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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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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成立后,下设法制宣传组。1984年分为宣传股和教育股,具体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和法律人才的培训工作。1982年新宪法颁布后,召开了全县学习宣传新宪法动员大会,分期分批地举办干部轮训班,培训宣讲员,并利用有线广播、宣传车、法制宣传栏等,宣传了宪法的基本内容。1983年始,为配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斗争,3年中,通过印发宣传提纲,出动宣传车,制作图片版画,开展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上法制课等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了“严打”斗争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增强了全民的法律意识。据统计,在“严打”斗争期间,印发宣传材料6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340台次,主办宣传栏22期、245个版面,上法制课267场,举办轮训班15期,培训辅导员1750人。1984年,成立普法办公室,开展了为期4年的以“十法一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全民普法活动。到1989年底,全市有96%的普法对象参加了学习,其中80%的人学完了规定的内容。同时,还组织了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学习“十法六条例”的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