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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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依法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施行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检察机关侦查部门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
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依法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
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和审判活动实行监督;依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
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实行监督;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
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工作成果】 2005年,五莲县检察院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东港区检察院、五莲县
检察院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市检察院被省绿化委授予“省级花园式单位”
称号。市检察院控申处被省院授予“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东港区检
察院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市检察院反贪局办理的木浆厂丁子元受贿案被省检察院评为
“十大精品案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守军被省院记个人一等功。
【重点工作】 (一) “严打”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1629人, 比上年增长28%; 经审查批准逮捕1364人,比上年增长22%。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
2330人,比上年增长15%,提起公诉1842人,比上年增长12%。批捕准确率和起诉后有罪判决
率继续保持两个100%。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党委、政府处置群
体性事件15件,平息群众集体上访8件。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3件87人,其中贪
污贿赂、 挪用公款等案件64件72人;渎职、“侵权”案件9件1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
体挽回经济损失960余万元。办案中重点突出,立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大要案45件53人,
分别占立案总数的70%和74%,同比增长14%,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0人;立查渎职、
“侵权”重大案5件,占立案总数的56%。立查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年内
起诉47件48人,法院已判决37件37人,全部是有罪判决。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犯罪相结合,
全年提出检察建议88条,协助建章立制64项,在建委、金融等机关企事业单位上法制教育课
54场(次),受教育者达2万多人。
(三) 诉讼监督。依法监督有关部门立案54件,监督撤案8件,强化侦查监督,对不符合逮
捕条件的26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追捕漏犯20人;对13人作出了不起诉
决定。追捕、追诉漏犯33人。立案审查不服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66件,依法提出
或提请省院抗诉31件,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再审后改判(含调解)15件。维护支持
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裁定,帮助说服来访人罢访息诉152人(次)。
(四)队伍建设。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
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五种情形”监督
实施办法。岚山区检察院在全国首创进一步体现外部监督特征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了高
检院、省人大和省检察院的肯定。在加强上下一体化、侦捕诉一体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和尝试。岚山区检察院、五莲县检察院的业务技术楼全面开工。
(谷振国)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简介】
巩盛昌 1956年9月出生, 汉族,山东桓台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山东干部函授大
学法律专业) 。 1974年12月至1978年1月,在六十军一七九师五三五团服役;1978年1月至
1979年7月, 在南京军区步兵学校军事指挥专业学习;1979年7月至1983年5月,任六十军一
七九师五三五团排长、政治处干事、副政指、政指;1983年5月至1986年3月,任一七九师政
治部干事、五三五团政治处干事;1986年3月至1988年9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其
间: 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江苏省自考大专党政干部基础科学习);1988年9月至1991
年10月, 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其间:1990年12月至1991年1月,省直机关下派
诸城市社教宣讲队员) ;1991年10月至1995年3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政治
部组宣室副主任(正科级);1995年3月至1997年1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政治部
组宣室副主任(副处级);1997年1月至2003年4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正处
级) (其间:1994年7月至1997年6月,在山东干部函授大学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2000年1
月至2001年12月,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3
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日照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06年1月至今任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2006
年2月11日补选为检察长。2006年3月30日,经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任命为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