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县交通局设立车辆监理站。1979年改称日照县交通监理站。
1975年始,对小拖拉机登记入户并进行年检。1977年,对大拖拉机进行年检,由临沂地区交通监理所办理,后由县交通监理站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汽车及其它车辆入户手续及对其年检,均由县监理站配合临沂地区交通监理所办理。
1975年后,小拖拉机驾驶员由农机局培训,县交通监理站发证。1977年后,大拖拉机驾驶员也由县交通监理站考核发证。
无论何地、何种机动车辆,在日照境内肇事,均由县交通监理站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交通事故中大事故、重大事故,事故责任可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小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点的交通监理部门处理,一般事故由县监理站处理,大事故及重大事故,由县交通监理站会同公安部门处理。
交通监理站的车辆监理,基本措施为宣传、路检、值勤3项。一是广泛宣传交通法令规章,通报事故案例。要求群众按规定在公路上行走,避让来往车辆;自觉不在街道、路旁摆摊设点、堆放作业、挖沟、放牧、设置路障,保证交通畅达,避免事故发生。二是组织交通监理人员,上路检查过往车辆,制止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制止拦车、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制止占用公路路面进行各种活动。三是在交通要道设卡值勤,检查来往车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交通安全。自1979年起,在县城的公路交叉处,汾水的公路交叉处,两城镇等交通量大的路段,实行定点值勤,维护交通秩序。80年代中后期,由于石臼港和兖石铁路的兴建,公路车辆急剧增加,因而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1985年全市共出现交通事故47起,伤21,死亡28人,1989年交通事故上升到126起,伤74人,死亡44人,经济损失达40余万元。为此,交通监理站已相应地加强了值勤工作。
第五节 车辆监理
1974年,县交通局设立车辆监理站。1979年改称日照县交通监理站。
1975年始,对小拖拉机登记入户并进行年检。1977年,对大拖拉机进行年检,由临沂地区交通监理所办理,后由县交通监理站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汽车及其它车辆入户手续及对其年检,均由县监理站配合临沂地区交通监理所办理。
1975年后,小拖拉机驾驶员由农机局培训,县交通监理站发证。1977年后,大拖拉机驾驶员也由县交通监理站考核发证。
无论何地、何种机动车辆,在日照境内肇事,均由县交通监理站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交通事故中大事故、重大事故,事故责任可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小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点的交通监理部门处理,一般事故由县监理站处理,大事故及重大事故,由县交通监理站会同公安部门处理。
交通监理站的车辆监理,基本措施为宣传、路检、值勤3项。一是广泛宣传交通法令规章,通报事故案例。要求群众按规定在公路上行走,避让来往车辆;自觉不在街道、路旁摆摊设点、堆放作业、挖沟、放牧、设置路障,保证交通畅达,避免事故发生。二是组织交通监理人员,上路检查过往车辆,制止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制止拦车、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制止占用公路路面进行各种活动。三是在交通要道设卡值勤,检查来往车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交通安全。自1979年起,在县城的公路交叉处,汾水的公路交叉处,两城镇等交通量大的路段,实行定点值勤,维护交通秩序。80年代中后期,由于石臼港和兖石铁路的兴建,公路车辆急剧增加,因而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1985年全市共出现交通事故47起,伤21,死亡28人,1989年交通事故上升到126起,伤74人,死亡44人,经济损失达40余万元。为此,交通监理站已相应地加强了值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