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县衙内设户房,负责钱粮征收和官吏开支,下设16个牌(分片征收点),分牌管理钱粮征收。
1915年(民国4年),县公署设财政处,管理财政和税收,1919年改称财政管理处,1927年,在石臼所建立货物税局,局长许廉世,具体负责进出口货物的税收工作。1928年,县政府设财政局,后改称二科,下设钱粮征收处和金库,掌管全县的钱粮征收和现金出纳事宜。工商税收机关,在石臼所、涛雒等地设有营业税征收局、货物税局、统税局和海关组织,由省直接管理,税收任务由商会承包。
1940年3月,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设财粮科(二科),牟纪安任科长。下设金库和田赋征收处。各区设财粮助理员,负责田赋、公粮的征收和保管。1940年冬,滨海区税务总局成立,总局长依钦堂,副局长叶祥云,负责日照一带的税收工作。1941年初,成立税务总局一分局(日赣分局),局长任霞协,副局长朱光军。在日照下设涛雒、岚山、碑廓等税卡。主要任务是武装收税,税源以盐税和进出口货物税为主。税款上缴山纵二旅后勤处。1943年9月,建立滨海工商管理局,总局长石英,副总局长依钦堂。下设5个分局,日照属一分局(日赣分局)。以巨峰为中心,下设巨峰、黄墩、卜家村3个事务所和7个检查站。1944年设立马庄、碑廓、巨峰、黄墩税务所。1947年在涛雒、安东卫设海关税务所。1948年8月,成立日照县税务局。
1949年1月,地方税收移交县财政科。科内设税务股,下设城关、两城、石臼、涛雒、巨峰、安岚、碑廓、沈疃8个税务所。
1950年5月,工商税收从财政科分出,成立税务局,下设16个税务所。农业税收从粮食局分出,成立农税科。1953年7月,农税科与财政科合并,成立财粮科。1956年1月,财粮科更名财政局。1958年,税务局、保险公司并入财政局。1962年财税分设。1968年3月,财税合并,成立财税组。1971年,财税、金融合并,成立财政金融局。1976年,改为财政税务局。1983年8月,财税分设。财政局主管农业税征收、企业财务、行政事业财务和一切财政收支与预算管理等事宜;税务局主管工商税收、盐税征收和管理。1988年3月,建立石臼税务分局。1989年,财政局升为处级单位,单联云任局长,许家任、李兆乐任副局长。内设人事秘书科、预算科、预算外管理科、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企业财务科、农税科、农业财务科、监察科和会计师事务所、驻厂员管理所等。税务局杨作田任局长,申作华、杨润田任副局长。设人事秘书科、基层管理科、税政科、会计科、检察科、税务稽查队等。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财政所、税务所,负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和税收工作。
第一章 机构
清代,县衙内设户房,负责钱粮征收和官吏开支,下设16个牌(分片征收点),分牌管理钱粮征收。
1915年(民国4年),县公署设财政处,管理财政和税收,1919年改称财政管理处,1927年,在石臼所建立货物税局,局长许廉世,具体负责进出口货物的税收工作。1928年,县政府设财政局,后改称二科,下设钱粮征收处和金库,掌管全县的钱粮征收和现金出纳事宜。工商税收机关,在石臼所、涛雒等地设有营业税征收局、货物税局、统税局和海关组织,由省直接管理,税收任务由商会承包。
1940年3月,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设财粮科(二科),牟纪安任科长。下设金库和田赋征收处。各区设财粮助理员,负责田赋、公粮的征收和保管。1940年冬,滨海区税务总局成立,总局长依钦堂,副局长叶祥云,负责日照一带的税收工作。1941年初,成立税务总局一分局(日赣分局),局长任霞协,副局长朱光军。在日照下设涛雒、岚山、碑廓等税卡。主要任务是武装收税,税源以盐税和进出口货物税为主。税款上缴山纵二旅后勤处。1943年9月,建立滨海工商管理局,总局长石英,副总局长依钦堂。下设5个分局,日照属一分局(日赣分局)。以巨峰为中心,下设巨峰、黄墩、卜家村3个事务所和7个检查站。1944年设立马庄、碑廓、巨峰、黄墩税务所。1947年在涛雒、安东卫设海关税务所。1948年8月,成立日照县税务局。
1949年1月,地方税收移交县财政科。科内设税务股,下设城关、两城、石臼、涛雒、巨峰、安岚、碑廓、沈疃8个税务所。
1950年5月,工商税收从财政科分出,成立税务局,下设16个税务所。农业税收从粮食局分出,成立农税科。1953年7月,农税科与财政科合并,成立财粮科。1956年1月,财粮科更名财政局。1958年,税务局、保险公司并入财政局。1962年财税分设。1968年3月,财税合并,成立财税组。1971年,财税、金融合并,成立财政金融局。1976年,改为财政税务局。1983年8月,财税分设。财政局主管农业税征收、企业财务、行政事业财务和一切财政收支与预算管理等事宜;税务局主管工商税收、盐税征收和管理。1988年3月,建立石臼税务分局。1989年,财政局升为处级单位,单联云任局长,许家任、李兆乐任副局长。内设人事秘书科、预算科、预算外管理科、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企业财务科、农税科、农业财务科、监察科和会计师事务所、驻厂员管理所等。税务局杨作田任局长,申作华、杨润田任副局长。设人事秘书科、基层管理科、税政科、会计科、检察科、税务稽查队等。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财政所、税务所,负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和税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