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行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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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
部门, 承担着法制宣传、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专线、法学教育、人
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等多项职责,具有法律服务和法律保
障的双重职能,具有基础性、广泛性较强的特点和贴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优势。

【重点工作】 (一)“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平安日照”法制宣传月、
“12.4”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重点宣传宪法以及信访条例等与稳定有关的法律知识。配
合防控禽流感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在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中搞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
动的通知》。继续强化“四个一”建设(乡镇有一条普法路、村有一条普法街、学校、企业
有一面普法墙、 户有一本普法书),立体化普法格局已经形成,全市90%以上的乡镇、村居
建立了普法一条街、一面墙。在市广播电台开设法律热线,与电视台联合举办“德与法”栏
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不断深入和完善,建立健全领导干部
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举办了两次领导干部学法讲座,组
织全市科以上干部进行了普法考试,与人事、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了公务员依法行
政轮训班。以建设“法制校园”为载体,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保证计划、教材、
课时、 师资“四落实”,全市90%以上的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全年共
组织法制讲座6次,电视专栏25期,大型宣传活动3次,悬挂横幅标语80余条,展出图版60余
块,出动宣传车30余车次,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50万人。推进农村、社区
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市开展以“五个加强、五个提高”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
建活动, 对第二批“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表彰。全市有1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民主法
治示范村”,12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9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
范村”。
(二)基层基础工作。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在人力、物力和领导力量上全面向基层倾
斜, 推动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市91%的司法所和调解中心达到省级规
范化建设标准,达标率居全省前列,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以调
解中心为龙头,以司法所为依托,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
将人民调解组织再次向基层、向行政接边地区延伸,探索建立了以“十户联组”为纽带的最
基层的调解组织网络,创造性地实施了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五步工作法”。加强与周边省市
的协作,对行政接边区域矛盾纠纷联防联调的经验和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与此同时,
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调解组织四级双向承诺制和矛盾纠纷激化责任追究制的试点工作,推动县
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在争创模范司法所、模范司法所长、模范调解委
员会、模范调解员活动中,全市有6个调解委员会、9名调解员、3个司法所、3名司法所长分
别被评为全国、全省模范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模范司法所和模范司法所长。针对
农村换届选举后人员变动情况,组织全市3320名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
务培训。全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867起,成功5691起,防止民转刑63起86人,避免因纠纷
引起群体性事件52起298人。 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重点
强化衔接管理,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落实安置帮教保障措施,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法律服务监管。结合党员律师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严格执业
纪律,规范执业行为,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公信力明显增强。律师工作以建立自律机制、监管
机制和激励机制三个方面的管理长效机制为重点,严格落实案件受理、服务质量跟踪调查和
责任赔偿等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制度,制定下发《日照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事项办理程序》
和《日照市律师执业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开展律师工作局长接访日活动,建立诚信记录档
案和公示制度,对律师事务所实行等级考核评价,并在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公布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名单以及考核等级、奖惩情况,引起了积极反响。在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
违纪行为同时,开展了争创“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和以“关爱未成年人”为主
题的律师“爱心服务月”活动,组织了律师管理经验交流会和检察官控辩对抗赛等多种形式
的执业技能竞赛,对党员律师和“优秀律师”实行挂牌执业。全市律师踊跃为贫困大学生和
农村困难群众捐款2万余元, 无偿参与处理涉法信访案件12件,1个律师事务所和1名律师被
评为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全省优秀律师,3个律师事务所和14名律师被评为全市优秀律师
事务所、 全市优秀律师。针对律师的投诉下降75%,律师服务的社会公信力明显增强。全市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500余家, 共办理刑事和其他诉讼、非诉讼案件9300余件,涉及金额近10
亿元,成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公证工作以“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为载体,
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公证处运
行机制、办证程序和公证管理行为,努力提高公证队伍素质、公证质量和公证公信力。通过
开展外出考察学习、公证诚信为民法律咨询、征集案例和征求意见等主题教育活动,促进了
“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扎实推进。市局被评为全省“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先进单位,市
公证处被评为省级文明公证处, 1名公证员被评为省级优秀公证员。在推进公证工作规范化
建设基础上,全市公证员努力开拓公证证源,拓展业务范围,从加强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
平着手,主动融入全市经济发展大潮,积极为招商引资、招投标项目建设、企业改制以及社
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 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863件,同比增长9.11%。法律援助工作重
点加强了机制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意
见》和《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出了10
项要求,对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软硬件建设和运行机制作出了具体规定。在落实法律援助
政府责任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将法律援助纳入平安社区工程和全市救助体系,强化了社会
救助服务功能。 在保障法律援助经费足额到位的基础上, 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出台
《日照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办案补贴标准和逐年递增的机制。全市
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广大律师以平安日照建设为己任,主动参与信访值班、参与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 参与刑事案件诉讼代理,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下乡村活动和“民工讨薪”、
“残疾人法律援助” 等专项行动,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0件。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按照标准高、质量严、信誉好、管理规范的要求,组建
了适合诉讼需要的5家司法鉴定所。
(四)法规教育与法学研究工作。加强与山东大学、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等高等院校的合
作, 在日照市设立远程教育培训基地,制定了网络教育多项管理规定,9人取得法律专业本
科文凭, 30人取得法律专业专科文凭。法学会会员队伍不断壮大,发展团体会员3个,个人
会员20人。法学理论研究日益活跃,组织广大会员参加“平安山东”、“平安日照”建设法
制理论研讨会, 撰写法制论文20篇,有6篇论文在省市获奖。完成了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
组织工作,48人获得法律执业证书。
(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