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1928年春县委建立后,经过几年的艰苦工作,发展壮大了党的组织,建立了各种群众团体。1932年10月13日,根据省委的指示,组织和发动了日照暴动。这次暴动,历时13天,经大小战斗30余次。虽因受王明“左”倾路线影响而失败,但意义深远,它不仅是日照人民的光荣,也是山东党的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抗日战争时期 1938年12月,日照县委重建。县委坚决贯彻放手发动群众,开展人民战争的抗战路线,立即派出工作团分赴全县各地,大力开展了抗日救亡宣传工作。县委组织工作团,深入农村,书写抗日标语,教唱抗日歌曲,宣传抗日救国,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党的组织。并组建各种抗日救国团体。1939年夏,县委建立起抗日人民武装。1940年春,建立起抗日民主政权,使广大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旗帜下,成为日照抗日斗争的中坚力量。
1941~1942年,是日照抗日斗争最困难的时期,县委领导全县军民同日、伪、顽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主要是同国民党顽固派孙焕彩、李延修开展反摩擦斗争。同日伪开展反“蚕食”、反伪化斗争。随着1942年底甲子山反顽战役的重大胜利,抗日斗争形势发生了根本好转。1943年以后,根据地内贯彻“三三”制原则,实行精兵简政,加强政权建设;实行减租减息的政策;为克服严重的物质生活困难,掀起大生产的高潮。同时,抗日武装和各种抗日救国团体迅猛发展壮大,战时教育蓬蓬勃勃;在边沿区则开展反封锁、反“蚕食”、反资敌、反抢粮斗争,涌现出抗日模范村桥南头等先进典型。“桥南头真能干,妇女烙煎饼也看着手榴弹”就是对敌斗争的缩影。在敌占区,武工二十四队和四队,坚持敌后斗争。1945年9月,终于夺取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解放战争时期 抗战胜利后,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开展反奸诉苦、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运动。各区村先后召开了“公审控诉大会”和“反奸诉苦大会”。据1946年上半年统计,参加大会的有636200人次,发言控诉的有72500人次。新开辟村庄350个,改造伪政权279个。并斗争出大批的胜利果实。广大贫苦农民扬眉吐气。1947年7月实行土改复查,发生了“左”的倾向,部分地区出现了乱打乱杀现象。后来得到纠正。
解放战争中,县委带领全县人民大力支前。全县共有万余名英雄儿女参军,出现了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弟送哥、哥送弟的动人场面。在“一切为了前线”的口号鼓舞下,全党全民总动员,掀起了一个又一个全民支前高潮。参加支前的长、短期民工、担架队和子弟兵团,跟随主力部队运送粮草、军械,抬伤员,看押俘虏。3年之内,共有10余万名子弟兵和民工支援前线,参加了鲁南、孟良崮、南麻、莱芜、济南、淮海、渡江等重大战役,功绩卓著。
新中国建立至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建国初,为医治战争创伤,县委以生产救灾为中心工作,发动群众广开生产门路,战胜灾荒。在恢复发展经济的同时,具体部署了抗美援朝、结束土改、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到1951年春,推向了高潮。
1950年10月,结束土改工作全面展开。县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发动广大农民群众有领导、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工作。共分3批进行,到1951年冬,土改工作全面完成,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260494份。
1950年下半年,县委号召全县人民“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积极参军参战。1951年4月,一次大“动参”,自愿参军的青年就有2071名;各界群众支援抗美援朝,捐献199777万元(旧人民币);拥护和平公约签名者达33.7万人。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坚决地进行了镇压,巩固了人民政权。
1952年上半年,全县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对犯有不同程度贪污行为的干部,分别进行了各种处理。继而又开展了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参加运动的干部1200多人,打击了工商界的“五毒”行为,对工商业者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的教育,推动了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2年春,县委开始“互助合作”的试点工作,在两城六村、小坡村办起了“建华”、“先进”两处初级农业合作社。到1954年农业合作社发展到85处。1955年冬,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到1956年底,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共办起农业合作社1250处,其中高级社541处。
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转变为公有制后,县委在广泛深入地贯彻中共八大正确方针的前提下,调整了全县经济发展指标,把发展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放在积极而又稳妥可靠的基础上,因而经济工作比较扎实,工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并超额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7年,县委正确对待和处理了人民内部的闹事问题,开展了整风运动。但在反右斗争中犯了严重扩大化错误。
1958年春,县委贯彻党中央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组织发动了工农业生产的新高潮。到八、九月间,在短短的20多天里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并相继掀起了“大办钢铁”的高潮。轻率地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的错误严重泛滥起来,加之自然灾害,结果造成1959~1961年连续3年的严重经济困难。
1960年以后,县委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进一步发展农业,压缩基本建设投资,对经济进行了全面调整,并精减职工,下放干部到基层任职或驻点。经过全县人民的艰苦奋斗,度过了经济困难时期。
1963年,县委响应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号召,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贯彻以农业为基础,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1965年,县委发动全县干部群众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自然面貌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同时,国民经济有了明显恢复和较大发展。
