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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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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制度 清代,涛雒场销盐区属票地,实行黑扒票(盐票的一种。盐票有红黑之分。黑扒票运输里程短)盐制度,由盐商包运包销。各州县的行销额均由户部核准,发放引票由盐商经营。1833年,莒县、日照、沂水、蒙阴等地的食盐运销开始由地方官办。至1849年涛雒场的盐运销一律改为官收官运官销制度。
1914年行票制度废除,改用部颁运盐执照,实行国家专卖,就场征税放销,商人自由买卖。1917年8月,山东盐运使核准涛雒场运销额,日、莒两县每年运销4.8万担,每担以0.4元为税率,超额部分每担以1.25元征收盐税。临沂、郯城、费县、沂水4县运销定额9.7万担。1932年南京政府财政部准许临沂、郯城、费县、沂水4县盐运可以由商人承办。1933年4月,上述4县改为自由贸易区,可以兼销淮盐。
1940~1945年,抗日民主政府废除封建剥削专卖制,统一盐运,平定市价,防止商人垄断。1944年8月,山东解放区对食盐实行轻税倾销政策,鼓励经销。1949年以后,实行统购统销政策。1952年开始由供销社包销,停止一切盐贩零售。运销实行指令性计划。1960年,轻工业部颁发了《原盐分配销售管理办法》,对盐的运销作了详细的规定。1982年国家放宽销售范围,对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销户,实行就场放盐,允许自运自销。
放销 清代,盐商来涛雒场运盐,须向省盐运使司缴纳银两领票,然后持引票(古代官府发给商人的运销凭证)经场署审核再到滩地交价买盐,经过升、斗计量筑包(每斗112.5斤,2斗可筑1包),由场员用官秤验准,再经场署截角,签署日期放行。盐运到销地还要经地方官稽查,对盐票核实无讹后再截角签署日期,方可售买。1914年,废除引票,改用部颁运盐执照(简称部照)。涛雒场放盐有商运、民运两类。临沂、郯城、费县、沂水的盐商在涛雒设立舂运局,直接向山东盐务稽核分所缴税。持领取的准运单到运使署领取执照。再凭准运单和部照从涛雒场运盐。此外涛雒场还放销上海、临沂、费县、莒县等地猪盐、渔盐。渔盐一般由涛雒直接运往吴淞口。
抗日战争时期,为粉碎敌人经济封锁,发展盐产运销,在解放区边沿地带设立盐业交易所、盐店,大量收购从敌占区运来的食盐,再运往内地换取棉布、杂货以及其它日用物资。抗日战争胜利后,食盐销售,凭购运证直接到盐店缴款销票,再到指定滩坨由验放员过秤,并在税票上加盖印记出场。
1950年,盐的销售管理及方法趋向统一和完善,统一使用华东区盐务管理局印制的新税票。购盐单位或自由商贩购盐,先开单纳盐税、盐价款,再凭收款单向填票员报明运销地点。限定在途运输日期,领取税票,然后持税票和收款单赴指定滩坨装盐,经验放人员查验过磅,加盖验讫印后税票随盐同行。1953年后,销盐由使用现金逐步改为转账支票和银行托收等结算方法。
1958年,税票取消,销盐手续逐步简化。放销实行五联销盐凭单,盐税、盐价分项列在同一联单上。60年代后,各盐务所开始对销区内固定经营原盐的单位,实行代办托运,承运单位直接到坨装盐,由坨地开具原盐发货单,运输人持单到指定地点交货,盐务所按期通过银行划款结算,方便了用户。
销区销量 清代,涛雒场盐行销沂州境内的兰山(今临沂)、郯城、费县、莒州、日照、沂水、蒙阴等地。销盐数量按照官定盐票的数字执行,不得随意更改销地和销盐数量。盐票分官办和商办两种。
清朝涛雒场票地、票额变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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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地 ┃ ┃ ┃ ┃
┃票额(张)┃ 官办票地 ┃ 商办票地 ┃ 每票 ┃
┃年份 ┣━━━━━┳━━━━━┳━━━━━┳━━━━━╋━━━━━┳━━━━━┳━━━━━┫ ┃
┃ ┃ ┃ ┃ ┃ ┃ ┃ ┃ ┃ 载盐量 ┃
┃ ┃ 日照县 ┃ 莒州 ┃ 沂水县 ┃ 蒙阴县 ┃ 兰山县 ┃ 费县 ┃ 郯城县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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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6 ┃ 1500 ┃ 4600 ┃ 4000 ┃ 800 ┃ 2200 ┃ 1850 ┃ 4542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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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36 ┃ 1500 ┃ 4600 ┃ 4000 ┃ 800 ┃ 4200 ┃ 1850 ┃ 2542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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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49 ┃ 1500 ┃ 4600 ┃ 2000 ┃ ┃ 4200 ┃ 1850 ┃ 2542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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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52 ┃ 1500 ┃ 4600 ┃ 2000 ┃ ┃ 4200 ┃ 1850 ┃ 1542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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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91 ┃ 1500 ┃ 4600 ┃ 2000 ┃ ┃ 3000 ┃ 2050 ┃ 1542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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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12月,涛雒场运销区域分民岸、商岸两种。民岸有日照、莒州;商岸有郯城、临沂、费县、沂水。费、沂两县下设50处子店,日、莒两县有35处集镇销售食盐,7处外运海口。每年约销2万包(每包390斤)。1918年7月,东纲公所组织涛雒协合公司承办临、郯、费、沂4县的食盐运销,每年平均9.7万担。30年代初,临、郯、沂3县食盐改由广济公司运销。1933年4月,临、郯、费、沂改为自由贸易区域,也允许淮北食盐销售。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盐运购销基本为抗日民主政府控制。
建国后,食盐的销区主要是临沂、莒南、沂水、沂南、费县、日照、莒县等地,郯城、苍山及枣庄为日照、淮北并销区,蒙阴、沂源、费县为日照、潍坊并销区。胶南、五莲、诸城等县为日照盐的非固定销区。年销售总量在25000吨左右,其中渔业用盐6000吨以上,工业、农牧业用盐1000吨左右。1984年,省盐务局确定日照盐产地销。1985年后,由于产不敷销,省税务局、省盐务局多次批准由胶南、昌邑、寿光等县调拨原盐,以缓解紧张局面。至1987年共调入原盐41000吨。1989年,共销售原盐28766吨,其中食盐27471吨,渔业用盐913吨,工业用盐380吨,农牧业用盐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