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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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制发权限下放到区县。根据市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要求,各区县老龄办直接办理老年优待证,全市共办理优待证7000余件。高龄津贴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市百岁老人共178人,长寿补贴金全部发放到位。开展了90-99周岁无固定经济收入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统计核实工作,为老年人建立了纸质和电子档案,做到了统计准确,兜底保障。全面落实60-64周岁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半价,65周岁及以上老人乘公交车免票优惠政策。

【加强基层老龄组织建设】 以“乐龄工程”为载体,推进基层老年组织规范化建设。下发《日照市基层老年组织建设“乐龄工程”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根据阶段安排,争取到2015年底,全市乡镇(街道)注册成立“老年协会”;2016年底,在每乡镇推荐1个社区,进行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按照老龄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经费的“五有”目标进行逐一规范。到2019年,全面实现社区(村)老年人工作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加大涉老法律法规、优待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强化社会各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广大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免费发放《老年法》宣传册、开辟宣传《老年法》专栏、开展法律援助下基层活动、在社区开设赡养典型案例公开庭等各种形式,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知识,提高老年人维权意识。

【深入开展各项敬老、爱老活动】 下发《全市“孝德”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我向父母献孝心”家庭实践活动、健全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切实加强敬老养老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敬老爱老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培树孝德建设先进典型等六个大方面,开展“德润港城、孝行日照”为主题的孝德工程建设,抓实家庭基础,强化教育实践,大力营造全市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开展第二个全国法定老年节庆祝活动。下发了《通知》,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尊老敬老活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完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看望烈士遗属、建国前老党员、百岁老人、走访慰问敬老院工作。开展感动日照“十大孝星”评选表彰活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感动日照“十大孝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共评出感动日照十大孝星10人,提名奖10人;在第六届全国爱老助老主题教育评选推荐工作中,全市共推荐“全国孝亲敬老之星”4人,“中华孝亲敬老楷模”1人和“全国敬老模范单位”1个。继续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根据省老龄委工作部署要求,在全市各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开展了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按照创建内容、步骤要求,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敬老爱老公共服务水平。开展2014年日照市金婚大典活动;日照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太极拳比赛、门球比赛等先后开展;各区县广泛开展广场舞比赛、老年人艺术节等文艺汇演活动。

【银龄安康工程实现增量扩面】 启动了“银龄安康工程”,各区县高度重视,以县老龄委的名义印发《关于实施2014年度银龄安康工程的通知》,指出了“全县投保率确保56%,力争达到60%,鼓励部分乡镇(街道)达到80%及以上的总体目标。”截止2014年12月底,全市参保老人21.57万人,完成保费收入647.02万元,全市理赔案件2048起,赔付金额365.32万元。2009年以来,全市完成保费收入累计2109.39万元,全市累计受理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险4606宗,理赔4162宗,理赔额1174.3万元同时,为全市70-80岁贫困、孤寡、独居老年人免费赠送7000份10元“意外伤害组合险”。
(高 诘 聂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