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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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与宗教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
宣传教育,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主管全市民族宗教事务,协调民族关系,发展民族经
济,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在民族问题上的分
裂活动和宗教渗透活动。

【重点工作】 (一)民族工作。民族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有了进一步
提高。列为全省民族用品定点企业的市海通集团、同泰集团,获得国家投入的贴息贷款,取
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莒县人民政府和3人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受到省政府的表
彰。
(二)宗教工作。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制渗
透。 日照市现有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37处,其中基督教堂及聚会点27处,天主教活动场所6
处,佛教寺院1处,念佛堂1处,清真寺2处。
(赵自秀 高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