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以前,县砖瓦厂设玻璃球制品车间,主要生产养殖海带用的玻璃漂浮瓶。1972年县玻璃制品厂建立,砖瓦厂玻璃球车间与之合并。1985年,玻璃制品厂改称日照市玻璃厂。
玻璃制品厂建立后,一直无定型产品,先后生产过美术花瓶、鱼缸等产品。至1978年,6年间工业总产值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利润不超过40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开发新产品,研制生产黑白电视机显像管玻璃壳,经济效益明显好转。1981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18.2万元,利润31.6万元。1982年,由于大量外国产品涌入市场,造成玻璃壳产品滞销、积压,玻璃厂放长假2年零4个月。1984年下半年试产500毫升罐头瓶。1985年投资264万元,扩建年产1.5万吨500毫升玻璃罐头瓶生产线。同年又与香港豪盛工业公司、山东省机械进出口公司签订合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资金,合资兴建玻璃马赛克车间,成为日照第一家合资企业。并购买了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工程师尚惠春发明的专利,生产具有8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的节能新光源彩虹玻璃灯具,使企业在竞争中站稳脚跟。当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05万元,利润15.2万元。1987年,玻璃厂在实行厂长负责制和经济承包责任制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和经营管理,完善各项经济责任制,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及时转产450毫升白酒瓶、普通酒瓶和异型酒瓶。当年生产罐头瓶4194.66万只,普通酒瓶815.8万只,异型酒瓶43.01万只,产品形成4大系列,40多个品种,实现工业总产值723.85万元,上缴税金80万元。1988年,彩虹玻璃灯具获省一轻厅优秀产品一等奖,次年又获部优称号。1988年玻璃厂被授予“山东省省级先进企业”光荣称号。1989年,500毫升罐头瓶被评为省优质产品。同年,玻璃厂固定资产达到771.06万元,生产玻璃制品3.5万吨,玻璃马赛克11.12万箱,完成工业总产值2054.66万元,利税291.77万元,其中利润79.94万元。
第四节 玻璃制品
70年代以前,县砖瓦厂设玻璃球制品车间,主要生产养殖海带用的玻璃漂浮瓶。1972年县玻璃制品厂建立,砖瓦厂玻璃球车间与之合并。1985年,玻璃制品厂改称日照市玻璃厂。
玻璃制品厂建立后,一直无定型产品,先后生产过美术花瓶、鱼缸等产品。至1978年,6年间工业总产值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利润不超过40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开发新产品,研制生产黑白电视机显像管玻璃壳,经济效益明显好转。1981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18.2万元,利润31.6万元。1982年,由于大量外国产品涌入市场,造成玻璃壳产品滞销、积压,玻璃厂放长假2年零4个月。1984年下半年试产500毫升罐头瓶。1985年投资264万元,扩建年产1.5万吨500毫升玻璃罐头瓶生产线。同年又与香港豪盛工业公司、山东省机械进出口公司签订合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资金,合资兴建玻璃马赛克车间,成为日照第一家合资企业。并购买了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工程师尚惠春发明的专利,生产具有8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的节能新光源彩虹玻璃灯具,使企业在竞争中站稳脚跟。当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05万元,利润15.2万元。1987年,玻璃厂在实行厂长负责制和经济承包责任制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和经营管理,完善各项经济责任制,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及时转产450毫升白酒瓶、普通酒瓶和异型酒瓶。当年生产罐头瓶4194.66万只,普通酒瓶815.8万只,异型酒瓶43.01万只,产品形成4大系列,40多个品种,实现工业总产值723.85万元,上缴税金80万元。1988年,彩虹玻璃灯具获省一轻厅优秀产品一等奖,次年又获部优称号。1988年玻璃厂被授予“山东省省级先进企业”光荣称号。1989年,500毫升罐头瓶被评为省优质产品。同年,玻璃厂固定资产达到771.06万元,生产玻璃制品3.5万吨,玻璃马赛克11.12万箱,完成工业总产值2054.66万元,利税291.77万元,其中利润79.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