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 (一)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今年来,我市以健全机构、完善网络为重点,普遍建立了以区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为统领、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以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以村民调解小组为依托,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的四级网络体系,形成了以调解中心为龙头,以司法所为依托,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063个。同时,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选任、聘任制度。借村居换届之机,把那些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为人公正、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选聘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目前,全市共有调解员9776人,其中专职2798人,兼职6978人。
(二)调解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健全领导机构,在市和区县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乡镇(街道)及村居(社区)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从制度上有了保障。在此基础上,各地采取“以奖代补”等措施,多方解决调解经费。
(三)调解工作效能不断提高。一是努力排查化解普通纠纷。对一般性民间纠纷进行经常性排查调处,努力做到排查纠纷经常化、制度化,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集中调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每年在“两节”、“两会”、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利用一定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三是坚持各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和律师参与接访制度。通过领导公开接访,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和困难问题,认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时办结;通过推行律师接访,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引导上访群众合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今年以来,全市共调解案件13887件,疑难复杂案件1172件,制止群体性事件74起,防止“民转刑”案件35起,调解成功率达97%。
(四)帮教管理及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创新。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将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降低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困难认定标准;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创业、就业技能。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建设。目前,已在五莲县建立1处具有一定安置规模的过渡性安置实体,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18名,全部纳入帮教范围。在全市推行“位置通”移动监管平台建设,利用移动“位置通”这一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远程监控,收到较好效果。对接、帮教、监管“三位一体”全方位联动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的经验被中央政法委向全国推广。目前,我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22名,解除434人,目前在册988人。这些人员思想稳定,积极接受改造,没有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努力拓宽法律服务渠道】 (一)强化服务参谋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成立了由23名律师组成的日照市蓝色经济区建设律师服务团,为“打造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海洋特色新兴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鼓励律师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政治生活。我市共有13名律师担任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他们认真履行代表和委员职责,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律师独特的法治眼光,撰写了高质量议案、提案12件,被采纳5件,为我市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法治建设献计献策。出台了《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对司法鉴定行业的监管。积极推进公证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大力开展“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活动。4月份和7月份,组织开展了2次贯彻实施《公证法》执法检查和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引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广大公证人员积极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截至11月份,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事项12513件,比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
(二)强化服务民生职能,为便民举措实施提供“绿色通道”。3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整合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职能,利用人民法院立案庭平台,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若干意见》,设立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畅通了困难群众获得法律帮助的渠道,实现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无缝对接。与日照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等部门联合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联调书联调速裁机制,使人民群众足不出交警大门就能圆满解决一切问题,拓宽了法律援助工作领域,填补了法律援助在大调解格局中的空白。积极探索律师所代受理法援案件机制,授予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律苑律师事务所等8家律师所代受理法律援助业务的权限,以便利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出台了《关于规范基层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意见》,进一步探索完善诉援对接机制。全市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63件,同比增长22%;“12348”法律咨询热线共接待来电来访21000余人次,同比增加18.5%。制作了司法鉴定便民联系卡,有效解决了当事人鉴定难的问题。全市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鉴定案件3000余件,采信率99%。各鉴定机构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共办理法律援助鉴定案件15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强化维护稳定职能,为矛盾纠纷排解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政府法律顾问、信访法律咨询活动,坚持律师随同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律师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日制度。全市共有107名律师参加了信访接待,共接待信访112件、780人次。调整工作思路,利用公证工作优势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公证入户走访”活动,增强与群众的感情,了解群众需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为群众解困。建立公证巡回办证制度,方便群众办理公证。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设立特殊人群专属的上门服务通道,努力扩大公证覆盖面,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81件。针对群众面对的热点问题,11月19日,组织全市公证机构开展《公证法》宣传活动,通过为人民群众宣讲法律和公证案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矛盾发生。
【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围绕“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两个规划,积极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日照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日照市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2月9日,召开了全市第十三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新一轮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成立全市“六五”普法讲师团,不断充实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有序、覆盖全市的普法网络。将普法专项经费列入了各级财政预算,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财力上有力保证。
