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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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规
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
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工作成果] 根据省政府《关于在日照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 ,
制定发布了《日照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并按照行政执法新机制的要
求,重新确定了新的法律文书及工作规程; 制定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配套规章
制度;组织了为期3个周的封闭培训,全部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考试,取得了执法资格
证书;落实了各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地点,配备了部分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进行了为期一周的
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日照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章; 联合东港区政府、市建委和国土资源局,先后进行了4次大规模地拆除非法建设活动;
在元旦期间,开展了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

[重点工作] 一是完成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工作。 按照《日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局组建工作实施方案》(日政发[2003]63号)及市政府第67号专题会议精神,会同人事局,
在市监察局的监督下, 通过直接过渡及竞争上岗、内部考选、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种途径基
本完成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组建工作。二是启动了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制。经过
3个多月的筹备, 日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队伍组建、规章制定、执法装备配备以及执法
人员的岗前培训等工作全部完成, 具备了正式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条件。 (市城市管理行
政执法局)