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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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成立了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和咨询委员会,调整完善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规定等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二是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市2014年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确定了五年内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一半的目标,其中今年完成30%。日照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编制完成,市直34个部门、单位共纳入行政审批事项236项(含子项共计376项)。2014年承接省政府审批项目113项;取消下放冻结79项,其中取消18项,下放53项,冻结8项。2013年以来取消、下放、冻结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92项,本届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压缩比例为33.8%。三是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积极推动网上审批,将原在部门大厅办理的32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截止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既能受理又能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292项,覆盖率达到91%。实行并推广建设工程审批服务“一表通”,审批环节由原来的10个减少为4个,审批时限压缩40%。在全省率先开展“多证联办”,其中工商、公安、质监、人社和地税5个部门的承诺时限由8个工作日减少到2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29项减为17项,往返窗口次数由至少7次压减为2次。四是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加大对行政审批制度的考核力度,将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制定了《区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考核方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承接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机关或原实施机关就是监管机关,有效杜绝了“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的现象。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召开了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日照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改革完善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将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先行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整合工作,按时组建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目前,市级和各区县已全部按照新机构规定运行,改革涉及的人员全部划转到位。二是扎实开展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分工,并建立了编办内部及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机制。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聘用精干力量组成6个审核组,全力推进审核工作。经初步统计,市级10类权力共计7048项,其中子项1894项。三是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试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夏庄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经省编委批准,现已进入具体组织实施阶段。这次改革的重点是不断扩大乡镇管理权限,减少管理层级。首批将4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到镇政府,31项交由县直派驻机构行使;不断优化内部管理机构,将夏庄镇“四办五中心”进行重新设置;将海右经济开发区管委与夏庄镇党委政府进行整合,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区镇“捆绑式”发展;实行以夏庄镇为主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实现夏庄镇区域内的综合执法。四是继续深化“区镇合一”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岚山经济开发区和日照精品钢基地岚山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加强了区镇融合,进一步减少了管理层次,运行机制更加完善。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各成员单位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工作报告制度。二是制定分类政策。研究制定了《日照市事业单位分类目录》,以市编委文件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通知》,市县分别制定了《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程序》和《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方案》,目前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政策。三是抓好组织实施。对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界定和履行情况、编制及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了全面摸底,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会议,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提要求、定政策。通过分类,进一步明晰了事业单位职能,规范了事业单位设置,确定了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

【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 按照省编委要求,制定了全市核查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核查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本次核查的突出特点是实现了“全面彻底”,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数清“四清”。按照“边查边清边改”的要求,对核查发现的区县违规自设机构、长期在编不在岗等7类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通过核查,准确掌握了全市各级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摸清了“家底”,健全完善了各项机构编制工作基础台账,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的部署要求和全面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10月底顺利通过省编办检查验收。

【机构编制专项检查】 按照省编办部署,开展“条条干预”专项检查,全面掌握了有关部门以考核验收、制定行业标准等形式干预机构编制事项的行为,并实事求是地向省编办作了汇报;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工商质监体制改革专项督导检查,为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奠定了基础;开展选人用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在编不在岗及“吃空饷”等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管理;开展全市机构编制信息数据库建设情况专项检查,为机构编制核查和实名制管理提供了安全准确的基础数据。

【机构编制评估】 按照《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要求,选取市科技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金融办等5个部门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客观地评价部门的机构编制配置与执行情况,就评估发现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责关系不清、部门机构编制配置不合理、机关人事管理不规范、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普及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评估意见并报市编委审核。同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规范了编制管理,严肃了编制纪律。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一)全面铺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一是顺利完成2013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全市纳入考核试点单位共223家,评定为A级单位45家,B级单位178家。二是统筹推进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提请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制定出台了《2014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考核范围,选择规模相对较大、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36个部门133家事业单位作为考核对象,基本涵盖政府提供公益服务的各个领域,现场考核和社会调查已同步展开。其他暂未纳入考核范围的事业单位,实行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年底报送单位年度履职情况,事业单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履职情况评估,实现考核评估全覆盖。
(二)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市编办带头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自今年起,在全市取消了事业单位年检,同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制度,印发了《关于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做好年度报告公开和换发证书工作的通知》,明确取消年检后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程序、要求;加强对年度报告信息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今年,全市按规定应进行年度报告公开的事业单位1128家,已公开1072家,公开率达95%。
(三)规范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自觉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落实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由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对符合法人设立条件的88家事业单位办理法人登记,对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事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107项次,办理补领证书5家,重新申领证书19家。按照登记管理方式调整要求,完成原省登记局管理的市县气象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国家统计局日照调查队登记管理权及登记档案接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