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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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人运动、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市委、
上级工会的指示和市工会代表大会及全委会作出的决议,依法组织各级工会维护广大职工合
法权益,履行工会维护的基本职责。(二)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
制度和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的拟定;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的特殊利益。(三)负责工会理论
政策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开展以职
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厂务公开,推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
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四)指导全市工会
基层组织的发展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管理各区县总工会、市有
关产业工会和直属工会的领导干部。(五)协助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参
与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职工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
查处理。(六)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指导全市工会系统的宣传和
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协助做好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和
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的全国劳模、省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和协管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收缴、使用、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职工劳动
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八)负责全市工会系统对外联络、交流、宣传工作,发展同
国外工会、友好团体及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合作。(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工会交
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成果] 截止2003年底,全市拥有职工18.3万人,工会会员16.9万人,工会组织2692个,
专职工会干部807人, 兼职工会干部3384人。年内,全市新建企业建会累计达到1948家,会
员达到79541人,被评为全国新建企业建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名、
“五一” 劳动奖状1个,山东省劳模18名,评选表彰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70名、“五
一”劳动奖状24个;评选表彰了全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和标兵,开展了“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百题竞赛” 和职工时装模特大赛、 文艺展演活动、文艺晚会等文体活动;在防治
“非典”时期组织了职工卫生文明户评比、“双创一防”知识竞赛和爱国卫生、全民健身、
科普宣传活动等活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安康杯”竞赛、工运信息、调查统计、工会年
鉴征编、工会财务等工作受到省总工会表彰。在机关开展了创建机关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机
关作风活动,被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文明办命名为“文明机关”。

[重点工作] (一) 开展送温暖活动。各级工会深入实际,对全市的困难职工进行了调查摸
底, 形成了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帮扶机制。市民政局出资30余万元,对600多名困难职工家庭
进行了帮扶;市直机关工委动员86个基层党组织对86个特困职工家庭进行了帮扶。市总工会
开通两条热线电话, 受理广大职工的来访。全市共筹集送温暖资金165万元,慰问困难企业
66家, 走访慰问重点特困职工2600户,慰问省以上劳动模范55名,共发放帮扶慰问金156万
元。

(二)职代会制度化建设。首先,重点建立了3项制度:一是建立基层工会召开职代会向市、
区县总工会报告制度;二是建立职代会会后报告制度;三是建立了催办通报制度。其次,开
展了职代会星级创建活动。制定《关于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星级创建活动意见》和《关于对市
级模范职工之家、小家进行复核验收和评选表彰及对职代会星级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通
知》,年底评选表彰了122个“合格星”、43个“先进星”职代会。

(三)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建立了企业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建设指导委员会,在
全市建立了经济技术创新四大评选体系,使对优秀创新成果、技术能手、优秀合理化建议、
优秀班组的评选表彰工作形成企业、 委局和市3级网络,逐级进行审报表彰。年内,在已建
立激励机制的70个单位中,注重抓了对创新成果奖励办法的落实。各级工会在学习岚山港务
局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经济技术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抓了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征集、登
记、分类、初评、立项、评定等各个环节,形成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评比奖励办法。同时对技
术比赛、 技术比武活动也都建立了相应的评价程序。年内全市各级共奖励创新成果510项,
创造价值3520万元,发放奖金50万元。

(四)签订集体合同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市总工会在10月份开展了集体合同履约
督促月活动,全市1147个已签集体合同的企业全部按照要求,对履约情况和职工满意情况进
行了自查。在此基础上市、区县两级又进行了抽查。日照港(集团)公司先后两次组织职工
代表对集体合同进行检查,使集体合同条款得到全面落实。2003年,履约率达到100%的企业
已达到647个,占已签集体合同单位的56%;履约率达到80%以上100%以下的企业381个,占33
%。 职工满意率达到80%以上的企业1056个,占92%。新签集体合同的企业13家,使具备签订
集体合同条件的新建企业及时签订了集体合同。同时,市总工会把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
入2003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在5月份举行的市级三方协商会议上进行了专题协商讨论,
在市政府7月份召开的全市企业工资暨企业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动员。 确定了东方热
电公司等19个试点企业,与劳动保障局联合举办了由试点企业的工会主席、劳资科长参加的
专题培训班。 (宋全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