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编制完成并调整规范市级行政审批目录,2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公布,目录共纳入市直34个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236项(含子项共计376项)。8月份,按照《山东省市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对目录进行调整规范。调整后,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共有279 项。加大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削减力度,年内分两批共削减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86项。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对市级4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彻底清理,今后不再保留这一审批类别。根据上级要求,启动了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建设,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再造,全市38个部门单位对285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编制完成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清理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市政府公布了《日照市市级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保留16个部门46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二是政府权力事项进一步精简。坚持问题导向和开门建清单的要求,如期编制完成并向社会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市级权力清单目录纳入市直55个部门(单位)权力事项3848项,比之前减少1670项,压减率为30.3%;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确定主要职责359项,具体责任事项1440项,追责情形6880项,确定部门职责边界41项,编写职责边界具体事例45例,确定公共服务事项117项。“三张清单”的公布,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督促政府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奠定了基础。三是政府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起草《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督促拥有审批权限的38个部门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全部建立了协同监管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依照目录逐项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内容、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40项,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基本形成,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行政体制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编办的要求,在全市各级包括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国际海洋城等功能园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日照市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市直131人的城管执法队伍全部下沉划转到东港区及三个功能区,在创建精神文明城市工作中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市直相关部门整合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工作已基本完成;区县和园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二是快速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 “突破园区、聚力招引”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对园区的布局进行了调整完善,撤销了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同步组建了高校工委。针对各类园区的不同情况,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配合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及时对园区领导体制、内部管理机构等进行了优化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以清单的形式,最大限度地向园区放权,全面落实园区享有的市、县级经济管理权限。2015年共下放两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7月份向日照开发区和岚山开发区下放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108项,11月份下放33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通过优化园区体制机制、扩大管理权限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激发了园区的发展活力。三是启动市区事权划分工作。2015年9月,市编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和县区事权划分理顺职责权限的通知》,启动事权划分工作,理顺不同层级政府间的事权关系,着力解决好上下级职责界限不清、都管都不管、工作衔接不紧等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四个坚持”的要求,对照市政府公布的“三张清单”,对不同层级政府间的职责权限进行科学分析,目前大多部门已经提出了事权划分的初步方案,明年3月底前即可正式发布。届时,市直部门将从繁重的具体事务管理中解脱出来,腾出足够精力研究改革、规划、政策、监管等宏观事务。四是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试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编办批复的放权目录,经莒县人大常委会授权后,县直相关部门与夏庄镇政府签订了委托书,与驻夏庄镇派出机构签订了授权书。完成涉及15个县直部门(单位)“城镇建设、规划投资、项目审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等方面的75项行政权力的放权工作。根据2015年4月份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督促、指导夏庄镇对照县直部门制定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下放的权限,编制公开了夏庄镇政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赋予经济发达镇有关县级管理权限,为探索适度扩大乡镇行政管理权限创造了经验,提供了示范。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一是完善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在对全市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并会同财政、人社部门研究制定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政策意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见,以及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意见等,分类推进事业单位的政策框架初步形成。二是全力破解事业单位改革难题。先后对涉及城市供热、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公路建设等方面的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转企改造,配合相关部门组建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国有独资有限公司,通过整合公共事业资源,稳妥地实现了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顺利转型。与此同时,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通过盘活机械、轻纺、建材三个行业管理办公室的人员编制,调整组建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配套开展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城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启动。积极推进教育资源下沉,市直部门举办的9所义务教育学校、3所幼儿园全部下放地方政府管理,主城区分级办学、分段管理的办学体制基本形成。三是事业单位监管进一步加强。制定了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全市确定市精神卫生中心、四个区县级人民医院、市博物馆等10家试点单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今年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全市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1370家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实现了公益服务单位考核全覆盖。制定出台了《日照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等次为“A”级的单位,在评先树优、增加单位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主要负责人确定为优秀等次等方面得到落实。取消事业单位年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制度,全市按规定应进行年度报告公开的事业单位1334家,公开1210家,公开率为90.7%,其中市直应公开312家,公开300家,公开率为96.2%。
【构编制监督检查】 按照省编办部署,开展了区县政府机构改革检查评估和严控机构编制加强信息系统管理使用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机构设置程序不规范、实名制信息公示不及时、实名制管理电子台账不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专门落实责任单位,下达《问题反馈通知》,限时整改。通过检查并积极整改,全市机构编制总量进一步明晰,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更加规范。
