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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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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4年7月5~10日在县城举行。代表450名,到会429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日照县人民政府对1954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学习和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修订了夏季工作意见。选举王家柱为县长,丁履廉、袁肇扬为副县长。选举出席山东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5人。会议收到提案539件。
第二次会议:1955年2月3~6日举行。出席代表327名,列席代表15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研究了实行义务兵役制、兵员征集和巩固发展互助合作、粮食统购统销、认购国家建设公债等项事宜。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1955年12月27~31日举行。出席代表399名,列席代表15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四年超额完成五年农业生产计划的决议》。胡杰当选为县长,丁履廉、袁肇扬当选为副县长,杜家良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25名委员组成县人民委员会。自此,县人民政府改称为县人民委员会。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7年1月16~21日举行。正式代表387名,实到358名,列席代表13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就整社、增产节约等工作做出了决议。会议补选王智民为副县长。
第二次会议:1957年5月27~31日举行,与会代表309人,县直机关科、局长及企事业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学习了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审议通过了《1957年春季工作情况和夏季工作意见的报告》以及《财政预决算报告》。
第三次会议:1957年12月29日~1958年1月1日召开。与会代表335人,列席代表1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围绕农业合作化、粮食统购统销等问题进行了鸣放、辩论,作出了决议,并决定:从1958年1月开始,每月的15日、30日为县长接待人民来访日。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8年5月26~31日举行。代表392名,实到355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由22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选举张金华为县长,丁履廉、袁肇扬、王智民为副县长;选举出席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人。会议收到提案290件。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全面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进一步掀起农业生产新高潮,确保各项生产指标的实现,使各项工作实现全面跃进。
第二次会议:1959年12月9~14日举行。实到代表296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成立日照县人民公社联社的决议》。会议补选赵明毅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在“左”倾错误思想指导下,进行了“反右倾,鼓干劲”的动员。大会收到提案162件。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0年11月30日~12月5日举行。代表410人,实到362人。会议总结“大跃进”的经验教训,批判“五风”,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生产救灾为中心”的指导方针,要求进一步掀起冬季生产新高潮,为夺取农业丰收而奋斗。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财政预决算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出县人民委员会29名委员。选举张金华为县长,袁肇扬、王智民、赵明毅、尚汝福为副县长,选举孙升为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1961年12月22~26日举行。正式代表340人,列席代表10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认真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农轻重并举的方针”的决议》,提出了恢复发展工农业生产的奋斗目标。补选丁履廉为县长。会议收到提案306件。
第三次会议:1962年12月30日~1963年1月5日举行。正式代表320人,列席代表7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划区设公社的决议》。会议根据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总结了一年来的政府工作,研究了调整国民经济、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等事宜。会议收到提案337件。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3年5月19~27日召开。正式代表410人,实到381人,列席代表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6名。选举丁履廉为县长,庄茂禄、袁肇扬、赵明毅为副县长。选举孙升为法院院长。还选举了8名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收到提案487件。
第二次会议:1964年7月22~25日召开。出席代表354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讨论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总结了贯彻国民经济总方针的经验,研究部署了夏季超产运动。补选庄茂禄为县长,傅承玺为副县长。会议收到提案238件。
第三次会议:1965年5月19~22日召开。正式代表329人,列席代表1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第三个五年计划、农业生产规划》。会议收到提案349件。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6年3月25~30日召开。代表450人,实到41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由29名委员组成县人民委员会。选举傅承玺为县长,董玉凯、袁肇扬、郑培成为副县长,孙升为法院院长。会议总结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经验,号召全县干部、群众大力开展学习毛泽东著作的运动,争取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更大胜利。
日照县革命委员会(第七届) “文化大革命”10年未能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967年春,在上海所谓“一月夺权”风暴影响下,县群众组织“七大联指”于1968年3月11日在人民广场召开大会,宣布成立日照县革命委员会。肖永谦任主任,丁履廉、李广禄、费立英、张开禄任副主任。此次大会列入人民代表大会序列。1969年,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山东问题的“5.25”批示(即十条)后,县革委进行了“补台”。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1978年3月28~30日召开。与会代表799名。会议听取并通过了《日照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通过了县革委提出的“五五”后3年国民经济计划和“六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的初步设想。会议就宣传新时期的总路线和新宪法、揭批“四人帮”及“农业学大寨”等项工作做了部署。选举产生了日照县革命委员会,张洪荣任主任,李秀林、郑承泰、白正和、王玉华、任增恩、山云条、郑培成任副主任,孙升任法院院长,崔成久任检察院检察长。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1年12月31日~1982年1月3日召开。正式代表445人,特邀代表5人,列席代表51人。县政协一届委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宣布:县革命委员会的历史使命结束,恢复县人民政府。从此开始,建立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傅承玺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牟敦杰、郭常芳、张鸿儒、郑培成、王世林为副主任;选举史佩涓为县长,任增恩、许传贵、牟乃善、庄资诚、王家政、丁秀珍、郑行俭为副县长。选举孙升为法院院长,崔成久为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提案450件。
