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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5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121.65亿元,比上年增长9.5%;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9.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全市一般预算支出185.39亿元,增长10.5%,其中民生支出154.21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83.2%,增长11.6%。全市财政工作保持了良好的运行态势,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加强财源建设,力促收入稳定增长】面对经济下行、贸易融资风险等严峻形势,制定落实了一系列抓财源、强征管的措施,努力实现收入平稳增长。一是制定了21条财税措施,大力支持“三招三引”,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二是筹集3.5亿元风险信用保证金,扩大“财政增信优惠贷”,累计为926户小微企业发放优惠贷款31.4亿元,节约利息支出1.1亿元。三是发放补贴券300万元,用于补贴小微企业购买融资服务等,基本实现注册小微企业“零成本”。四是积极支持化解贸易融资风险。市财政注资10亿元成立担保公司,要求各区县分别成立财政注资不低于3亿元的担保公司,区县还设立过桥资金20亿元,撬动银行为企业提供贷款100多亿元。五是强化收入征管。坚持税收非税一起抓,不断加强企业经济运行、财政收入形势、预算执行分析,搞好重点税源监控,并组成7个督导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每月对区县进行跟踪督导。开展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闲置费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了税费清收,同时加强营业税专项清理,挖掘政策性增收3亿多元。

【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强农惠农资金优先落实。落实资金5亿元用于现代农业、惠农补贴等,整合资金1.26亿元对747个村进行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落实“乡村连片治理”试点资金4100万元。二是教育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完善了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助资体系,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将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4200元提高到6000元,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三是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提高养老金240元/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8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2700元提高到3100元,城镇低保月保障标准由430元提高到460元。四是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有力。多方筹措资金,保证了淄博路道路及地下设施、营子河、后楼河治理、日照机场等重点项目资金需要。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额度32.35亿元。

【强化创新管理,提高理财水平】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 “突破园区、聚力招引”战略,完善园区财税体制,取消了各区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上解;从2016年起三年内,将市级每年新增税收分成部分的60%设立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其中50%部分根据各区税收增长情况奖励各区专项用于园区发展,另外50%专项用于园区综合考核奖励及各项补助等。二是设立“日照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整合支持蓝色经济区建设、财源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2亿元作为母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成立子基金,重点用于天使投资、工业转型升级、现代商务,目前已与南京银行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进入实质性操作。三是创新财政支出方式。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共征集到PPP潜在项目31个,总投资规模261.33亿元,其中投资4.5亿元的市第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与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合作并已基本建成。四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连续三年按5%的比例压减资金1.49亿元用于民生事业。大力清理压减结转结余,并实行完全意义的零基预算,对市级资金结余“一年一回收”,统筹用于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五是强化资金调度管理。实行支出进度月通报和约谈制度,并将支出进度纳入区县财政绩效考核,加快了支出进度,日照市在省财政厅考核通报中位于前列。

【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从2015年预算编制开始,市县两级将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建立起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体系,并将四本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主动加大预算之间统筹力度,将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2015年,除涉密信息和涉密单位外,按照新修订《预算法》的要求,市级于3月下旬及时全面公开了2015年相关预算,各区县也均在同级人代会批准预算后20日内公开了政府预算,在预算批复后20日内部门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成为全省首批全面按时公开预算的四市之一。7月份又及时公开了2014年决算。三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环节,实行资金公示、使用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度,财政内部所有资金分配均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大额资金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在网上进行公示,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在资金使用环节,市级10万元以上的财政专项资金均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由第三方进行评价,财政部门分类选择3至5个项目跟踪抽查、再评价,努力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四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制度。全市财政直接支付比例达到86%,比上年提高4.9个百分点,并在市县乡三级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初步建立起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全市政府采购合同额25.14亿元,节约资金4.11亿元,节支率14.04%;共对166个项目进行了预算、招标控制价和结算评审,评审报送值14.51亿元,审减3.49亿元,审减率24.1%;严格规范账户管理,清理撤销财政专户8个,撤销单位银行账户33个;市级公务卡刷卡消费额同比提高10.9%,提现额占授权支付比例同比下降0.44个百分点。五是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认真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对市直27个部门单位开展了会议费等五项费用专项检查,并对“三乱”和“小金库”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进行了整改。同时,选取4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家民营企业,3家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重点关注2014年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控制“三公”经费情况和是否存在“小金库”作为检查重要内容,查处违纪金额539.92万元。
(马先章 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