机构编制工作
【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编制完成并调整规范市级行政审批目录,2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公布,目录共纳入市直34个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236项(含子项共计376项)。8月份,按照《山东省市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对目录进行调整规范。调整后,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共有279 项。加大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削减力度,年内分两批共削减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86项。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对市级4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彻底清理,今后不再保留这一审批类别。根据上级要求,启动了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建设,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再造,全市38个部门单位对285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编制完成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清理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市政府公布了《日照市市级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保留16个部门46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二是政府权力事项进一步精简。坚持问题导向和开门建清单的要求,如期编制完成并向社会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市级权力清单目录纳入市直55个部门(单位)权力事项3848项,比之前减少1670项,压减率为30.3%;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确定主要职责359项,具体责任事项1440项,追责情形6880项,确定部门职责边界41项,编写职责边界具体事例45例,确定公共服务事项117项。“三张清单”的公布,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督促政府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奠定了基础。三是政府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起草《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督促拥有审批权限的38个部门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全部建立了协同监管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依照目录逐项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内容、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40项,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基本形成,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行政体制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编办的要求,在全市各级包括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国际海洋城等功能园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日照市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市直131人的城管执法队伍全部下沉划转到东港区及三个功能区,在创建精神文明城市工作中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市直相关部门整合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工作已基本完成;区县和园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二是快速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 “突破园区、聚力招引”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对园区的布局进行了调整完善,撤销了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同步组建了高校工委。针对各类园区的不同情况,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配合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及时对园区领导体制、内部管理机构等进行了优化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以清单的形式,最大限度地向园区放权,全面落实园区享有的市、县级经济管理权限。2015年共下放两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7月份向日照开发区和岚山开发区下放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108项,11月份下放33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通过优化园区体制机制、扩大管理权限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激发了园区的发展活力。三是启动市区事权划分工作。2015年9月,市编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和县区事权划分理顺职责权限的通知》,启动事权划分工作,理顺不同层级政府间的事权关系,着力解决好上下级职责界限不清、都管都不管、工作衔接不紧等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四个坚持”的要求,对照市政府公布的“三张清单”,对不同层级政府间的职责权限进行科学分析,目前大多部门已经提出了事权划分的初步方案,明年3月底前即可正式发布。届时,市直部门将从繁重的具体事务管理中解脱出来,腾出足够精力研究改革、规划、政策、监管等宏观事务。四是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试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编办批复的放权目录,经莒县人大常委会授权后,县直相关部门与夏庄镇政府签订了委托书,与驻夏庄镇派出机构签订了授权书。完成涉及15个县直部门(单位)“城镇建设、规划投资、项目审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等方面的75项行政权力的放权工作。根据2015年4月份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督促、指导夏庄镇对照县直部门制定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下放的权限,编制公开了夏庄镇政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赋予经济发达镇有关县级管理权限,为探索适度扩大乡镇行政管理权限创造了经验,提供了示范。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一是完善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在对全市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并会同财政、人社部门研究制定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政策意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见,以及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意见等,分类推进事业单位的政策框架初步形成。二是全力破解事业单位改革难题。先后对涉及城市供热、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公路建设等方面的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转企改造,配合相关部门组建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国有独资有限公司,通过整合公共事业资源,稳妥地实现了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顺利转型。与此同时,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通过盘活机械、轻纺、建材三个行业管理办公室的人员编制,调整组建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配套开展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城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启动。积极推进教育资源下沉,市直部门举办的9所义务教育学校、3所幼儿园全部下放地方政府管理,主城区分级办学、分段管理的办学体制基本形成。三是事业单位监管进一步加强。制定了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全市确定市精神卫生中心、四个区县级人民医院、市博物馆等10家试点单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今年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全市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1370家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实现了公益服务单位考核全覆盖。制定出台了《日照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等次为“A”级的单位,在评先树优、增加单位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主要负责人确定为优秀等次等方面得到落实。取消事业单位年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制度,全市按规定应进行年度报告公开的事业单位1334家,公开1210家,公开率为90.7%,其中市直应公开312家,公开300家,公开率为96.2%。
【构编制监督检查】 按照省编办部署,开展了区县政府机构改革检查评估和严控机构编制加强信息系统管理使用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机构设置程序不规范、实名制信息公示不及时、实名制管理电子台账不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专门落实责任单位,下达《问题反馈通知》,限时整改。通过检查并积极整改,全市机构编制总量进一步明晰,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