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资料库:日照市情资料库 章节:日照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section/7/article/40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section/7/article/40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为乡、镇权力机构。1954~1987年,各乡、镇(社)共召开5届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和审议乡、镇(社)政府工作报告,依法选举正、副乡镇(社)长。人民公社化时期,乡、镇代表大会被人民公社社员代表大会取代。1981年为社(镇)代表大会。1984年恢复乡、镇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依法直接选举产生。1987年1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1989年1月,更名为人大工作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人大工作机构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组织代表定期开展视察、调查、走访、联系选民等活动,以利于对政府提出建议,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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