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地级市建立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设17个业务单位:工程标准定额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集体建筑企业管理站、房地产管理所、测绘管理处、园林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理处、自来水公司、公共汽车公司、煤气公司、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建筑安装公司、城市规划设计院、房改办公室、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等。
第二节 业务机构
1989年地级市建立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设17个业务单位:工程标准定额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集体建筑企业管理站、房地产管理所、测绘管理处、园林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理处、自来水公司、公共汽车公司、煤气公司、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建筑安装公司、城市规划设计院、房改办公室、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