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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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紧紧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围绕市委“一个率先、五个日照”的战略目标,先后制定出台9个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军对市检察院撰写的《关于涉农惠民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二是努力提升办案效果,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办理了一大批促进发展的典型案件。在办理中铁二十三局一公司原总经理王某贪污、受贿一案时,多次到发案单位走访调查,召开案情通报会,稳定职工情绪,帮助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铁二十三局集团、一公司和王某妻子先后致信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对检察机关规范文明执法、服务企业发展表示感谢。三是坚持执法为民,服务民生成为新亮点。坚持“向前一步解决问题”的群众工作理念,努力打造“民本检务”新品牌。受理的268件信访案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并答复当事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9件。全市检察机关连续八年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坚持“三到一免”检察技术服务民生长效机制,共为127名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减免技术鉴定费用8万余元。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协调发放救助金8.3万元。五莲县250余名农民工因用工单位拖欠工资,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五莲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采纳后成功为农民工追回欠薪392万元。
【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深化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批准逮捕628件869人,提起公诉1420件2075人,批捕、起诉准确率继续保持100%。从快批捕、起诉了姜某、代某等2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办理的陈某等28人职务侵占、隐瞒犯罪所得案,被省检察院列为公诉指导案例。对因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引发的213件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促成当事人和解。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分案起诉、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帮教管理等工作,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3人,其中轻缓处理67人,帮助回归社会、完成学业39人。二是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87人,同比上升19.4%;其中大要案52件,同比增长18.2%;已起诉50人,判决45人,实刑判决1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4人,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23人,涉及科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5人。根据省检察院指定,成功查办的青岛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姜某涉嫌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查办的五莲县某镇政府工作人员李某贪污97户困难群众低保款案,及时将涉案的9万余元低保款予以追缴并返还到群众手中。先后进行法制宣讲98场次,参与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现场监督97次,提供预防咨询26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18次。三是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8件,监督撤案37件,追捕、追诉漏犯52人,提起抗诉的刑事案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4件,监督立案的合同诈骗案犯朱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抗诉的乔某、胡某职务侵占案,分别由有期徒刑八年、五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三年、十年;适用宽缓刑事政策不捕425人、不诉178人,不捕、不诉率分别为32%、7.9%。深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大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力度,共监督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以及社区矫正违法11件。依法办理行政检察监督、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案件29件,督促追缴国有资产1.42亿元,其中一起案件被评为首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民行检察案件。(管静)
【市检察院检察长简介】
巩盛昌
男,1956年9月出生,汉族,山东桓台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山东干部函授大学法律专业)。1974年12月至1978年1月在六十军一七九师五三五团服役;1978年1月至1979年7月在南京军区步兵学校军事指挥专业学习;1979年7月至1983年5月任六十军一七九师五三五团排长、政治处干事、副政指、政指;1983年5月至1986年3月任一七九师政治部干事、五三五团政治处干事;1986年3月至1988年9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其间: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江苏省自考大专党政干部基础科学习);1988年9月至1991年10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其间:1990年12月至1991年1月省直机关下派诸城市社教宣讲队员);1991年10月至1995年3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政治部组宣室副主任(正科级);1995年3月至1997年1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政治部组宣室副主任(副处级);1997年1月至2003年4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正处级)(其间:1994年7月至1997年6月在山东干部函授大学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3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06年1月至2006年3月任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2006年3月至今任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