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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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统一思想、指导行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改革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制度和地方人大建设与时俱进。
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紧扣市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履行职责全过程,抓住市委科学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加大监督支持力度,与“一府两院”协调推进抓改革、稳增长、调结构、强蓝区、优生态、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凝聚建设海洋特色新兴城市的强大合力。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组织开展民主法制领域多项课题调研,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提出6个方面、20余项改革建议,探索和完善专题询问、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制度,积极推动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提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与水平。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日照建设。通过法治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加深理解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做好地方立法准备和服务工作。常委会第20次会议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日照的决议》,动员社会各方面认真落实依法治市目标任务,加快法治日照建设进程。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组织对公路法、邮政法等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对《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等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督促“一府两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保证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坚持任前法律考试制度,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人次。以纪念宪法颁布6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导检查,支持各级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增强实效,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征求代表和社会各方面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四风”在人大工作中的具体表现,狠抓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要求,严明政治纪律,严格规范视察、执法检查及公务活动,制定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6项制度规范,与代表和群众联系更加密切,常委会会议质量和机关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坚持把改进调查研究工作作为转变作风、提升水平的重要前提,结合包联乡镇和企业、帮扶困难群众等工作安排,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听取百姓诉求,了解社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使常委会工作的群众基础更加坚实。

【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重点领域改革】 2014年以来,面对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方式深刻转变、经济结构深度调整的新形势新任务,常委会立足自身职能,抓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监督支持政府部门切实转变工作指导,稳中求进,积极作为,努力增创区域发展新优势。
围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保障计划预算执行强化监督。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听取审议了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临港产业转型升级等报告,强调新常态下要有好的精神状态,主动对接国家定向调控、结构性调控政策,坚持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审查批准上年度市级决算,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和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并听取政府性债务管理专项报告,推动有关方面健全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积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企业关联担保圈风险,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围绕打造开放创新平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监督。对全市口岸建设、公路交通和机场、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支持各级抢抓“蓝红金”“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机遇,加快构筑海陆空立体化集疏运网络,促进日照市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全面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听取审议科技创新工作报告,推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着眼于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全民创业,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调研,向代表和企业发放上千份调查问卷,就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减轻企业负担、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实施“财政增信优惠贷”和中小企业“扩量升级”工程,在全省率先实行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制度,有效降低企业经营和自主创业成本,进一步激发了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围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强化监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常委会抓住城镇化进程中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组织对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相关工作报告,支持有关部门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避免因标准不公、方法不当、程序不全而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去年12月,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城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经验成果,要求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突出地域特色,在完善城镇配套功能、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上下更大功夫,走出一条集中城镇化、就地城镇化和单元城镇化融合发展的新路子。

【切实保障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正义】 常委会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持续监督、跟踪问效,推动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强化基础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为主线,专题听取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报告,督促各级政府依法落实投入责任,新增教育经费优先用于义务教育、优先向农村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开展全民健身工作专题调研,建议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实施体育惠民工程,打造具有日照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满足市民多元化健康生活需求。
就业和社会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就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扩大基本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整合政策资源,突出解决好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率偏低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等问题,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到2014年末,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近18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形成。
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常委会听取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配合省人大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促进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有效衔接,维护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听取市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强调要在严惩贪污受贿大案要案的同时,突出查办涉及教育医疗、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形成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通过代表旁听庭审、召开情况通报会等方式,支持“两院”深入推进审判和检务公开,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公众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常委会认真把握社会管理创新着力点,坚持常委会领导接访、重点案件督办和信访分析制度,与相关部门加强衔接配合,搞好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对受理的129件群众来信来访均依法妥善处理,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力促环境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切,结合生态建设年活动依法开展监督,督促做好生态资源保护基础性工作,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
聚焦水污染防治,首次开展专题询问。根据群众呼声和代表建议,2014年首次以专题询问方式,对水污染防治实施重点监督。为做好这项工作,主任会议研究制定了专题询问办法和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于5月份对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8月上旬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并以“聚焦水污染防治,确保水环境安全”为主题,同步启动“港城环保世纪行”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随后举行专题询问会,市政府分管领导及14个部门负责人就委员提出的工业减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焦点热点问题认真答询,明确提出下步整改措施和重点,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产生了良好的反响。通过各方面不懈努力,目前市区主要饮用水源地周边畜禽养殖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沭河、傅疃河等重点流域水质逐渐好转,全市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依法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是人类生存的第二环境,也是日照市最重要的战略资源。2014年10月,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现场查看企业入海口排污、海洋环境监测和前三岛海洋牧场开发情况,要求牢固树立“蓝色国土”意识,认真贯彻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最严格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同时,坚持海陆统筹、源头治理,加强对黄金海岸带、入海河流和近海工业排污等关键环节综合整治,保持好全市“蓝天碧海金沙滩”的生态优势。
监督促进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着眼于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从多方面监督支持政府和企业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更有力措施,坚决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听取市政府关于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认真分析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粗放经营、资源浪费等问题,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优化矿业结构,加强矿山地质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常委会把加强代表工作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发挥好代表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积极作用。一是创新完善代表联系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常委会与代表和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及时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情况,先后邀请6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重要活动,为代表知情议政提供有利条件。二是创新完善代表活动机制。以开展“三带头一满意”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丰富和拓展代表活动内涵,代表活动实效进一步增强。广大代表围绕大局,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为推动政府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创新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建立了重点建议主任会议督办制度,选择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建议,由分管主任牵头督办落实,并加强承办单位与代表全过程沟通,继续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活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40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对办理工作总体满意。
一年来,常委会适应工作创新发展要求,积极争取上级人大工作指导,配合完成了多项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任务;密切与区县和乡镇人大沟通联系,开展多层次座谈交流,共同探讨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思路和重点,总结经验,相互借鉴,全市人大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