(二)大力实施“民生常用法律进每家入每户”工程。为做好对全市农民的普法工作,市司法局从今年开始通过抓点带面的形式,在全市农村开展“法与农民并行”活动,建立普法档案进家入户试点,并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开。精选20部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一季一法、一户一卡,半年一考,全年一入档”的形式,将这20部法律全部进每家入每户;其次是将学习、培训、考试、以及学法体会、依法办事情况记入每户的普法档案,作为评选学法、守法好公民的依据。《创新“双证”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农民工守法维权意识》在全省第十三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三)全面深化法治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县、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首批“法治乡镇、法治示范单位、守法诚信企业、法治安全校园、民主法治村、社区”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全面深化法治创建工作,为法治日照、平安日照、和谐日照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与法制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市、县、乡三级联动,党、政、群各单位及社会各界全面参与,共设立宣传站点500个,组织上街宣传5000余人次,出动现代传媒等宣传车100辆次,发放宣传材料50万余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500余条,展出图板1000块,解答法律咨询5000人次,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和乡镇法制辅导员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等地举办法制讲座50次,受教育人数达5万多人次,利用移动、网通平台向市民发送普法短信10万余条。
【机关文化和党建工作】 (一)以争先创优为动力,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包括重温入党誓词,开展红歌演唱和主题演讲活动,“月荐一本好书、月读十篇好文章”活动,参观革命旧址接受传统教育等。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一名党员干警联系一个帮扶对象,一个政法支部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局机关和局属单位33名党员干警与五莲县松柏镇王家口子村结成帮扶对子,对口帮扶抗旱资金5000元,资助化肥3吨,捐赠图书120余册(本)。局党组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创新型工作。目前,与连云港市建立的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机制、岚山区全省首家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五莲县社区服刑人员培训改造基地均已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典型,现正在进行重点培植;律师党建工作已成为我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其中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确定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点”;市阳光公证处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证处”称号;市法律援助中心入围全国“十佳”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国司法局长培训班上做经验介绍。
(二)以学习教育为重点,推动“三力”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三力”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印发活动方案和配当表,确保了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活动开展以来,先后组织了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党员集中学习35次;举办律师党建、公证业务等各类培训班5场次;举办“爱岗敬业、争做先锋”先进事迹主题演讲活动,在全系统大力宣传“全国十佳模范人民调解员”李中娟、司法部“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姚永亮等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做到了远学有典型、近学有榜样,营造了浓厚的学先进、赶先进的舆论氛围。同时,围绕“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由局领导成员牵头,分别组成7个调研组,历时近2个月的时间,走访了80多个司法行政基层单位和村居,赴浙江海宁、桐乡和本省的淄博、青岛等市考察学习,形成了有关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等高质量调研报告11篇。
(三)以组织建设为中心,抓好机关文化和党建工作。在局机关积极开展了“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机关建设,做好“市直文明机关”复审工作。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深入创建活动,“青年文明号”“党员五承诺”“争创文明机关”等活动,评选了“优秀律师”“优秀公证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今年,新增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1个市级“青年文明号”。以“规范化”党支部为抓手,通过抓责任落实、制度规范,载体创新、典型示范、考评激励,切实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确保党建任务落到实处。今年,市律协党总支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党支部,市阳光公证处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规范化党支部”,一名同志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司法行政
【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 (一)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今年来,我市以健全机构、完善网络为重点,普遍建立了以区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为统领、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以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以村民调解小组为依托,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的四级网络体系,形成了以调解中心为龙头,以司法所为依托,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063个。同时,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选任、聘任制度。借村居换届之机,把那些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为人公正、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选聘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目前,全市共有调解员9776人,其中专职2798人,兼职6978人。
(二)调解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健全领导机构,在市和区县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乡镇(街道)及村居(社区)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从制度上有了保障。在此基础上,各地采取“以奖代补”等措施,多方解决调解经费。
(三)调解工作效能不断提高。一是努力排查化解普通纠纷。对一般性民间纠纷进行经常性排查调处,努力做到排查纠纷经常化、制度化,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集中调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每年在“两节”、“两会”、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利用一定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三是坚持各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和律师参与接访制度。通过领导公开接访,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和困难问题,认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时办结;通过推行律师接访,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引导上访群众合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今年以来,全市共调解案件13887件,疑难复杂案件1172件,制止群体性事件74起,防止“民转刑”案件35起,调解成功率达97%。
(四)帮教管理及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创新。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将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降低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困难认定标准;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创业、就业技能。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建设。目前,已在五莲县建立1处具有一定安置规模的过渡性安置实体,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18名,全部纳入帮教范围。在全市推行“位置通”移动监管平台建设,利用移动“位置通”这一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远程监控,收到较好效果。对接、帮教、监管“三位一体”全方位联动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的经验被中央政法委向全国推广。目前,我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22名,解除434人,目前在册988人。这些人员思想稳定,积极接受改造,没有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努力拓宽法律服务渠道】 (一)强化服务参谋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成立了由23名律师组成的日照市蓝色经济区建设律师服务团,为“打造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海洋特色新兴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鼓励律师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政治生活。我市共有13名律师担任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他们认真履行代表和委员职责,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律师独特的法治眼光,撰写了高质量议案、提案12件,被采纳5件,为我市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法治建设献计献策。出台了《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对司法鉴定行业的监管。积极推进公证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大力开展“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活动。4月份和7月份,组织开展了2次贯彻实施《公证法》执法检查和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引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广大公证人员积极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截至11月份,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事项12513件,比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
