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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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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1年度,共受理案件300件,涉案标的额2.7亿,案件调解和解率为67.3%,案件到期结案率为97%,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率低于1%,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保障了公正、高效、廉洁仲裁,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建设】 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党支部先后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规范化党支部”和“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党员被省政府法制办记二等功,2名党员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政治教育】 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最新文件精神,传达、公布党的重大决定事项,组织开展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先后组织集体学习28次,学习上级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35个,开展 “三力建设年”等专题教育活动6次,参加干部培训1次,引领全体人员自觉地贯彻执行党和上级的各项决定,始终保持队伍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大局观念。

【廉政建设】 实行廉政目标责任制,党组书记逐一与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状,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将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量化分解,各科室负责人既是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级廉政责任。通过不同形式考核工作人员执法执纪、廉政办案情况,并与个人业绩评定、评先树优、选拔任用、年度奖惩挂钩,对违反“仲裁办案十不准”等廉政纪律的实行一票否决,队伍始终保持了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

【内部管理】 研究仲裁形势和特点,结合实际调整工作方法,不断完善队伍管理机制。制定《科室岗位目标管理办法》和《科室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完善其它规章制度,逐步在队伍和业务两个方面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促进队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年内,先后准备和迎接了全市党风廉政、信息保密、规范化党支部、党务公开、文明机关检查考核,内部管理相关做法受到肯定和好评。

【仲裁质量】 努力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一是对案卷组织集中评查,发现、整改办案存在问题,案卷满分率达到80.2%。二是认真落实案件三级把关制,案件由仲裁庭、分管主任、主任三级审核,保证仲裁公正。三是规范案件鉴定程序,统一办理鉴定抽签、委托事项,保障鉴定程序公开透明。

【仲裁宣传】 强化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方式推广仲裁法律,宣传仲裁工作,扩大仲裁社会认知度。实行科室包联企业制度,4个科室分别包联20个重点企业;走访建设、房管、金融、交警等部门,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仲裁宣传活动,展开重点宣传;编发《日照仲裁》宣传刊物4期,面向各地仲裁委员会和社会各界发放800册;在日照日报建立宣传阵地,开展仲裁委成立15周年集中宣传;与广播电台、各大新闻网站密切联系,先后在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发稿42篇;加强仲裁网站建设,更新网站信息68条(次)。

组织开展仲裁法律制度集中宣传活动

【业务培训】 不断提高仲裁业务水平,采取外出培训、集中授课、庭审观摩、小组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强化法律、经济等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仲裁实务水平。先后参加全国仲裁研讨、报告会议2次,与建设部门联合举办疑难案件研讨会1次,组织内部法律文书研究、疑难案件研究等研讨活动19次,1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推动了仲裁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仲裁研究】 树立发展意识和危机意识,重视和加强仲裁调查研究,积极到先进仲裁机构考察学习,加强与重点经济领域和企业的对接,“面对面”倾听社会各界对仲裁队伍和业务的意见,改进自身工作不足,积累仲裁工作经验,推动仲裁事业发展。先后组织集体考察学习活动4次,联合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6次,与外地先进仲裁委员会交流5次,调研成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促进仲裁事业发展》获全市建党90周年理论研究三等奖。 (高艳长 王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