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义务兵役制 资料库:日照市情资料库 章节:日照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section/7/article/50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section/7/article/50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4年,日照试征义务兵。1955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后,日照正式开始征集义务兵。新兵征集,一般分兵役登记、报名应征、政审、体检等步骤。符合条件的由县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定兵,办理入伍手续,部队派员接到部队。至1988年,日照连续9年无退兵,受到山东省政府的奖励。
    自1978年始,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另外,1960年开始,从高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至1988年,全市共招飞行学员6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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