(二)强化服务民生职能,为便民举措实施提供“绿色通道”。3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整合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职能,利用人民法院立案庭平台,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若干意见》,设立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畅通了困难群众获得法律帮助的渠道,实现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无缝对接。与日照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等部门联合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联调书联调速裁机制,使人民群众足不出交警大门就能圆满解决一切问题,拓宽了法律援助工作领域,填补了法律援助在大调解格局中的空白。积极探索律师所代受理法援案件机制,授予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律苑律师事务所等8家律师所代受理法律援助业务的权限,以便利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出台了《关于规范基层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意见》,进一步探索完善诉援对接机制。全市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63件,同比增长22%;“12348”法律咨询热线共接待来电来访21000余人次,同比增加18.5%。制作了司法鉴定便民联系卡,有效解决了当事人鉴定难的问题。全市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鉴定案件3000余件,采信率99%。各鉴定机构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共办理法律援助鉴定案件15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强化维护稳定职能,为矛盾纠纷排解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政府法律顾问、信访法律咨询活动,坚持律师随同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律师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日制度。全市共有107名律师参加了信访接待,共接待信访112件、780人次。调整工作思路,利用公证工作优势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公证入户走访”活动,增强与群众的感情,了解群众需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为群众解困。建立公证巡回办证制度,方便群众办理公证。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设立特殊人群专属的上门服务通道,努力扩大公证覆盖面,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81件。针对群众面对的热点问题,11月19日,组织全市公证机构开展《公证法》宣传活动,通过为人民群众宣讲法律和公证案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矛盾发生。
【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围绕“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两个规划,积极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日照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日照市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2月9日,召开了全市第十三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新一轮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成立全市“六五”普法讲师团,不断充实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有序、覆盖全市的普法网络。将普法专项经费列入了各级财政预算,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财力上有力保证。
(二)大力实施“民生常用法律进每家入每户”工程。为做好对全市农民的普法工作,市司法局从今年开始通过抓点带面的形式,在全市农村开展“法与农民并行”活动,建立普法档案进家入户试点,并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开。精选20部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一季一法、一户一卡,半年一考,全年一入档”的形式,将这20部法律全部进每家入每户;其次是将学习、培训、考试、以及学法体会、依法办事情况记入每户的普法档案,作为评选学法、守法好公民的依据。《创新“双证”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农民工守法维权意识》在全省第十三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三)全面深化法治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县、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首批“法治乡镇、法治示范单位、守法诚信企业、法治安全校园、民主法治村、社区”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全面深化法治创建工作,为法治日照、平安日照、和谐日照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与法制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市、县、乡三级联动,党、政、群各单位及社会各界全面参与,共设立宣传站点500个,组织上街宣传5000余人次,出动现代传媒等宣传车100辆次,发放宣传材料50万余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500余条,展出图板1000块,解答法律咨询5000人次,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和乡镇法制辅导员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等地举办法制讲座50次,受教育人数达5万多人次,利用移动、网通平台向市民发送普法短信10万余条。
【机关文化和党建工作】 (一)以争先创优为动力,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包括重温入党誓词,开展红歌演唱和主题演讲活动,“月荐一本好书、月读十篇好文章”活动,参观革命旧址接受传统教育等。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一名党员干警联系一个帮扶对象,一个政法支部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局机关和局属单位33名党员干警与五莲县松柏镇王家口子村结成帮扶对子,对口帮扶抗旱资金5000元,资助化肥3吨,捐赠图书120余册(本)。局党组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创新型工作。目前,与连云港市建立的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机制、岚山区全省首家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五莲县社区服刑人员培训改造基地均已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典型,现正在进行重点培植;律师党建工作已成为我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其中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确定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点”;市阳光公证处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证处”称号;市法律援助中心入围全国“十佳”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国司法局长培训班上做经验介绍。
(二)以学习教育为重点,推动“三力”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三力”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印发活动方案和配当表,确保了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活动开展以来,先后组织了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党员集中学习35次;举办律师党建、公证业务等各类培训班5场次;举办“爱岗敬业、争做先锋”先进事迹主题演讲活动,在全系统大力宣传“全国十佳模范人民调解员”李中娟、司法部“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姚永亮等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做到了远学有典型、近学有榜样,营造了浓厚的学先进、赶先进的舆论氛围。同时,围绕“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由局领导成员牵头,分别组成7个调研组,历时近2个月的时间,走访了80多个司法行政基层单位和村居,赴浙江海宁、桐乡和本省的淄博、青岛等市考察学习,形成了有关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等高质量调研报告11篇。
(三)以组织建设为中心,抓好机关文化和党建工作。在局机关积极开展了“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机关建设,做好“市直文明机关”复审工作。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深入创建活动,“青年文明号”“党员五承诺”“争创文明机关”等活动,评选了“优秀律师”“优秀公证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今年,新增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1个市级“青年文明号”。以“规范化”党支部为抓手,通过抓责任落实、制度规范,载体创新、典型示范、考评激励,切实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确保党建任务落到实处。今年,市律协党总支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党支部,市阳光公证处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规范化党支部”,一名同志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