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总量 全市多年平均年天然水资源总量为8.6256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6.2721亿立方米。平水年份(50%保证率)为7.8442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5.53433亿立方米;偏枯年份(75%保证率)为5.4275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3.48358亿立方米。
水资源可利用量 全市水资源多年平均年可利用总量为3.3817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为1.87722亿立方米,过境水为574.9万立方米;平水年份(50%保证率)为3.2806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1.7438亿立方米,过境水为8151万立方米;偏枯年份(75%保证率)为2.2957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1.19483亿立方米,过境水为1332万立方米。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983年在水资源评价中,调查了1977-1981年5年全市工农业、生活用水情况。5年平均,年全市用水量为2.1107亿立方米。其中农业实际用水量为2.02649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为151.3万立方米,人畜生活用水为690.7万立方米。
1985年水利年报统计,现有供水工程当年供水总量为1.8395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1.6181亿立方米,市自来水供水量为397万立方米,其它自建自来水年供工矿企业年用水量为270万立方米,乡镇工业及乡镇生活用水197万立方米,全市人畜用水总量为1350万立方米。全市工农业、人畜生活饮水等,实际总用水量为1.0422亿立方米。
全市水资源利用率为54.4%。
第二节 水资源
水资源总量 全市多年平均年天然水资源总量为8.6256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6.2721亿立方米。平水年份(50%保证率)为7.8442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5.53433亿立方米;偏枯年份(75%保证率)为5.4275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3.48358亿立方米。
水资源可利用量 全市水资源多年平均年可利用总量为3.3817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为1.87722亿立方米,过境水为574.9万立方米;平水年份(50%保证率)为3.2806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1.7438亿立方米,过境水为8151万立方米;偏枯年份(75%保证率)为2.2957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1.19483亿立方米,过境水为1332万立方米。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983年在水资源评价中,调查了1977-1981年5年全市工农业、生活用水情况。5年平均,年全市用水量为2.1107亿立方米。其中农业实际用水量为2.02649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为151.3万立方米,人畜生活用水为690.7万立方米。
1985年水利年报统计,现有供水工程当年供水总量为1.8395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1.6181亿立方米,市自来水供水量为397万立方米,其它自建自来水年供工矿企业年用水量为270万立方米,乡镇工业及乡镇生活用水197万立方米,全市人畜用水总量为1350万立方米。全市工农业、人畜生活饮水等,实际总用水量为1.0422亿立方米。
全市水资源利用率为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