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监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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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 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二)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
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三)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
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四)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五)对与国计民生
有重大关系、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
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六)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
算进行审计监督。(七)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
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八)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
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九)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
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十)对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
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十一)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
项。

[工作成果] 2003年, 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单位)167个,查处违规行为金额4.3
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3亿元,依法收缴财政5208万元。

[重点工作] (一)预算执行审计。突出了专题专项资金审计,加大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
国库集中支付等专题和农业、社保、教育、城建以及企业挖潜改造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重点揭露预算执行过程中管理不规范、财政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财政资金使用不合理等问
题。
(二)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月,市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经
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意见》,计划用5年的时间对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轮审一遍。2003年,
各级组织部门共安排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7个,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个。通过审计,
查出了私设小金库、乱设账外账、挪用专项资金、漏缴税金等问题。
(三)企业审计。共审计企业26户,查出收入和成本不实、虚增虚减利润、漏缴税金等问题,
收缴财政3511万元。 市局抽调了24名审计人员,组成7个审计组,完成了日照港、岚山港的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森博浆纸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预算和财务收支审计,依法收缴财政
3250万元。
(四)审帮促相结合,在促进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上取得了成效。共提出审计建议被采
纳117条, 建议纠正部门不当规定12条,帮助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25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也初见成效。通过对青岛路拓宽、日照水库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的审计,不仅查出了招投标
不规范、 挤占工程成本、漏缴税金等问题,还审减工程造价172.1万元。向党委、政府提交
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信息172篇,被领导批示及被各级采用121篇(次),其中被市委、市政
府主要领导批示3篇。 (李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