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 1956年10月,县法律顾问处成立,1959年撤销,1980年重建。1989年,建立对外律师事务所和第一律师事务所,共有11人,其中取得律师资格的10人。
1980~1988年,法律顾问处依照法律规定逐步开展了刑事辩护、民事代理、非诉讼代理、常年法律顾问、代书和提供法律咨询等项业务。8年共进行刑事辩护108件,民事代理140件,非诉讼代理56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接待处理了大量的人民来信来访。1985年开始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并为日照市人民政府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988年,共为28个厂矿企业单位担任了常年法律顾问,帮助这些单位处理法律事务,维护合法权益。1988年日照市实行对外开放之后,法律顾问处积极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涉外经济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谈判,帮助审查和修改涉外经济合同,把好法律关。
公证 1980年10月公证处成立,至1989年,共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三级公证员4人,四级公证员2人,共开展公证业务50项,出证14401件。其中民间公证3389件,经济合同公证10904件,涉外公证108件。在办证过程中,公证人员坚持严把质量关,对每件公证事项都进行认真审查。对不符合办证原则的请求,坚决拒绝出证,保证了办证的质量。
1982年以来,公证处根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为各类经济承包合同进行了公证。使这些合同做到合法可行,促进了农村经济承包责任制的实施。1985年,为拓宽服务领域,采用了聘请公证联络员的制度。全市共聘请联络员22人,联络公证事项1500件,并同乡镇法律服务站开展协办公证业务。到1988年,共协办各类公证事项2500件,解决了群众办证难的问题。1987年,根据农村宅基地使用纠纷比较突出的问题,开展了农村宅基地使用公证业务,用合同形式明确了不动产的相邻关系,避免了纠纷,减少了诉讼,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日照对外开放后,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涉及到8个国家和地区,为日照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第三节 律师与公证
法律顾问 1956年10月,县法律顾问处成立,1959年撤销,1980年重建。1989年,建立对外律师事务所和第一律师事务所,共有11人,其中取得律师资格的10人。
1980~1988年,法律顾问处依照法律规定逐步开展了刑事辩护、民事代理、非诉讼代理、常年法律顾问、代书和提供法律咨询等项业务。8年共进行刑事辩护108件,民事代理140件,非诉讼代理56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接待处理了大量的人民来信来访。1985年开始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并为日照市人民政府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988年,共为28个厂矿企业单位担任了常年法律顾问,帮助这些单位处理法律事务,维护合法权益。1988年日照市实行对外开放之后,法律顾问处积极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涉外经济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谈判,帮助审查和修改涉外经济合同,把好法律关。
公证 1980年10月公证处成立,至1989年,共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三级公证员4人,四级公证员2人,共开展公证业务50项,出证14401件。其中民间公证3389件,经济合同公证10904件,涉外公证108件。在办证过程中,公证人员坚持严把质量关,对每件公证事项都进行认真审查。对不符合办证原则的请求,坚决拒绝出证,保证了办证的质量。
1982年以来,公证处根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为各类经济承包合同进行了公证。使这些合同做到合法可行,促进了农村经济承包责任制的实施。1985年,为拓宽服务领域,采用了聘请公证联络员的制度。全市共聘请联络员22人,联络公证事项1500件,并同乡镇法律服务站开展协办公证业务。到1988年,共协办各类公证事项2500件,解决了群众办证难的问题。1987年,根据农村宅基地使用纠纷比较突出的问题,开展了农村宅基地使用公证业务,用合同形式明确了不动产的相邻关系,避免了纠纷,减少了诉讼,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日照对外开放后,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涉及到8个国家和地区,为日照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