,为交通部直属一级行政单位。现下设16个职能部门,拥有监督巡逻船艇2艘,14座海上浮标,1座陆上灯塔等海上安全保障设施,职工117人。
几年来,日照海监局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沿海灯标要亮起来,水域秩序要好起来,交通事故要降下来”的工作目标,认真做好海上安全监督管理和航海保障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日照海区的安全文明生产,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工作成绩。
该局坚持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领导,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狠抓了行风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素质,保证了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该局始终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管理、监督服务”的宗旨,充分行使国家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海监局的监督管理职能,航政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轨道。几年来,对船舶进出口联合检查1232艘次;船舶进出口签证3300多艘次;船舶安全检查360艘次;纠正船舶不安全因素2500多项;海事调查、调解、处理25次,成功率100%,处理船舶污染水域事故43起;并组织了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签发船员服务簿400余本,登记船舶28艘次;审批船舶明灯作业300多起;1994年4月份,经该局审批和安全监督,使日照港首次船舶靠码头实施一级明火作业;多次实施对海上搜救,被救船舶7艘,被救41人;并行施了上级赋予的其它职责,保证了辖区船舶的安全航行。同时,坚持“严格管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坚持不懈,狠抓落实,注重实施”的工作方针,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海区。编写印发了宣传材料9000余份,监督船艇出海1500多航次,进行海区巡逻和航道港池的清理,较好地维护了辖区的通航秩序;摆正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把监督管理寓于服务之中,热情帮助港航企业排忧解难,受到港航单位的好评;加强航标管理,做好航海保障工作,使标位准确,标灯明亮,标色醒目,达到部颁标准,为来港船舶提供航海保障,并做好了日照海区防台风、抗台风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为日照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与此同时,按照“内部靠制度,严格管理”的基本工作思路,坚持以法治局,以规章治机关,并针对本局实际,实行了全面计划管理,狠抓了基本建设和人员素质的提高,行政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马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