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价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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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价格法》及国家、省价格方针、政策;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测
及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制定和调整省委托管理和市管理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
格和服务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开展价格认证工作。

【工作成果】 (一)价格及收费管理。对成本油价格、电价、化肥价格、桑蚕价格、地方
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烤烟收购价格、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了公交车票价、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价格、民办教育收费、旅游景点停车场收费价格。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
收费推行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 。 审验收费许可证285个,审验资金3.7亿元,换发新证
264个、取消收费许可证24个、取消收费项目54项。
(二)市场价格监控。充分利用价格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准确判断市场价格
走势,严格实行监测商品的价格月报、旬报制度。对涉及农副产品收购、城市居民消费、工
业产品、 居民服务涉农价格的5大类135种工农业商品(产品)、收费价格,每月5次进行监
测、 采价和上报。全年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各类价格监测资料120
余次,1500余份。
(三)价格监督检查。全年共开展涉农收费和化肥价格、成品油价格、药品价格、港口服务
价格、建设系统收费、电信和邮电资费、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
案件23起,收缴罚没款122.99万元,退还用户52.61万元。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331件,退
还多收价款18.3万元,责令停止收费项目6项,为群众减轻负担600余万元。
(四)价格认证。全力配合公、检、法部门的执法工作。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稳步开展。在南
沿海路、水上运动基地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拆迁、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全年共完成价值认定、认证2482件,认证标的额达1.78亿元。
(秦泗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