第二次会议:1983年1月31日~2月3日召开。正式代表425人,特邀代表8人,列席代表56人。政协一届全体委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日照县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198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六五”计划安排意见及财政预决算报告,并对这些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同时,还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会议选举出9名出席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收到提案133件。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4年8月26~29日召开。正式代表447人,实到439人,列席代表93人,特邀代表24人。政协二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198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1984年计划安排意见以及财政预决算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共十二大和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为指针,动员全县人民团结一致,同心同德,锐意改革,振兴经济,致富日照,加快四化建设步伐,为全面开创日照的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做出积极的贡献。会议选举13位常务委员组成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庄茂禄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庄资诚、郭常芳、丁秀珍、郑行俭、黄献法任副主任。王军平当选为县长,单联云、惠君、朱景顺、张守训、李尚文为副县长。李建友任法院院长,赵文新任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提案279件。
第二次会议:1985年5月22~25日召开,正式代表451人,实到414人,特邀代表27人,市政府所属部、委、办、局的主要负责人和全体政协委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是在国务院1985年3月22日批准撤销日照县和临沂行署石臼港办事处两个县级单位,建立日照市的情况下召开的。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按照国务院1985年3月22日关于撤销日照县建立日照市(县级)的批复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照法律程序建立日照市几个问题的复函》精神,作出了县改市的决议。会议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积极落实经济体制改革的措施,加快城乡经济建设步伐,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争取两个文明建设的新胜利。会议补选丁银昌、王世田为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房训佐为市长,张培宏、单联云、张守训、臧全禄、李尚文为副市长。会议收到提案和建议、意见205件。
第三次会议:1986年4月20~22日召开。正式代表451人,特邀代表38人,市政协全体委员和部、委、办、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收到提案155件。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7年4月9~12日举行。代表428人,实到416人,市政协三届委员和部、委、办、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与会代表着重讨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决心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积极开展“双增双节”运动。会议实行差额选举,选举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23人。选举史佩涓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庄资诚、郑行俭、丁银昌、王世田、臧全禄、黄献法为副主任;选举房训佐为市长,李尔孝、单联云、丁原胜、张守训为副市长;选举李建友为法院院长,赵文新为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8年1月4~7日举行。与会代表385人。会议收到提案和建议、意见228件。市政协委员和部、委、办、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与会代表学习了中共十三大文件,对如何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这次会议的新特点,是以对话的方式答复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会议选举出席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人。
第三次会议:1989年3月27~30日举行。会议代表396人,特邀代表42人,市政协委员和部、委、办、局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着重讨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等有关事宜。会议收到提案和建议、意见109件。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0年1月10~14日举行。代表395人,出席386人,驻日照的省七届人大代表、市四届政协委员、市直部、委、办、局和部分国家、省驻日照单位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临沂地区工作委员会的领导到会祝贺。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组建日照地级市有关事项的决定》。省委研究决定成立以王树文为组长,史佩涓、徐朋杰等为副组长的市人大筹备组,对会议进行了认真筹备。会议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贯彻落实省委组建地级日照市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政权建设,动员全市人民团结一致,艰苦创业,为全面振兴日照而努力奋斗。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地级日照市政权领导班子和两级法院、检察院负责人。选举23名常务委员组成市人大常委会,王树文为主任(兼),史佩涓、徐朋杰、黄献法为副主任。选举王家政为市长,房训佐、熊可山、肖开富、何学志为副市长。选举于焕伦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书堂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建俊、赵焕玺分别为市城郊人民法院院长和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提议案和建议意见171件。
附:日照市出席全国和省历届人大代表名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肖德晋(农民,涛雒镇东风村人);第六届窦福林(农民,碑廓镇大朱曹二村人);第七届刘丙寅(干部,石臼港务局局长)。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一届:林明、王献唐、郭公春、田锡美、范永宽、宋开明(后补选)。第二届:徐子真、田锡美、范永宽、陈淑乐、许衍梁、王献唐、袁葵英(后补选)。第三届:丁履廉、聂鑫、张玉英、范永宽、张金华、王祥一、袁葵英、徐子真。第六届:山云条、王家政、张洪举、杨传甲、郑子久、郑全花、唐保禄、傅承荣、赖步海。第七届:史佩涓、房训佐、何学志、车金河、马鸣皋、唐保禄、伊健民、李维书、郑全花、尹相溪、周弘初、胡美禄(后补选)、陈为信(后补选)、孔德祥(后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