1963年秋至1964年,县委先后进行了两次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到1965年秋,进行点上的“四清”运动。此次运动,县委带领全县人民积极进行工农业生产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但由于“左”的思想指导,不少基层干部也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文化大革命”时期 在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中,日照人民深受内乱之害。1967年,在上海“一月风暴”夺权的影响下,县委、县人委各“造反组织”,联合社会上的“造反组织”夺取了全县党、政、财、文大权。至此,县委及各级党组织全部瘫痪。
1971年3月,中共日照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新县委组成。但由于贯彻了中共“九大”的错误理论,在以后几年的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仍受到“左”的错误影响。
由于“文化大革命”左的错误,党的工作遭到严重破坏。但是,全县大部分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左的错误也进行了有力的抵制,使工农业生产仍有一定的发展。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县委领导全县人民揭发批判了“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清查他们的反革命帮派体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各个领域里进行拨乱反正。并认真抓了纠正冤假错案工作,为167名错划为“右派分子”的人作了改正,给208名党员撤销错误处分,为715名同志恢复党籍,还为地主、富农分子摘掉帽子。
从1980年开始,县委首先在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各业逐步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积极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打破了过去僵化的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在企业,则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对一些国营和集体企业逐步实行了承包经营,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1987年,工农业总产值达85126万元,比1980年翻了一番多,提前3年实现原计划。
1985年5月,日照市建立。市委根据两港、两路的优势,积极开展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1988年3月,日照市被列入山东半岛经济开发区。
1989年11月,地级日照市建立。市委积极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港口管理,搞好对外开放,开发建设鲁南,振兴山东”的建市指导思想,使各项事业更有了新的进展。
第四节 党的中心工作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1928年春县委建立后,经过几年的艰苦工作,发展壮大了党的组织,建立了各种群众团体。1932年10月13日,根据省委的指示,组织和发动了日照暴动。这次暴动,历时13天,经大小战斗30余次。虽因受王明“左”倾路线影响而失败,但意义深远,它不仅是日照人民的光荣,也是山东党的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抗日战争时期 1938年12月,日照县委重建。县委坚决贯彻放手发动群众,开展人民战争的抗战路线,立即派出工作团分赴全县各地,大力开展了抗日救亡宣传工作。县委组织工作团,深入农村,书写抗日标语,教唱抗日歌曲,宣传抗日救国,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党的组织。并组建各种抗日救国团体。1939年夏,县委建立起抗日人民武装。1940年春,建立起抗日民主政权,使广大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旗帜下,成为日照抗日斗争的中坚力量。
1941~1942年,是日照抗日斗争最困难的时期,县委领导全县军民同日、伪、顽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主要是同国民党顽固派孙焕彩、李延修开展反摩擦斗争。同日伪开展反“蚕食”、反伪化斗争。随着1942年底甲子山反顽战役的重大胜利,抗日斗争形势发生了根本好转。1943年以后,根据地内贯彻“三三”制原则,实行精兵简政,加强政权建设;实行减租减息的政策;为克服严重的物质生活困难,掀起大生产的高潮。同时,抗日武装和各种抗日救国团体迅猛发展壮大,战时教育蓬蓬勃勃;在边沿区则开展反封锁、反“蚕食”、反资敌、反抢粮斗争,涌现出抗日模范村桥南头等先进典型。“桥南头真能干,妇女烙煎饼也看着手榴弹”就是对敌斗争的缩影。在敌占区,武工二十四队和四队,坚持敌后斗争。1945年9月,终于夺取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解放战争时期 抗战胜利后,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开展反奸诉苦、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运动。各区村先后召开了“公审控诉大会”和“反奸诉苦大会”。据1946年上半年统计,参加大会的有636200人次,发言控诉的有72500人次。新开辟村庄350个,改造伪政权279个。并斗争出大批的胜利果实。广大贫苦农民扬眉吐气。1947年7月实行土改复查,发生了“左”的倾向,部分地区出现了乱打乱杀现象。后来得到纠正。
解放战争中,县委带领全县人民大力支前。全县共有万余名英雄儿女参军,出现了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弟送哥、哥送弟的动人场面。在“一切为了前线”的口号鼓舞下,全党全民总动员,掀起了一个又一个全民支前高潮。参加支前的长、短期民工、担架队和子弟兵团,跟随主力部队运送粮草、军械,抬伤员,看押俘虏。3年之内,共有10余万名子弟兵和民工支援前线,参加了鲁南、孟良崮、南麻、莱芜、济南、淮海、渡江等重大战役,功绩卓著。
新中国建立至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建国初,为医治战争创伤,县委以生产救灾为中心工作,发动群众广开生产门路,战胜灾荒。在恢复发展经济的同时,具体部署了抗美援朝、结束土改、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到1951年春,推向了高潮。
