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民国17年),国民党日照县公安局成立。局长朱兴文(字济民)。局内设两科,一科管文牍,二科管经济,每科设科长、科员各1人。另有一、二、三等巡官3人,巡长5人,警察、伕役50余人,配备枪20余支、马1匹。局下辖3个分局,一分局驻石臼所,分局长朱永宝;二分局驻涛雒,分局长王茂庭;三分局驻安东卫,分局长王华亭。各分局设巡官兼书记1人,警长1~2人,警察、伕役30余人,配枪10余支。1929年冬,周醒世任局长。各分局长及警察亦有变动。公安局的主要任务是清查户籍、维护治安、查烟、禁毒、稽查、戒备、消防等。各分局以维护驻地治安为主,晨查出港船只,夜查客栈,防止违禁物品从海上运进内地。1931年春,共产党员李平章(巨峰山口人)从苏联学习归来回乡探亲,被国民党日照县党部发现,派尹鼎武带警察40余人到山口村(今山峪村)将其捕去,押往济南杀害。1932年,中共日照县中学支部委员会召开五四运动13周年纪念大会,会后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对此,国民党日照县党部命令公安局与驻军配合,上街撕毁标语,通宵戒严。日照暴动失败后,公安局全力出动,搜捕暴动队员,仅一次就杀害48人。县委书记李云鹤也由于叛徒出卖被公安局逮捕,押往济南,日照县委遭到破坏。
1947年秋,国民党军队侵占日照城、石臼所等地。原来外逃的日伪军、政、警、宪、特人员,国民党党团骨干分子在伪县长王殿瑄、县党部书记长尹铭三的带领下,组成还乡团,由青岛武装还乡。是年11月,山东省国民政府令青岛警察局台东分局局员郑世润(又名郑德民)回日照任警察局长。随之,郑世润组织旧警察、兵痞40余人,成立日照警察局,驻石臼所西门里。1948年4月,国民党军队被击退,日照再次解放。警察局解体,人员大部外逃。警察局从成立到溃散,历时5个多月,共逮捕杀害中共党政军干部群众40多人。其刑讯手段极为残酷,有“皮鞭抽”、“穿锁骨”、“活剥皮”、“电刀刺”、“砸肉泥”、“掌天灯”、“灌屎尿”、“吞火球”、“坐老虎凳”、“推平土地”等,警长于兆喜每次杀人都上阵,并亲手杀死10余人。
附:日伪警察所
1939年10月,日伪警察所成立。该所初有90余人,下设保安、警务、警法3个股,1个特务班。1940年夏,特务班改为特务股。同年底,将以上4个股改为警务、保安、警法、经济、特务5个系。总所下辖5个分所,一、二、三分所又下设8个分驻所。各系设系长1人,系员不等,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警务系主管财务、人事、给养。保安系管户口、保甲、训练壮丁、制发通行证等。警法系专管司法、民事案件的审理。特务系主要任务是刺探抗日军政情报、协助日军捕杀抗日军民。1942年2月,特务系下设一个剿共班,共有特务42名。1944年,特务系改组为特高系,直接受日本宪兵队控制。各分所由所长、书记、巡官、内外勤警长、庶务以及户籍组、特务组、经济组、勤务组等组成,一般为20人左右。分驻所受分所领导,内有所长1人,所员10人。警察所人员,尤其是外勤及特务班的人员,外出打骂、罚款、抓押群众视为儿戏。城关、石臼、沈疃、涛雒、夹仓、两城等地是伪警察活动最猖狂的地方,抗日政府工作人员常遭杀害,百姓惨遭蹂躏。1945年9月日本投降,日伪警察所解体。
第三节 民国县公安局(警察局)
1928年(民国17年),国民党日照县公安局成立。局长朱兴文(字济民)。局内设两科,一科管文牍,二科管经济,每科设科长、科员各1人。另有一、二、三等巡官3人,巡长5人,警察、伕役50余人,配备枪20余支、马1匹。局下辖3个分局,一分局驻石臼所,分局长朱永宝;二分局驻涛雒,分局长王茂庭;三分局驻安东卫,分局长王华亭。各分局设巡官兼书记1人,警长1~2人,警察、伕役30余人,配枪10余支。1929年冬,周醒世任局长。各分局长及警察亦有变动。公安局的主要任务是清查户籍、维护治安、查烟、禁毒、稽查、戒备、消防等。各分局以维护驻地治安为主,晨查出港船只,夜查客栈,防止违禁物品从海上运进内地。1931年春,共产党员李平章(巨峰山口人)从苏联学习归来回乡探亲,被国民党日照县党部发现,派尹鼎武带警察40余人到山口村(今山峪村)将其捕去,押往济南杀害。1932年,中共日照县中学支部委员会召开五四运动13周年纪念大会,会后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对此,国民党日照县党部命令公安局与驻军配合,上街撕毁标语,通宵戒严。日照暴动失败后,公安局全力出动,搜捕暴动队员,仅一次就杀害48人。县委书记李云鹤也由于叛徒出卖被公安局逮捕,押往济南,日照县委遭到破坏。
1947年秋,国民党军队侵占日照城、石臼所等地。原来外逃的日伪军、政、警、宪、特人员,国民党党团骨干分子在伪县长王殿瑄、县党部书记长尹铭三的带领下,组成还乡团,由青岛武装还乡。是年11月,山东省国民政府令青岛警察局台东分局局员郑世润(又名郑德民)回日照任警察局长。随之,郑世润组织旧警察、兵痞40余人,成立日照警察局,驻石臼所西门里。1948年4月,国民党军队被击退,日照再次解放。警察局解体,人员大部外逃。警察局从成立到溃散,历时5个多月,共逮捕杀害中共党政军干部群众40多人。其刑讯手段极为残酷,有“皮鞭抽”、“穿锁骨”、“活剥皮”、“电刀刺”、“砸肉泥”、“掌天灯”、“灌屎尿”、“吞火球”、“坐老虎凳”、“推平土地”等,警长于兆喜每次杀人都上阵,并亲手杀死10余人。
附:日伪警察所
1939年10月,日伪警察所成立。该所初有90余人,下设保安、警务、警法3个股,1个特务班。1940年夏,特务班改为特务股。同年底,将以上4个股改为警务、保安、警法、经济、特务5个系。总所下辖5个分所,一、二、三分所又下设8个分驻所。各系设系长1人,系员不等,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警务系主管财务、人事、给养。保安系管户口、保甲、训练壮丁、制发通行证等。警法系专管司法、民事案件的审理。特务系主要任务是刺探抗日军政情报、协助日军捕杀抗日军民。1942年2月,特务系下设一个剿共班,共有特务42名。1944年,特务系改组为特高系,直接受日本宪兵队控制。各分所由所长、书记、巡官、内外勤警长、庶务以及户籍组、特务组、经济组、勤务组等组成,一般为20人左右。分驻所受分所领导,内有所长1人,所员10人。警察所人员,尤其是外勤及特务班的人员,外出打骂、罚款、抓押群众视为儿戏。城关、石臼、沈疃、涛雒、夹仓、两城等地是伪警察活动最猖狂的地方,抗日政府工作人员常遭杀害,百姓惨遭蹂躏。1945年9月日本投降,日伪警察所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