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 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落实就业政策,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4028人,完成年计划的169.3%;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254人,完成年计划的141.3%;全面完成“实施就业培训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各类就业培训40330人,完成年计划的144.0%;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887人,安置城乡双零就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重点就业困难人员2443人,完成年计划的244.3%;城镇登记失业率2.27%,低于年度控制目标1.23个百分点;申报拨付各类就业补贴3660.59万元,惠及58737人;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顺利完成东港、岚山两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绩效中期评估;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15万元,比上年增长174.5%。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制定实施《日照市大学生创业引领五年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共招募87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8.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建设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民办实事项目快速推进,7月份建成启用日照人力资源市场,10月份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建设在全省率先通过省级验收,成为全省全面完成乡镇(街道)基层平台建设的四个市之一;基本形成以市级市场为龙头,区县人力资源市场为依托,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站)为支撑,信息互联、资源共享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民便民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新农保全覆盖】 “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民办实事项目取得重大突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家试点市域全覆盖,并被评为2011年度“日照市十大新闻”;43.8万城乡60岁以上的居民全部按时足额领取政府拨付的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参保缴费人数110万人,参保率98.38%,位居全省前列;全市符合领取条件的4.2万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全部领取政府基础养老金。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出台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按照新标准在全省率先将职工和城镇居民同步纳入门诊统筹,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负担;建立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统一监管机制,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完善医疗保障工作专家评审制度;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限额,提高参保人员待遇;建立异地就医协作制度,与济南1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费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人力资源开发】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培养,新增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名,新增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名,命名表彰第三批日照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组织开展北大医学博士后服务团日照行活动。新评选市级首席技师10名,新增省首席技师2名;开展首席技师报告团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创新意识和技能水平。大力开展技能鉴定工作,全市鉴定人数26069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581人。组织各类人事考试18批次,承接委托社会化考试任务13次,共完成笔试、面试命题30余套;组织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按照蓝色经济区发展需求,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共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287名;并对已评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创业团队兑现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国外智力引进】 大力引进国外智力,安排五征集团农用车技术改造等国家审批项目4个,省批项目11个,引进高效节能经济型除尘脱硫技术、海藻生物菌研发技术等国外先进技术40余项,建成省级引智示范园2个;组织实施澳大利亚海上休闲运动项目管理与市场开发、新加坡国际海洋城建设等培训项目;1名外国专家获得齐鲁友谊奖。
【人才援疆】 积极参与对口援疆工作,为麦盖提县招聘本科以上专业人才12名,完善人才援疆新机制。
【继续教育】 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部署开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公需科目培训,培训专业技术人员2万余人。组织实施“金蓝领”培训197人,完成省计划的131.3%;实施技能扶贫计划,免费培训240人。对市直24家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取消11家不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进一步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此外,还组织完成军转干部转岗适应性培训、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培训等工作,切实提高参训人员的素质能力。
【人事制度改革】 实行增人计划卡管理制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管理。严格落实《公务员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考公务员280名;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14人。公务员档案管理实现信息化、规范化,走在全国前列;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会议上,日照市作为全国4个典型代表之一做典型经验介绍。会同市公安局完成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对铁道建筑公安局移交地方人员进行过渡。认真组织公务员四类培训,有效提高能力素质。指导督促各级事业单位积极稳妥开展聘用工作,目前已有1548个单位完成岗位竞聘,占纳入实施范围单位总数的77.4%,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初步入轨运行。全面落实安置政策,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安置军转干部64名;积极引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及时发放地方补贴等各项政策待遇;妥善安置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和军转干部随调家属。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进行调整,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有序;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序进行,市直及各区县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及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探索完善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制度,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经费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由760元调整为950元;小时最低工资由7.8元调整为9.8元;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扎实推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已达1489家。
【劳动关系协调】 集中化解“五大群体”的社会矛盾:将停产困难企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分阶段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将“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统筹;将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将市直财政补贴、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将港口、建筑施工、水产加工等行业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保或新农保覆盖范围。
【权益维护】 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结合《社会保险法》实施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等执法活动,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2320份,为劳动者补发工资等待遇2267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028.7万元;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4931万元。
