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7月,建立经济审判庭。建庭初期,主要任务是学习、宣传、贯彻《经济合同法》,深入企业单位调查摸底,有的放矢地开展经济审判工作。1984年,贯彻全国和全省经济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大胆收案、积极办案,全年审结案件45起,总诉讼金额56万元。1985年后,法庭主要受理农村经济承包合同案件。并积极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经济纠纷,指导和审查有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合同,保护了“两户一体”的合法权益。1988年,审判人员深入厂矿企业,重点帮助理顺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关系,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1989年,紧紧围绕治理整顿,大力开展经济审判工作,坚持“多收案,多办案,办好案”的方针,共审结经济案件386起,诉讼金额为425万元。
第四节 经济审判
1982年7月,建立经济审判庭。建庭初期,主要任务是学习、宣传、贯彻《经济合同法》,深入企业单位调查摸底,有的放矢地开展经济审判工作。1984年,贯彻全国和全省经济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大胆收案、积极办案,全年审结案件45起,总诉讼金额56万元。1985年后,法庭主要受理农村经济承包合同案件。并积极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经济纠纷,指导和审查有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合同,保护了“两户一体”的合法权益。1988年,审判人员深入厂矿企业,重点帮助理顺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关系,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1989年,紧紧围绕治理整顿,大力开展经济审判工作,坚持“多收案,多办案,办好案”的方针,共审结经济案件386起,诉讼金额为4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