1950年10月,结束土改工作全面展开。县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发动广大农民群众有领导、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工作。共分3批进行,到1951年冬,土改工作全面完成,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260494份。
1950年下半年,县委号召全县人民“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积极参军参战。1951年4月,一次大“动参”,自愿参军的青年就有2071名;各界群众支援抗美援朝,捐献199777万元(旧人民币);拥护和平公约签名者达33.7万人。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坚决地进行了镇压,巩固了人民政权。
1952年上半年,全县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对犯有不同程度贪污行为的干部,分别进行了各种处理。继而又开展了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参加运动的干部1200多人,打击了工商界的“五毒”行为,对工商业者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的教育,推动了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2年春,县委开始“互助合作”的试点工作,在两城六村、小坡村办起了“建华”、“先进”两处初级农业合作社。到1954年农业合作社发展到85处。1955年冬,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到1956年底,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共办起农业合作社1250处,其中高级社541处。
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转变为公有制后,县委在广泛深入地贯彻中共八大正确方针的前提下,调整了全县经济发展指标,把发展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放在积极而又稳妥可靠的基础上,因而经济工作比较扎实,工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并超额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7年,县委正确对待和处理了人民内部的闹事问题,开展了整风运动。但在反右斗争中犯了严重扩大化错误。
1958年春,县委贯彻党中央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组织发动了工农业生产的新高潮。到八、九月间,在短短的20多天里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并相继掀起了“大办钢铁”的高潮。轻率地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的错误严重泛滥起来,加之自然灾害,结果造成1959~1961年连续3年的严重经济困难。
1960年以后,县委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进一步发展农业,压缩基本建设投资,对经济进行了全面调整,并精减职工,下放干部到基层任职或驻点。经过全县人民的艰苦奋斗,度过了经济困难时期。
1963年,县委响应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号召,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贯彻以农业为基础,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1965年,县委发动全县干部群众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自然面貌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同时,国民经济有了明显恢复和较大发展。
1963年秋至1964年,县委先后进行了两次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到1965年秋,进行点上的“四清”运动。此次运动,县委带领全县人民积极进行工农业生产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但由于“左”的思想指导,不少基层干部也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文化大革命”时期 在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中,日照人民深受内乱之害。1967年,在上海“一月风暴”夺权的影响下,县委、县人委各“造反组织”,联合社会上的“造反组织”夺取了全县党、政、财、文大权。至此,县委及各级党组织全部瘫痪。
1971年3月,中共日照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新县委组成。但由于贯彻了中共“九大”的错误理论,在以后几年的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仍受到“左”的错误影响。
由于“文化大革命”左的错误,党的工作遭到严重破坏。但是,全县大部分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左的错误也进行了有力的抵制,使工农业生产仍有一定的发展。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县委领导全县人民揭发批判了“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清查他们的反革命帮派体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各个领域里进行拨乱反正。并认真抓了纠正冤假错案工作,为167名错划为“右派分子”的人作了改正,给208名党员撤销错误处分,为715名同志恢复党籍,还为地主、富农分子摘掉帽子。
从1980年开始,县委首先在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各业逐步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积极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打破了过去僵化的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在企业,则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对一些国营和集体企业逐步实行了承包经营,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1987年,工农业总产值达85126万元,比1980年翻了一番多,提前3年实现原计划。
1985年5月,日照市建立。市委根据两港、两路的优势,积极开展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1988年3月,日照市被列入山东半岛经济开发区。
1989年11月,地级日照市建立。市委积极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港口管理,搞好对外开放,开发建设鲁南,振兴山东”的建市指导思想,使各项事业更有了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