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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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市政府办理法制工作事项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拟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
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协调部门之间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三)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
规范性文件草案。(四)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五)负责组织研究并汇总上
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人大常委会发送市政府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
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市人大决议、决定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六)研究行
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
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
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定有关配套规范和答复意见。(七)办理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事项;
受市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负责有关市级行政赔偿的协调工作。(八)组织落实全市行政
执法责任制,做好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监督。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九)办理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
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市政府
规范性文件是否抵触以及它们相互之间是否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十)清理、
编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对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提出清理或者修
改意见。(十一)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开展政府法
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承办市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及法律顾问的组织联络工作,为市政府领导
和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制信息服务。(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交
办的其他事项。

【重点工作】 (一)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工作。根据国家、省发布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结果,
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第三次全面清理。清理涉及市政府46个部门、单位,
569项行政许可事项, 其中:保留369项,停止执行38项,14项作改变管理方式处理,140项
作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处理。同时根据省里关于取消和保留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有关规定,
对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
(二)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及阶段性工作,在充分调查研究和与
部门协商的基础上,发布了《2005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计划》,指导全年规范性文件制
定工作。审查后报市政府发布《日照市契税征收管理办法》、《日照市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实施办法》、《日照市解决城市社区居委会配套用房办法》、《关于鼓励高新技术
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在搞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同时,还加大了法律参
谋咨询服务力度,根据市领导的安排,对《关于集中整治石材加工污染的通告》等11件政策
措施进行了审查。
(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年共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5件,结案24件,其中维持14件,
终止复议9件, 撤销1件。作为市长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了2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与有
关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市工伤认定案件专题研讨会,进一步规范了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市直重
点执法单位和各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开展了全市行政复议执法观摩交流活动。
(四) 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举办3期培训班,对全市
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10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二是加强了
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对全市59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进行了审验,保证了各部
门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及时传达全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工
作会议精神,部署开展了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四是推动县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协
助莒县和五莲县起草、报送了县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两县的方案获得了省政府
批准。
(五)法制宣传工作。编发《法制与服务》、《每周一案》、《每月一法》共93期。继续实
施“法制服务上网工程”,在市政府政务专网开辟“法制之窗”栏目,及时编发《日照政报》
2004年度合订本,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山东省新规章汇编》发行工作,
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积极支持部门学法用法活动,分别为有关部门讲授公共
法律知识,对广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教育。为配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考试工作,编发《行政执法常用法规汇编》,《日照日报》分别以“千名行政执法人员受培
训”、“行政执法要‘执照’”为题进行了报道。
(刘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