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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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6日,中国民航局正式出具了场址审查意见,同意将山字河作为日照机场场址;2013年10月1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国函〔02013〕110号文件向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新建山东日照民用机场的批复》,标志着日照机场项目进入了正式启动建设的新阶段。日照民用机场,是列入国家和山东省“十二五”机场建设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也是优化完善华东地区机场布局网络的重大战略举措。为争取项目早日获批,2013年1月5日至6日,市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在京召开了日照民用机场预可研报告评估预备会,就建设必要性、场址、跑道方向、建设规模、与周边机场空域矛盾等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做出了基本判断:建设日照民用机场非常必要,既合情合理,又合法合规。22天后的28日至30日,赶在春节之前,争取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在日照市召开了项目预可研报告评估会,形成了评估意见。为进一步解决好航线问题,2月28日,市发改委即协调济空在日照市主持召开日照民用机场飞行程序设计评审暨军民航协调会议,就进离场航线达成一致意见。3月6日,北航就进离场航线出具了支持性意见。4月10日,中咨公司正式出具咨询评估报告上报国家发改委,同时为尽快获得预可研批复,补充完善有关支持性意见,11日至19日,济南军区司令部在征求所属有关部队意见后,在较短时间内出具了同意日照机场建设的支持意见。6月4日,济空向空军呈报了《关于新建日照民用机场的协议》;7月10日,中国民航局向国家发改委呈报了《关于报送新建日照民用机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8月9日,按照国家发改委承诺时限,4个司局和分管主任11位同志本应60个工作日签完的文件8个工作日就完成会签,21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通过;9月7日总长会签完成;10月7日,国务院10位领导完成传签;10月10日,中央军委习近平主席签批;同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国函〔2013〕110号文件联合印发了《关于同意建设山东日照民用机场的批复》。10月1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军批示:日照民用机场获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建设,这是我市实施蓝红金国家战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突破,为日照率先创新优质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要抢抓机遇,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机场建设,确保2015年底建成投用,早圆全市人民“机场梦”。19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批示:请日照市组织好建设施工,争取按时建成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