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年间,工商管理工作由商会和建设科管理。1943年9月,在巨峰区李家土山组建县工商管理局,隶属滨海区工商管理局领导。下设黄墩、马庄、巨峰、碑廓4个工商事务所和7个检查站。局内设干部、稽征、合作、盐务4个股和1个武装缉私队。1946年2月,改称山东省工商总局第二分局日照支局。1947年9月,日照支局与竹庭(赣榆)支局合并,改称竹日工商局。1949年9月,县工商机构撤销。1950年5月,建立工商科。1956年6月,工商科撤销,工商业务由商业局与县联社负责。1957年6月,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并在城关、碑廓、巨峰、沈疃、两城5个区镇建立了市场交易管理所。1972年12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与商业局合署办公,各公社交易所改称工商行政管理所。1978年工商局与商业局分署办公。1989年11月,日照市升格,工商局升为处级单位,费树恒、王平贵任副局长。设人秘、合同、市场、企业、个体5个科和经检所、财务所、个体劳协,共有干部职工44人,基层干部职工174人。
第六章 工商行政管理
民国年间,工商管理工作由商会和建设科管理。1943年9月,在巨峰区李家土山组建县工商管理局,隶属滨海区工商管理局领导。下设黄墩、马庄、巨峰、碑廓4个工商事务所和7个检查站。局内设干部、稽征、合作、盐务4个股和1个武装缉私队。1946年2月,改称山东省工商总局第二分局日照支局。1947年9月,日照支局与竹庭(赣榆)支局合并,改称竹日工商局。1949年9月,县工商机构撤销。1950年5月,建立工商科。1956年6月,工商科撤销,工商业务由商业局与县联社负责。1957年6月,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并在城关、碑廓、巨峰、沈疃、两城5个区镇建立了市场交易管理所。1972年12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与商业局合署办公,各公社交易所改称工商行政管理所。1978年工商局与商业局分署办公。1989年11月,日照市升格,工商局升为处级单位,费树恒、王平贵任副局长。设人秘、合同、市场、企业、个体5个科和经检所、财务所、个体劳协,共有干部职工44人,基层干部职工1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