【调解仲裁】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规范办案流程,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53件,结案率100%,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649万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刘相鸿 裴振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就业工作】 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落实就业政策,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4028人,完成年计划的169.3%;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254人,完成年计划的141.3%;全面完成“实施就业培训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各类就业培训40330人,完成年计划的144.0%;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887人,安置城乡双零就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重点就业困难人员2443人,完成年计划的244.3%;城镇登记失业率2.27%,低于年度控制目标1.23个百分点;申报拨付各类就业补贴3660.59万元,惠及58737人;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顺利完成东港、岚山两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绩效中期评估;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15万元,比上年增长174.5%。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制定实施《日照市大学生创业引领五年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共招募87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8.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建设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民办实事项目快速推进,7月份建成启用日照人力资源市场,10月份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建设在全省率先通过省级验收,成为全省全面完成乡镇(街道)基层平台建设的四个市之一;基本形成以市级市场为龙头,区县人力资源市场为依托,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站)为支撑,信息互联、资源共享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民便民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新农保全覆盖】 “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民办实事项目取得重大突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家试点市域全覆盖,并被评为2011年度“日照市十大新闻”;43.8万城乡60岁以上的居民全部按时足额领取政府拨付的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参保缴费人数110万人,参保率98.38%,位居全省前列;全市符合领取条件的4.2万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全部领取政府基础养老金。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出台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按照新标准在全省率先将职工和城镇居民同步纳入门诊统筹,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负担;建立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统一监管机制,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完善医疗保障工作专家评审制度;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限额,提高参保人员待遇;建立异地就医协作制度,与济南1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费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人力资源开发】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培养,新增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名,新增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名,命名表彰第三批日照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组织开展北大医学博士后服务团日照行活动。新评选市级首席技师10名,新增省首席技师2名;开展首席技师报告团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创新意识和技能水平。大力开展技能鉴定工作,全市鉴定人数26069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581人。组织各类人事考试18批次,承接委托社会化考试任务13次,共完成笔试、面试命题30余套;组织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按照蓝色经济区发展需求,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共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287名;并对已评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创业团队兑现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国外智力引进】 大力引进国外智力,安排五征集团农用车技术改造等国家审批项目4个,省批项目11个,引进高效节能经济型除尘脱硫技术、海藻生物菌研发技术等国外先进技术40余项,建成省级引智示范园2个;组织实施澳大利亚海上休闲运动项目管理与市场开发、新加坡国际海洋城建设等培训项目;1名外国专家获得齐鲁友谊奖。
【人才援疆】 积极参与对口援疆工作,为麦盖提县招聘本科以上专业人才12名,完善人才援疆新机制。
【继续教育】 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部署开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公需科目培训,培训专业技术人员2万余人。组织实施“金蓝领”培训197人,完成省计划的131.3%;实施技能扶贫计划,免费培训240人。对市直24家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取消11家不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进一步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此外,还组织完成军转干部转岗适应性培训、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培训等工作,切实提高参训人员的素质能力。
【人事制度改革】 实行增人计划卡管理制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管理。严格落实《公务员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考公务员280名;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14人。公务员档案管理实现信息化、规范化,走在全国前列;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会议上,日照市作为全国4个典型代表之一做典型经验介绍。会同市公安局完成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对铁道建筑公安局移交地方人员进行过渡。认真组织公务员四类培训,有效提高能力素质。指导督促各级事业单位积极稳妥开展聘用工作,目前已有1548个单位完成岗位竞聘,占纳入实施范围单位总数的77.4%,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初步入轨运行。全面落实安置政策,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安置军转干部64名;积极引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及时发放地方补贴等各项政策待遇;妥善安置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和军转干部随调家属。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进行调整,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有序;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序进行,市直及各区县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及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探索完善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制度,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经费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由760元调整为950元;小时最低工资由7.8元调整为9.8元;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扎实推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已达1489家。
【劳动关系协调】 集中化解“五大群体”的社会矛盾:将停产困难企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分阶段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将“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统筹;将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将市直财政补贴、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将港口、建筑施工、水产加工等行业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保或新农保覆盖范围。
【权益维护】 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结合《社会保险法》实施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等执法活动,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2320份,为劳动者补发工资等待遇2267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028.7万元;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4931万元。
【调解仲裁】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规范办案流程,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53件,结案率100%,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649万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刘相鸿 裴振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